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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3月29日 星期四

民主社會的少數權利——以台北市文林苑都更案為例 (by 格瓦推)




北市文林苑都更案引發一個長久存在政治學中的討論:「為使公共利益最大化是否可犧牲少數權利?」這個問題必須被修正,它不應是多數與少數的取捨問題,而是「為何而犧牲」的抉擇——其中有一條人權紅線,不容跨越。


民主政治對人類最大的貢獻,不是促使政府做了多少興利便民之事,而是阻止政府做了多少迫害壓榨百姓之事。以社會契約論審視,全民交付出部分個人自由以形成法律,與其說是為了促進全民福祉,不如說是為了避免各種人權危機——可能的兇手包括個人與政府。國家只能是維護人權的功能性存在,民主制度正是節制政府權力的工具。民主國家的納稅人餵養了一堆公僕(公務員、政客),最基本的目的就是要以公權力為全民排除各種生存危機與人權傷害;一切「增進利益」的舉措都必須以此為前提。


拙作〈越位的法治概念:論人權、民主與法治〉(連結)曾論及:「民主制度的限度,在於人權的優位性,也就是不能以多數暴力侵害個人的基本人權。」在政治學上一直存在這麼一個問題:「是否可以為了多數人利益而犧牲少數人權益?」這個問題必須被修正,它不應是多數與少數的取捨問題,而是「為何而犧牲」的揀擇。在無「避免危難」這個必要條件時,為了A的利益而以國家暴力強制B犧牲其權益,如文林苑的都更案,不論兩造人數比例,北市府的暴力拆除都已跨越「保障人權」的紅線。但若是為了A的生存權而強制B犧牲個人權利,例如禁止酒後駕車、拆除危樓,這是為了避免他人傷亡而限制駕駛者的自由與危樓所有者的權利,則必須令行禁止。所以依據數人頭的民主機制,少數權益是否可被犧牲?端看此犧牲之目的是否為「避免災禍」。此原則不只適用於都更,亦可應用於農村改建條例,「為使公共利益最大化而犧牲少數權利」的謬論可休矣!





北市府以公權力驅散聲援民眾,強拆王家祖厝,
促進了某些政商利益,卻侵害了王家的基本人權。
倒行逆施莫過於此。


對習於儒家傳統——個人的主體性被禁錮,群體(社會、國家)利益在個人權益之上——的華語文社會,不免會有如下疑慮:當個人權益被最大化保障時,社會的進步會被延宕。可由二層面回應這種儒家式的提問。


第一,「以保障個人權益為前提而發展群體利益」如何可能?這是社會科學永遠在進行的工作(儒家無法進行社會科學的思考,所以無法了解)(連結)。二者雖有先後,但後者不必然停滯。會視個人權益如洪水猛獸而極端重視群體利益者,不是既得利益的統治階級,就是被儒家文化薰壞腦袋的反人道份子。況且,所謂「群體利益」的真相往往是統治者與少數特權階級的禁臠,犧牲小我成就的不是大我,而是腦滿腸肥的吸血鬼。


群體利益大部分都是統治者的禁臠


第二,回到契約論的觀點定義公權力:個人為了保障自身之生存而讓渡出部分自由。保障個人是目的,公權力只能是因此目的而存在的手段。即使有個人權利的部分讓渡,亦不能混淆二者的本末關係。在無生存危機的狀況下,視群體先於個人,且以公權力強制個人犧牲權益以促成多數利益時,就是法律的越界。我們寧願因保障個人權益而致使群體發展緩慢(真的會這樣嗎?),也不能「以多數之名」而啟動「公權力迫害人權」的民主鬧劇。


多數決若使用在侵犯合法私產,就成為多數暴力。


台北市政府在文林苑都更案的暴力作為,徹底與民主制度的精神背道而馳。回顧本文所論,郝龍斌的決策,首先違犯了「以公權力為民眾排除危難」的法治前提,他反而成為民眾生存資源的掠奪者,積極地為民眾製造生存危機。其次,以多數利益之名而暴力迫使少數犧牲權益,是公權力的越界。第三,不願(或無能)在保障王姓住戶選擇的狀況下,改變都更規劃,其心態與能力都不足以擔任市長職。最後,民主社會的民選公務員是人民公僕,是服務者;郝龍斌卻成為專制時代的破家知府,僭越為管理者。面對這種失職、僭越的公僕,台北市民若還想作為城市的主人、若還自認是關心公眾事物的公民、若不希望自己安身立命之處不得保全,務必要表態,不論是走上街頭、寄信抗議、投書媒體、參與連署、發動罷免,一定要表達憤怒,否定郝龍斌!








連署平台:「支持廢除都市更新法第25-1條、36條,以及36條補充規定」連結


13 則留言:

  1. 郝市長的士林住家當年也有違建,還佔用到旁邊的巷道的一部

    份。但是當時的馬市長予以合法化。台灣的法律還是可以"依

    人而變動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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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我有話想說,我想發言,讓大家都知道:文林苑的執法方式,已經讓

    都更的正面意義被模糊。

    我贊成都市更新,但並不同意以這種粗暴及不周延的方式,因為:

    1.不拆:損害了其他住戶權益 2.拆:損害了王家的權益,但得利及

    得益的是其他住戶及....『建商』---------北市府沒有辦法拿出證據說建

    商沒有因此而獲得龐大的利益,甚至決策有沒有圖利某些特定人

    士。 個人在『少數同意多數』及『維護大多數人權益』的大帽子

    下,是否能禁得起如此犧牲,而此犧牲是否不公平不正義,試想:今

    天如果被迫土地及房屋徵收及搬遷的是我們自己,我們是否就能接

    受。郝市長一直強調5%及95%的比率,其實是1比20,為了另外的

    19人犧牲了1人,比率實在太高。即使是1%都是無法接受,因為我

    說了NO。

    今天我們不出來表達意見,明天這樣的不公平不正義也許就會發生在

    我們或家人的身上。不能讓人民及媒體審議的政府決策,讓人質疑裡

    面是否暗藏許多的官商勾結、利益輸送。郝市長必須接受我們有質疑

    及說不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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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姑且不論91.5%是否就可以替8.5%,或是57%替43%的人決定

    他的未來,這種都更法定下這樣的遊戲規則,本身就是該被檢

    討的"惡法",偏偏天龍市府口口聲聲"依法行政",聽來格外刺

    耳~

    所以只要揮舞的"國家民族"大旗,就可以用不成比例原則滴優

    勢警力,強制拆除"明明有產權 土地權"的"合法住戶",然後還

    可以高聲呼喊--依法行政!

    如果這樣的東西大家"習以為常",那無限上綱的結果,若是今

    天又跑出一紙行政命令:如果長官看中你的伴侶,你就必須借陪

    一晚...就像古中國封建體制下,如果皇帝臨幸了你的妻子,你

    還要"叩謝 皇恩浩蕩"呢! 這樣的"依法行政",大家以為如何呢?

    話又說回來,郝市府現在所為不正跟中國為了辦"京奧",不惜

    整批整批拆掉衚衕,讓北京引以為傲的衚衕文化消失,一般地-

    -依法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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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這裡有一篇,以專業的名義,分析了大家的"錯誤"!

    https://www.facebook.com/notes/%E5%BC%B5%E5%BF

    %97%E7%A5%BA/%E9%97%9C%E6%96%BC%E7%8E

    %8B%E5%AE%B6%E9%83%BD%E6%9B%B4%E6%A1

    %88/331167493599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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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都選上了不然你是要怎樣?



    台北市反對黨議員幾乎沒幾個人出來說話更不用說到場聲援

    就可以知道地方型的建商是如何和地方政治人物利益與共

    郝他媽的也是一樣這本質和詐湖線新生高都是同樣的方式勾結

    只是這次在一群沒有直接利害關係的教授和學生聲援下讓這種囂張的台面

    上行動受到了反對

    這些建商利用立法委員和市議員修訂法條讓建商有漏洞和模糊空間可以鑽

    加上收買建管處的官員在審核和行政程序中幫助他們順利通過

    只要一般民眾沒錢沒全沒知識的都會被坑殺

    所以房價一直炒作一直漲

    新房子不給你們這些屁民買

    舊房子拆掉

    農地直接徵收



    反正選上啦不然你是要安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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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尼莫拉牧師的墓誌銘。



    特別重錄於此。



    對於國家公權力所施行的暴力,我們沒有嘻笑以對的本錢。



    要知道,現在落在那些街頭抗議者們頭上的警棍,



    在未來的某天,也有可能堂而皇之地以維護正義與秩序之名,落

    在你我的頭上。





    -------------------------------



    在德國,起初他們追殺共產主義者,我沒有說話,

    因為我不是共產主義者;



    接著他們追殺猶太人,我沒有說話,

    因為我不是猶太人;



    後來他們追殺工會成員,我沒有說話,

    因為我不是工會成員;



    此後,他們追殺天主教徒,我沒有說話,

    因為我是新教教徒;



    最後他們奔我而來,卻再也沒有人站起來為我說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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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台灣土地國更專案

    為淨化台灣土地適宜台灣人生存特案國更

    國更案案名:

    台灣國人新活世居樓高千層免購宅

    國更案案址:

    台灣北京重慶南路西博愛路東寶慶路南貴陽街北

    國更案公告:

    2012/03/28公告

    公告日起50日內現有占用之人物務必自行遷出

    公告50日後強制執行拆除現有建物



    517

    包你缺席

    520

    包你出席

    馬英九幹擬良

    等你共襄勝舉

    翻天鼓叫

    . 我們贏了

    吃定台灣



    真爽

    再爽

    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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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最近的都更案爭議點… http://beta.im.tv/votepage.aspx?

    id=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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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2/new/apr/4/today-o1.htm



    更離譜的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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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依法強暴,有錯嗎?

    這是一個古代封建荒誕的虛構故事,絕對不會發生在現代自由民主的

    台灣,但如有雷同,純屬巧合。

    以前,有一位馬皇帝,受到人民的擁戴而登位。他深具法學素養,形

    象清廉,治國講求「依法行政」,希望大有作為,能在歷史留名。

    馬皇帝即位後,要犒賞有功人士,就問身邊人員有什麼想要的。有一

    位樂老闆,他曾出錢出力,算是有功人士之一。但是,說到這位樂老

    板,是馬京都城的地痞財主,品性不好,人又長得很可以,重點是他

    非常好色,到處染指良家婦女,風評甚差,沒有小姐願意嫁給他。這

    時,他就趁機建議馬皇帝可否立一個,「獎勵獨身漢結婚」的辦法,

    可以促進生育,以提昇國力。因為,國家建立前連年爭戰,百姓死亡

    許多,馬皇帝想想這意見不錯,就指示眾臣去研議執行。樂老闆與眾

    臣都是哥們,他是哥們的金主,所以法律條款都是照樂老闆意思辦

    理。從此,有了法律保障後,樂老闆更是有恃無恐,可以到處巧取豪

    搶美女。

    這一天,樂老闆在逛街時,看到一家王姓小戶人家,家中坐著兩位正

    在織布的年輕女子,長得姿色非凡,這兩位不為誰,正是京城出名的

    兩位美女王大喬與王小喬。樂老闆見獵心喜又想染指,就直接叩門進

    屋,表示要取這兩位女子為妻,並開出誘人條件。說起王姓這家人,

    家長是一位八十幾歲的奶奶當家,家庭小康無財無勢,但是日子過得

    安康非常知足。所以,自然就直接拒絕樂老闆,只想兩位孫女能找個

    平常人家過活就可以。樂老闆雖然碰了釘子,但是他並不氣餒,因為

    他心知,只要他想要,只是多走一趟「圈婚」的法律程序,美女早晚

    還是能到手。

    於是,樂老闆馬上回去找他好兄弟商量,就是京城都府郝大人,他出

    身大將軍之門,表面上做事有魄力有擔當,但實際上是剛愎自用,做

    事主觀,可能從小在家被軍事訓練出來的。找好兄弟的原因是,京都

    是他管轄,圈婚的程序要他來執行,未來若是王小戶不同意,更需要

    郝大人際出公權力強力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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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王姓人家原以為當面拒絕樂老闆就沒事,沒想到有一天收到京都府公

    文,表示王家大小喬已判為樂老闆妻妾。這時,王家著急了,找人向

    公府陳情。沒想到得到的回覆是,公府從來沒有聽到王家的反對聲

    音,所以認定王家沒有異議,因此就判定兩女應歸嫁樂老闆。而且表

    示王家現在已經沒有說「不」的權力,惟一能做的,就是開出聘金價

    碼是多少。

    王家不知如何是好,後來想到乾脆來個將計就計,既然還有開價的權

    利,就開個兩百萬兩黃金,再不行再開五百萬兩黃金,看可不可以讓

    對方知難而退。同時,更向中央官府提出訴訟,希望爭取獲得婚約無

    效的判決,因為王家仍然信賴馬皇帝,相信他會替他們伸張正義。結

    果,中央官府的訴訟也敗訴了,理由是中央官府認定王家是刁民,京

    都府三次通知都置之不理,而且還藉機勒索,違反馬國的善良風俗、

    國家政策與法令。什麼?怎麼會這樣?這是個什麼國家?世界上到底

    還有沒有公理正義?王家傻眼了,他們一開始就拒絕樂老闆不算是意

    思表達,而且也沒收到官府協調通知,開的聘金價碼也是依官府程序

    的要求,真的不知道事情怎麼演變成如此?原來一切都被設圈套,被

    耍著玩。一切是這麼的無辜、無奈與無力,整天也只能在家以淚洗

    臉。(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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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很多知識分子和社會正義之士知道這件事,大家都義憤填膺,也擔心

    此例一開,大家的女兒可能都會被強圈婚去,因此都跑去王小戶家去

    聲援。大家決定與官府對抗,如果官府強壓要人,他們就以鏈子與大

    小喬挷在一起,勢死保衛社會公理正義。

    但這些微弱的抗爭的行動,對於樂老闆與郝大人不過是笑話一樁,因

    為郝大人已手握金牌,已取得朝庭的指示「一切依法行政」,這些抗

    爭行動都屬於違法行為。

    不過,也不是每個朝中大臣都是沒良心,當事件開始發酵時,朝中有

    人深入瞭解後,發現事情不簡純,並建議京都府郝大人可否放王家一

    馬。

    樂老闆與郝大人獲悉此事後,感覺會日久生變,到嘴的鴨子會飛了,

    決定快刀斬亂麻,在金牌還有效之前,來個生米煮成熟飯之計。

    於是,郝樂兩人快速擇了良辰吉時的好天氣,由郝大人調集上千名捕

    快,交由樂老闆現場指揮「依法搶人」。果然,現場雖然有零星抵

    抗,不過都是些手無撫雞之力的文弱書生,也不禁嚇兩下,就由惡名

    召張的捕快們,把鏈子斬斷,把抗議百姓與王家其他人帶走或驅離,

    由樂老闆直接將大小喬兩人就地強暴了。依法搶人與強暴的行動,一

    切猶如軍事行動的「快、狠、準」,兩三下就清潔溜溜。郝大人果然

    是將門之后,當日心情特別高興舒暢,相偕到友人連家「綠豆食

    堂」,舉行了慶功宴。

    隔日,「依法強暴」消息震驚全國,全國百姓漸漸開始瞭解到真相

    後,對於京都府郝大人的撻伐之聲,鋪天蓋地而來。郝大人因應情

    勢,改採柔情戰術,流下不輕彈的男兒淚,公開表示這是他的痛苦決

    定,一切都是依法辦理,為了維護大多數想結婚人的公共利益,所以

    才會不得不處理少數不想結婚的刁民。同時表示,一個人做事一個人

    當,雖然我依法強暴別人的家人,但你們千萬不要來騷擾我的家人。

    遠字號徐老闆也公開表示,非常同情郝大人,並對社會同情弱者,認

    為不太妥當,因為法早已擺在那裡,依法強暴是沒有錯的。

    在王小戶這一邊,雖然大小喬被強暴了,不過聊以心慰的是,社會輿

    論還有站在自已這一邊,表示社會還是有一點公理正義。同時,王小

    戶也公開表示,大小喬雖然已無法恢復處女身,只要能解除不合理的

    婚約,不要剝奪她們一輩子的幸福,這就是他們惟一卑微的要求。針

    對他們的

    訴求,他們皆利用各種媒體喊話,希望京都府或朝庭能聽到,能有補

    救措施,同意他們解除婚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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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 隔幾天,王小接到御用媒體大亨,李大叔與李大嬸的通知,希望瞭解

    一下事件的過程。王小戶很高興,終於感覺官府好像願意聽聽小民的

    心聲,便推代表王小德前往表達意見。說起李氏夫妻,雖然是開夜總

    會的,但是他們的豐功偉業,那可不是蓋的。當初馬皇帝推翻前朝政

    權,他們可是功不可沒,不畏強權,為民喉舌,追求社會公義,是輿

    論革命的衝鋒隊。當王小德進媒體大亨門廳時,發現那塊追求公平正

    義的匾額怎麼拆掉了,心裡很是納悶,感覺怪怪的。等到幾天的詢

    問,才發現李大叔與李大嬸已非從前,架式比以前更囂焰,哪是為民

    喉舌,哪是要為他們申冤,簡直是重開輿情法庭,從整個流程不斷對

    王小戶提出質疑,把王小德狠狠修理一下。意思就是就是說,有沒有

    被強暴不是重點,是王小戶在法的立場是不是有問題,而且這個「獎

    勵獨身漢結婚的辦法」是沒有問題的,並且攻擊其他媒體,因為他們

    在這事件上,搶去他們的風采。

    對於王小戶處境感覺真是可憐,但可憐之人必有可惡之處,可惡之處

    是他們家沒事有兩位美女,可惡之處在他們太單純,太相信別人都是

    好人。

    最後結果是什麼,那就要請各位看官告訴我。為什麼呢?

    因為你們可以改變這個故事的結果。那怎麼做呢?

    請將這個故事傳給您的十位好朋友看!功德一件。

    筆者 加拿大Edward Wang

    筆者聲明:

    本故事開放所有權,因為敝人文筆很差,常常辭不達意,因此開放可

    以任意轉貼、修改及傳播,甚至當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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