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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3月6日 星期日

被歧視的不只達悟族、歧視更不是今天才開始(三)(by 老皮蛋)

這不只是一個樂團,還是台灣各族群、老青少三代的合作;而且,魏導對每個角色都表現了同情的理解。



好人也會歧視他者、弱者也會歧視自己

  前文提到了許多影音作品和從業人員,難道他們都是壞人嗎?難道牽涉其中的台灣人都是台奸嗎?熱心助人的邱瓈寬也會有種族歧視嗎?
  就像艾希曼(A. Eichmann),奉公守法、愛家愛鄉,手上卻沾滿了猶太人的鮮血。漢娜鄂蘭(Hannah Arendt)認為:因為惰於思考、不參與政治討論、不質疑當權者、想升官而像機器般服從命令,一般人也會犯下恐怖的罪行。她稱之為「平庸的邪惡/邪惡的庸常性」。
  我們只要替H. Arendt 略加補充「不反省己身意識形態與社會位置」「不質疑當權意識形態與政經結構」「想賺錢而服從(想像中的)市場品味」,就可以清楚的說明:為什麼會有這麼多人參與製造歧視?
  依據認知心理學,「好人也會接受歧視性的主流意識型態」並不令人驚訝;但是,弱者(台灣人/本土語言使用者)也會自我歧視、弱者也會歧視其他弱者,就需要略加說明。
  Anna Freud曾描述「認同加害者」的防衛機轉:受害者藉由認同而使得害怕的對象成為無害,也讓自己成為加害者。她並舉例:小女孩說「山洞沒甚麼好怕的,只要假裝自己是鬼就行了。」在面對嚴酷的危難時,成人也可能會使用類似的防衛機轉。
  Fanon也在「黑皮膚、白面具」書中提到:因為在地文化的原初性(或者原來的在地文化)被埋葬,受殖者產生了自卑心理,又被迫學習尊崇「開化者」的語言、殖民母國的文化。他必須拒絕他的黑(台),才會變得更加的白(華),從而取得社會上的競爭優勢。
  曾經(現在稍有改善),在台灣,所有的文化被說成來自中國(沒有原初性),在地的語言文化被壓迫、被否認;許多的台灣人(包括筆者)產生了自卑心理,被迫學習「國語」,也歧視自己、歧視被汙名化的母語。漫畫家林莉菁的作品「縫上新舌頭」對此有精彩的描繪(註五)
  在這個過程中,受殖者內化了「華是好的、台是不好的」的想法;努力讓自己更華、但無法完全否認自己身上的本土(所謂「自體缺陷」)。於是受殖者採取了「分裂、投射性認同」(splitting & projective identification, by Melanie Klein)這樣的防衛機轉,把自體/世界分裂成「好的華、壞的本土」兩部分,並把不願接受的「壞」投射至他者身上,於是有些台灣人會歧視其他台灣人、自稱獨派的也會歧視其他獨派,白浪會歧視原住民、台語族群和客語族群也會互相歧視,例如吳宗憲就毫不掩飾他對原住民的歧視。而受殖者的互相歧視,如Aimé Césaire所言,也正符合殖民統治者的利益。
  歧視台語族群也有現實因素,許多人(包括筆者)能流利地說寫華語,並以藉此獲得某些優勢,但卻無法流利說寫任何一種本土語言。一旦華語霸權不再,這些人也會失去一部份競爭優勢,於是他們汙名化「語言平權」的主張,稱其為法西斯種族主義者;這種抹黑恰好洩漏了本身的歧視心態,也是「分裂、投射性認同」的表現。他們也可能說出「文學成就不如外省人,是台灣人自己不爭氣」的歧視語言,無視各種不公平的結構因素;這些因素包括:本土語言文學獎/發表空間不足,台灣人較不容易取得(收入穩定、有子女教育補助的)軍公教身分,從而子女常需提早就業、或只能就讀工程或醫學。
  正如H. Arendt所言,這些歧視者不見得是壞人、只是惰於思考,或是像邱瓈寬「考慮不周、但無意冒犯原住民」。但是,二十歲的人考慮不周可以原諒,四五十歲還惰於思考,就應該被批判了。

「逗陣ㄟ」仿效「海角七號」,試圖宣揚「各族群團結合作向前行」,但片中卻滿是對本土族群的醜化。




反歧視與台灣電影的未來

  「大尾鱸鰻2」激起了一波波反歧視行動,這對台灣電影可能有正面影響嗎?
  筆者認為:如果反歧視不只針對單部電影的內容、而是針對整個藝文圈的歧視現象,不只反對歧視原住民、也反對性別歧視等種種歧視;尤其,如果能徹底檢討「歧視台灣/本土」的現象,政府制訂適當的文化保護政策(保障台灣電影的播映機會)、資本家願意投入更多資金(不因為電影本土就吝嗇)、創作者能夠更認真創作(不因為叫作本土就打混)、媒體能停止汙名化「本土」(給本土好電影更多關心、而不是只報導濫電影的糗事)、觀眾不再盲目崇拜好萊塢…。那麼,台灣電影是大有可為的。
  許多人說:因為市場和資金的限制,台灣電影難有成就;其實台灣市場其實不小,有許多人口比台灣少的國家(荷蘭、希臘、捷克…)都有精采的電影藝術、蓬勃的電影產業。而且,拍電影固然需要資金,尤其要搞特效大場面都要花更多錢。但是,更認真的編劇導演所費不多(當然智慧也要有足夠的酬金),卻可以生產叫好又叫座的電影。
  例如「海角七號」和「愛琳娜」(註六),在編導細膩的設計下,每個笑點都是深沉的抗議(到處都BOT、載著模特兒的車害老人跌進稻田、女工的處境…)、每個場面調度都是銳利的批判(阿嘉高高在上從窗縫看茂伯、天龍阿嘉和在地水蛙的對峙、愛琳娜出現在被拆毀的廢墟…);雖然觀眾不見得都看懂這些,但絕對感受的到作者的誠意。或者,像「女朋友男朋友」「那些年我們一起追的女孩」、「不能沒有你」,只要貼近這片土地、誠懇地面對人們的故事、不迴避敏感議題,觀眾也都會賞光。
  或者簡單地說:只要台灣人(從政策制定者、電影生產者、乃至消費者)都愛台灣、停止自我歧視,認真做、認真看、不放棄,台灣電影就會有光明的未來。



  
註五:參見「縫上新舌頭的失語」連結;「鏡像裡的Formosa:林莉菁的圖像小說與台灣漫畫的發展」(連結


註六:請參考拙作「海角七號測驗題」(連結)、「愛琳娜」(連結),以及藍祖蔚「愛琳娜:硬氣豪氣帥氣」(連結)。關於台語電影的前世今生,請參見Ko Tsì-jîn的系列文章(連結)。

被歧視的不只達悟族、歧視更不是今天才開始(二)(by 老皮蛋)

Chris Rock 在奧斯卡頒獎典禮上放言批評「白色奧斯卡」(多項獎項只有白人獲得提名),卻緊接著發生(疑似)「歧視華裔」的言行。比起「白色奧斯卡」,「華語金馬獎」則是不需掩飾的開辦宗旨。


從奧斯卡到台灣的系統性歧視

  像是呼應「大尾鱸鰻2」在台灣引發的歧視話題這星期,奧斯卡頒獎典禮也被批評為「歧視亞裔」。多數評論都是針對某個橋段的內容,但更嚴重的、更全面的系統性歧視卻被忽略了,如Chris Rock 提到的白色奧斯卡、早年馬龍白蘭度抗議的「歧視美洲原住民」、以及發生在台灣的「歧視本土」。



1973年,馬龍白蘭度因「教父」一片獲得奧斯卡金像獎;但他拒絕上台領獎,而是請一位美洲原住民上台發表演說、抗議好萊塢電影對美洲原住民形象的扭曲。



  「大尾鱸鰻2」中,華語族群以天神般的姿態出現,但因時間極短,很有可能被觀眾忽略。相對的,「逗陣ㄟ」(2013)中台語、華語則比例相當,但是:生在台灣的劉金穗月性格暴躁、思慮不周,來自中國的劉杭生則溫柔敦厚、對金錢不計較也不對家人發脾氣;另一個講台語的雜貨店老闆卻貪小便宜,更在劉杭生要賣車時上下其手…。
  諷刺的是:導演自稱「不玩語言的差異、而著重用語言來談融合這件事」,卻在電影中醜化台灣人形象。不禁想起:中國國民黨常宣揚族群融合,但只會是台灣人被融合、變成中國人,不會是中國人認同台灣、變成台灣人;國民黨屢屢指責對手撕裂族群,本身卻製造族群間的不公平待遇,多次任命完全沒有台灣人成員的內閣,更別說更早之前的種族屠殺、語言文化壓迫,乃至現在仍然拒絕轉型正義、拒絕落實語言平權。
  兩集「大尾鱸鰻」都有練武功的情節,讓筆者聯想到「飛俠阿達」(1994),這部電影以練武為主線劇情,不但講華語、甚至還都是外省腔的華語,故事中的武林高手都來自中國、甚至因派赴中國的任務死亡(落葉歸根?),其中一位曾潛入總統辦公室(取代蔣家政權者也必須來自中國?)…。這些來自中國的高手,或者是逝去的傳奇英雄、或者是教授絕學的師傅,但無不品貌俊雅、氣節高尚;唯一的台灣人高手羅曼菲則貪戀凡塵,並因此失去武功。回頭看「大尾鱸鰻」,操台語的武術老師豬肉西卻是愚蠢瘋狂。
  兩部電影中武術的形象差異,固然與「社會氣氛開放、更能接受各種形象」有關;但也與當權文化如何看待「華語/中國人vs.台語/台灣人」有關。就像近二十年的電視廣告(例如「蠻牛」系列廣告):常出現形象猥瑣的主角、用台語抱怨生活種種、或是用台語斥罵家人,但廣告結尾卻是「(乍看之下)超越俗民生活」的華語旁白、以救世主的姿態提供解決方案。
  又如偉忠幫的綜藝節目(如「全民大悶鍋」、「康熙來了」)和眷村題材連續劇(如「寶島一村」),它們經常性的醜化台灣(南部)人/台語使用者;而南島語族也未能倖免,在某次歌唱比賽中,王偉忠就曾要求原住民參賽者「學一下台灣黑熊怎麼吼叫」。








  電影電視如此,錄音作品也不例外。「歡樂三國志」(2000~2001)有兩位說書人:蔡康永是電影碩士、侯文詠是醫學博士;大部分的橋段,都是由侯文詠以台腔華語插科打諢、像青少年一般搞笑,蔡康永則口吐「標準」(誰的標準?)華語、貌似成熟睿智的、以「包容」(誰包容誰?上包容下?)的語氣回應;此外,侯蔡兩人們也都像羅貫中/諸葛亮一樣,以上對下的獵奇態度看待雲貴高原原住民。而在「又一夜、我們說相聲」中,(湖北籍)台灣腔的卜學亮也扮演了類似侯文詠的角色。
  「大尾鱸鰻2」中有虛構的「台語族群罵原住民瘋子」,但觀眾都知道那只是電影情節。更惡劣的是:曾有立報記者虛構出「台灣人(特意註明使用台語)有種族歧視、拒絕賣便當給菲律賓人」的情節,還廣被轉載;即使後來被揭發偽作,對台語族群的傷害也已造成(註三)。又如更早的白先勇「台北人」(公視「一把青」的出處),書中滿是對台灣的歧視與醜化,卻被主控藝文界的華語族群吹捧為經典(註四)。
  這樣醜化本土族群(包括白浪和原住民)的作品,其實還有很多,就不一一點名了。
  這樣的歧視現象有其政治背景(推行「國語」、電影審查…)、資源分配因素(日產變黨產的中影公司、稅金支付的華語金馬獎、透過軍方挹注的公費補貼…)、社會階級背景(講華語的軍公教vs.講台語的農民工人、階級關係再生產…)、華語壟斷工作機會發表管道和品味詮釋權、甚至台語電影從業人員被迫害死亡…;這些因素又彼此互相加強,讓華語霸權得以維持。媒體更進一步,選擇性地、只對粗濫作品或沙豬豬哥亮貼「本土」標籤,讓「本土」成為汙名。
  上述現象與背景因素都值得好好探究;限於篇幅,筆者將另以專文討論。下文將談到歧視的社會心理、反歧視和台灣電影的未來。



註三:請見舊作「假便當文中的真歧視/種族歧視者總是作賊喊捉賊」(連結

註四:請見連結



~未完,請見連結。~

2016年3月5日 星期六

被歧視的不只達悟族、歧視更不是今天才開始(一)(by 老皮蛋)




  「大尾鱸鰻2」中,達悟族出現的場景被認為是種族歧視,引發批判。對此,有圈內人提出導演邱瓈寬過去的善行義舉、為其辯護;邱導本人則出面道歉,但或許是因為她自覺委屈(又不是故意的?) ,道歉聲明有些不乾脆,又引發新一波的批判。在「歧視達悟族」被討論的同時,也有專家好友對「ROC視網膜的『台灣電影』」現象作出精彩評論(註一),本文將援引先前的台灣電影、對好友宏文略作補充,並述及「本土(?)電影/戲劇」的其他問題、以及「好人為何也會歧視弱者」、「反歧視與台灣電影的未來」。

「大尾鱸鰻」是否有歧視性內容

  電影中引發「歧視達悟族」爭議的片段是:朱大尾躲進達悟人抗議核廢料的隊伍中,小奇大追進隊伍找人,問族人「你有看到跟你一樣馬桶蓋髮型的人嗎?」族人的回答小奇大聽不懂、就碎罵:「瘋子」。之後小奇大找到並欲毆打朱大尾,達悟人以為朱大尾是族人、於是反擊;朱大尾趁亂逃出,並看著自己的手指嫌臭。
  筆者認為編導並非有意侮辱醜化達悟人:正如邱導所言「馬桶蓋是在講豬哥亮」,一般使用此詞的侮辱意涵也不嚴重;「瘋子」是小奇大的情緒用詞、而非編導的價值判斷;朱大尾說的好臭,指的是小奇大的肛門,與達悟族無關。沒有任何證據可以說明:編導真地在影射達悟人是好臭的瘋子。
  但是,邱導讓片中的達悟人講出非其族語的聲音(哪一族的語言?),任意地使用達悟傳統服飾、輕率地述及反核廢料/還我土地運動…,把他人未被修復的痛苦經驗(語言文化被壓迫、土地被任意徵用或汙染…)當作笑話材料、被看的奇觀(spectacle);這即使不是歧視、也是嚴重的冒犯。電影中對同性戀者的影射、對體罰事件的輕描淡寫、對急診重傷患形象的挪用,也都是對他人痛苦的嚴重冒犯。
  電影中其實有更明顯的歧視:把已婚婦女都描寫成醋罈子、把失婚婦女都描寫成性飢渴、認為性工作者不必下班沒有自尊、認為精神病患怪異也沒有人身自由、把精神醫療扭曲為踐踏人權的秘密警察…,但或許是因為這些被歧視者更不會為自己爭取尊嚴、或許是因為社會對此扭曲形象更習以為常,所以這部份反而少被提到。

  或許有人會反問:難道我們都不能開玩笑嗎?都不能提到他人的苦難嗎?不也有嘲諷喜劇或歷史悲劇被視為經典嗎?簡單的原則是:不應嘲弄弱者或受苦者,但可以嘲弄批判當權者;如果在作品中述及他人的苦難,則應該抱持同理尊重的態度。





  
存在於內容之外的歧視

  前段討論的歧視/冒犯都是比較明顯的、存在於言說內容(contents)的部分,容易辨認、也因此不那麼會影響觀者;較隱晦的、存在於脈絡/敘述方式(contexts and/or process)的歧視,因為不容易辨認,反而可能對觀者造成不被察覺、卻更嚴重的影響。
  在「大尾鱸鰻2」中,講髒話的、性騷擾的、混黑道的、性侵女學生的、打小孩的、性飢渴的、發瘋練陰吊功的、粗暴侵害病患人權的、乃至對達悟人出言不遜的,全都是講台語的。相反的,衣冠楚楚走金馬獎紅毯的電影導演,全都是華語族群。
  在這部電影裡面,我們看不到用台語講歷史的教授(像「大稻埕」裡的朱正德)、或用客語治療病患的精神科醫師,我們看不到投身反核或原住民平權運動的台灣人、也看不到尊重女性和兒童人權的本土語言使用者。同樣的,我們也看不到有人用華語講髒話、或用華語辱罵原住民。
  所以,如果我們沒有警覺,看過幾部類似的電影,我們就會以為:台語很低級,難登大雅之堂,講台語的人也一樣;相對的,華語及其使用者都是比較高級、有教養的。
  說到這裡,筆者要略作提醒:當年強迫原住民改漢姓的、搶奪達悟土地闢建牧場的,乃至以謊言欺騙族人、在蘭嶼興建核廢料儲存場的,都是華語族群佔多數的國民黨政府。相對的,當年主張拆吳鳳銅像的、最早(1980~)開始反對核能發電的,卻多是認同台灣的本土陣營。而且髒話也不是台語的專利,空一格蔣公的「娘希皮」和海角七號阿嘉的「操你媽的」都是華語髒話的代表。
  Aimé Césaire曾提到:殖民者常分化被殖民者、製造其內部矛盾,藉以癱瘓反殖民力量、遂行殖民統治。這正是台灣的情況,國民黨政權透過媒體或耳語宣傳,不斷強化福佬客家之間的矛盾、以及原住民對泛綠陣營的不信任;藉由這種「挑撥族群」的技倆,殖民者的特權被默認,統治者的殖民本質被遺忘,最嚴重的不義被忽視,於是被殖民者的團結成為(幾乎)不可能(註二)。國民黨這樣做了很多年,「大尾鱸鰻2」也有意無意的做了同樣的事。
  在告一段落之前,有必要為「大尾鱸鰻2」說句公道話:在電影中,邱瓈寬導演也狠狠嘲笑了自己,所以她不是那種「我可以嘲笑辱罵你、你不可以嘲笑我」的人;她很可能真的認為「笑一下沒甚麼」、輕忽了玩笑可能造成的傷害。此外,我們還是可以從電影角色身上看到一些正面的質素、看到編導對人的關心同情,只是這些都太稀薄,於是被「對他者欠尊重」的自以為是幽默掩蓋了。



註一:沙沙啞「『國片』的警訊在哪裡?」(連結)。因為「大尾驢鰻」使用台語為主,本文有時用「台語/台語族群」代稱「所有本土語言及族群」;為行文方便,不一一註明。


註二:本段多句文字直接引自舊作「台皮膚、華面具」(連結);Aimé Césaire的論點則出自“Discourse on Colonism, 1955   
  


~未完,請見連結。~

2016年3月1日 星期二

228,Ubuntu,與誰共生?(by 格瓦推)

影片:228不是省籍衝突,不是官逼民反,而是中華民國對殖民地台灣的大屠殺。

本文於2016年3月1日首刊於《極光電子報》(連結)。

一、Ubuntu

Ubuntu(烏班圖)是班圖語,這個概念來自撒哈拉沙漠以南的非洲,它帶有一種世界觀:人之存有,是由彼此相關相連、彼此分享、彼此參與而體現。

歐洲的人道(humanité)與博愛(fraternité)概念勉強接近ubuntu,但ubuntu更具有「人之存有並非孤單地嵌於自身,而是與其他人互為主體、互依互存」的存有論意涵。

這種「人是通過其他人而作為存有」的ubuntu精神,在南非共和國終結種族隔離而過渡到民主政體那段期間,啟發了曼德拉(Nelson Mandela)的民族和解政策,標誌在1993年的《臨時憲法》與1995年的《促進民族團結與和解法》。例如在《臨時憲法》之末有一段文字:「需要的是理解、賠償、ubuntu,而非為了報復」(註1

Ubuntu精神因為曼德拉、圖圖(Desmond Tutu)而廣為人知,華語若將之譯為「共生」,確實切合「互為主體、互依互存」之意。但是我們要知道,南非倡議的民族和解,不能脫離轉型正義的脈絡,如馬赫起南在〈文明或文化的抉擇,南非新認同的啟示〉所述:「1990曼德拉出獄並解嚴,1990-1993國民黨的de Klerk逐步廢除種族隔離,1993曼德拉與de Klerk共拿諾貝爾和平獎,次年國民黨丟掉長達半世紀的政權。曼德拉與ANC一執政就換掉國旗、換掉國歌、換掉憲法,並於執政次年組織『真相與和解委員會』,進行轉型正義。」(註2

台灣在228國殤日倡議「共生」,我們也必須梳理這塊土地的脈絡,這是追問「台灣的ubuntu精神如何可能」的前提。


二、與誰共生?

「共生」不能是缺乏理解誠意的包容,ubuntu的精神是與他者一體,且為他者開放。真正的理解,不是預設了自我與他者的主客二元關係,而是他者在我的存有中如其所是地展現,是自我與他者的互為主體與視域融合。簡而言之:以同理心面對他者,是共生的基礎。

Ubuntu是有重量的,與他者的互為主體,是開放自己讓他者的記憶浸潤、共構我之存有。在將「共生」輕快地指向「和解」之前(ex受害者與加害者和解),請先止步。面對228大屠殺的歷史,最基本的人道與博愛,難道不是與苦難的solidarité嗎?難道不是以同理心擁抱受難者及其家屬的傷痛嗎?千萬別去脈絡地滑向「對加害者的處境有同理心」或「受害者與加害者的和解」啊!

以共生精神面對228,首先必然是對殤者及其親友的「同體大悲」(佛教用語,意指觀眾生與己身同體,而生起拔苦之悲心)。如果對苦難有「不忍人之心」,就會願意站在殤者的角度「悼念228」:228之慟,不只在於生命的逝去與親友的驚惶,還在於正義的遲遲未竟。

正義未竟?是的。有賠償,有紀念日、紀念館、紀念公園、紀念碑,各地亦有追悼活動,但是中華民國如何詮釋這場屠殺?犯下如斯罪行的國民黨為何還能參政?應負最大責任的蔣介石如何被歷史記憶?甚至,官方與民間都還有抵制「拒絕遺忘」的力量。不說別的,只要中正紀念堂依舊矗立,就標誌著台灣社會與228的「共生」依舊遙遠。

以人飢己飢、人溺己溺的精神,陪伴苦難者同感恐懼、悲痛或憤怒,並因此看見轉型正義進度之不足,才是在228談共生的首要用意與價值。

圖片出處:林莉菁《FORMOSE》


三、「和解」的脈絡,「原諒」的誤謬

228的共生精神,除了以同理心面對受害者的苦難,是否也應涉及族群的和解?

對過去威權體制的反人性罪行而造成的社會分裂,必須以轉型正義(處置加害者、賠償受害者、保存歷史記憶)進行修復。但是和解不只是「真相、究責、賠償、和解」的順序問題,,可進一步分析不同的脈絡:

1228是中華民國與國民黨對殖民地台灣的暴行,對這種殖民體制就是要控訴、究責並終結,沒有和解。

2)即使站在「台灣=中華民國」的立場,228是國民黨行使的國家暴力,亦只有究責(國家與國民黨皆須被究責),毋須和解。

3)不論是殖民屠殺或國家暴力,轉型正義要聲討的對象是體制、公權力與加害者,而非族群。

4)因228而產生的族群對立確實需要和解,但是裂痕的持續,除了因為轉型正義的不足,亦因ROC-KMT體制綁架了部分戰後中國移民的認同,以「228=省籍衝突」、「追究228=清算外省人」的謊言挑唆族群的對立,將「外省族群」利用為逃避審判的工具。228所造成的族群裂痕是真實現象,但族群之間並非加害者與被害者的關係,沒有族群該為血緣因素背負「228兇手」的原罪;族群和解之道,關鍵除了在於轉型正義的進程,並對發生於這塊土地的苦難懷有同理心,亦在於所有族群在認知與行動上都拒絕被黨國體制及其謊言束縛。

至於「原諒」,228反人性罪行,犯罪者是殖民體制、公權力、各種參與暴行的加害者(政黨與個人),台灣社會需要的是正義,無關原諒。這不是有沒有人可以代表受害者意願的問題,而是無人有資格原諒以公權力所犯下的屠殺大罪(即使他是受害者或其至親),政治共同體有義務守住民主價值的底線,拒絕集體沈淪為一個默許反人道的社會。

大屠殺的犯罪者,罪在其行,不在其族;所以應促進族群和解,但犯罪者不能被原諒。所謂的不原諒,並非訴諸仇恨,亦非同態報復,而是究責(司法與政治的究責),並將歷史的陰暗面攤在陽光下,讓權力的謊言無法繼續扭曲人性。


四、歷史記憶與共同體的建構

歷史記憶的正義,不僅在歷史事件的紀錄與資料保存,更需要以奠基於人道精神的觀點進行評價。對228的歷史記憶或許不同,不論將之視為中華民國對殖民地的屠殺,或視為國民黨行使的國家暴力,都有一條不應逾越的界線:對大屠殺或反人性罪進行否定存在、大事化小、讚揚、辯護。就如法國將「爭議反人性罪的存在與否」以《1881729日法案》(Loi du 29 juillet 1881)第24條款之2予以入罪,亦如西班牙以「歷史記憶法」規範對佛朗哥獨裁政權的評價方式。

為歷史記憶畫一條紅線,是為了守護共同體的文明高度,也回應了我們對於「我們」這個共同體的期待。我們如何理解與評價228這段重要的台灣歷史,影響著台灣共同體的形塑;猶如德國如何記憶納粹,關係著德國何以成為今日的德國。

具有高度人文關懷的社會,是以人道精神保存歷史記憶的文明聯合體。就如法國人所說的「記憶義務」(devoir de mémoire),公權力的介入,與其說是約束了言論自由,不如說是確認了言論自由乃基本人權的性質——言論自由不得戕害人道基本價值。所以台灣的轉型正義,除了要拆除「象徵讚揚大屠殺」的蔣介石紀念標的,還必須以法律規範,拆除可能棲身於每個人口中、心中的蔣介石幽魂。以人道為界線的同理心,才是ubuntu精神的實踐。

歷史記憶的載體,除了會流動的人,還有青山依舊在的大地。我們不是懸在空中談不同記憶的族群之間的相互理解,歷史記憶是由土地與人所共構。(註3228是斯土斯人難以磨滅的傷痛,台灣脈絡的ubuntu,就是對這份苦痛的願意理解,與受難者共生,也與土地的傷痕共生。所謂台灣共同體,才有厚度,才有根。


【附註】

(註1”There is a need for understanding but not for vengeance, a need for reparation but not for retaliation, a need for ubuntu but not for victimisation.”

(註2)馬赫起南〈文明或文化的抉擇,南非新認同的啟示〉(連結

(註3)格瓦推〈人的記憶與土地的記憶〉(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