誠如您所說"他的出獄與死刑存廢無關"既然無關,就是沒有交集,那就會流於各說各話
1F路人乙「(法律上)出獄與死刑存廢無關 就是 (廢死和反廢死的想法)沒有交集 」?可不可以請教這個關係是怎麼推出來的?
其實還滿擔心被說成斷章取義只是看到版主文章中的一句話"他的出獄與死刑存廢無關"依照你的問題,似乎去掉了"他的"變成了更廣泛的問題也就是說,你的問題並不是我的意思而我的意思就建立在"他的出獄與死刑存廢無關"這句話上其實,我晚餐吃什麼跟你晚餐吃什麼,無關這種前提下對於我兩的晚餐還能有什麼高見嗎?
我竟然忘記註明"3樓文是回2樓的"
to 路人乙:有沒有"他的"兩字,並沒什麼影響,我知道你指的是這次案件的犯人。我再試著解析一次你的意見好了 XD 括號裡面是我的理解/ 誠如您所說"他的出獄與死刑存廢無關"/ 既然無關,(主詞很明顯的是「他的出獄與死刑存廢」)/ 就是沒有交集,(主詞應該繼承上句,依然是「他的出獄與死刑存廢」,但看下一句似乎也可能是「廢死和支持死刑兩方」)/ 那就會流於各說各話(這邊應該是指廢死和支持死刑兩方)所以你的推論合在一起有以下可能:之一:1.犯人的出獄和死刑存廢無關 就是2.廢死和支持死刑兩方意見沒有交集 就會3.廢死和支持死刑兩方的說法就流於各說各話這是我上篇提出的問題,我不懂1和2如何能劃上等號。不過依照你的回覆你的意思應該是下面這樣:1.犯人的出獄和死刑存廢無關 就是2.犯人的出獄與死刑存廢沒有交集 就會3.廢死和支持死刑兩方對此案就流於各說各話這次1到2通了,但我無法理解2是怎麼到3的?
刪除原來在4F的留言一則原因:態度太差、程度也太差。如果反廢死者要來這裡挑戰廢死理念請針對這篇文章的論題討論而且請確定您有看懂我再說甚麼此外,也請先閱讀所附參考資料這樣才有討論的共通基礎。
TO: 2F版主已發補充文,那我就是在斷章取義而且我們討論的點,似乎跟版主的文章有所偏離但是,我將錯就錯>1.犯人的出獄和死刑存廢無關>就是>2.犯人的出獄與死刑存廢沒有交集>就會>3.廢死和支持死刑兩方對此案就流於各說各話>這次1到2通了,但我無法理解2是怎麼到3的?因為此案與廢死和支持死刑兩方"無關"他們要怎麼詮釋都可以例:我的晚餐跟你的晚餐無關不管我是吃麵還是吃飯你都沒必要改變你的決定
你好,你提到「在法國、在美國伊利諾州,被害人家屬都是推動死刑廢除的重要力量,更有許多受害人家屬聯名要求廢除死刑。」想請問資料從何而來?感謝!在這些廢除死刑的國家,沒有死刑是很正常不過的事情,就像在台灣有死刑,是在正常不過的事,所以他們對於死刑該不該存廢的問題,早就抱著不該有的想法,但可能大多數也不懂為何不該有死刑。我曾與我的西班牙友人討論過死刑問題,他認為應該給殺人犯第二次機會,所以第一次犯案後,是有第二次機會再出獄的(諷刺的是,我們希望無期徒刑不得假釋),那麼我就問,第二次若再犯怎麼辦?他說,關起來,不能再出獄。這時我的問題就來了,第二次的受害者因為第一次沒有被處無期徒刑不得假釋或死刑,所以出現第二次受害者。我再進一步作一個極端假設,殺人犯第二次殺害第一次受害者的家屬,請問受害者家屬會不會希望第一次就讓殺人犯被判死刑?(請別說這是假設問題,還沒發生之前都不能假設殺人犯再犯,但我說的可能的預防,該如何面對可能出現的問題,而不是說沒有出現,所以不是問題)請問受到兩次傷害的受害者家屬,是可以用終生監禁來彌補的嗎?既然第二次還是選擇了第一次的受害者家屬,表示不可能懺悔,更不可能為了受害者家屬彌補,而且,就像板主所說,生命無法以物質等價交換,那麼終生監禁補償就可以嗎?我也認為處死刑不可能完全補償受害者家屬,但是這是一種方式,還需要其他的社會補償錯失來填補。在東方文化裡,死刑是要讓殺人犯面對生命的威脅及死亡的到來,瞭解受害者當時的死亡恐懼,不完全是為了慰藉死刑犯,因為任何的補償,都無法彌補一個生命的殞落,甚至是兩個。唯有使其面對死亡,面對受害者家屬內心的感受,才是東方式因果報應的價值觀,不是像板主所說,死刑只是滿足群眾殺生的慾望,這樣想是很狹隘的因果報應觀。讓生命去真正面對死亡,這件是在西方思考裡應該是完全不一樣的。比如你的電影處女之泉,描述了受害者家屬的心路歷程,可是沒有提到這些殺人犯的心路歷程,我認為東方文化裡,並不是只有照顧受害者家屬,還有顧到生命面對死亡的價值,這才是真正的面對生命懺悔。(補充一點,受害者家屬的補償政策,不管廢不廢死,都應該進行,我認為跟廢死無關)續下
續上我再問我的友人,若是知道殺人犯有可能在你身邊出現,你會感到害怕嗎?一開始沒什麼反應,想一想後,他說「會,但是沒辦法,該給他們第二次機會」,請問廢死理念是不是某種程度在壓制這方面的恐懼?最後如同我的友人,視為理所當然後,一般也沒有甚麼恐懼了。對我來說,我是很害怕。我問他說恐懼的話怎麼辦?他說沒辦法!(這點與板主的契約論有某種衝突,人民凌駕於國家之上,若是這樣,人民為何有無奈的狀況發生?實際上,在死刑存廢這點,國家其實是凌駕於人民之上的,就你的契約論來說。)但他也提到了誤判,法官賄絡等等的事情,這我也同意,所以我有個提議:死刑犯關20年,一方面求得被害者家屬原諒,一方面消化法律不完善的誤判,若無法取得原諒,處死刑。若取得原諒,終身監禁不得假釋,以服刑補償受害者家屬。你認為呢?
不好意思,樓上我忘了留暱稱我是Leon
支持板大的觀點...保留死刑對遏阻犯罪根本沒用..一妹強調死刑只是助長可能的死刑犯更加的暴虐...事實是很多死刑犯都是一犯再犯..原因很簡單..既知必死..在沒有被抓到之前..能逃得掉就等於可以生活...這樣的前提下..死刑嫌疑者面對要抓他取他性命的人還會客氣嗎??而逃亡途中..總會有些需求..既然死刑重罪都敢做or已經做了(有些可能非本性使然)..多做幾件又算什麼...拿死刑能遏阻犯罪當劉存的藉口真的很可笑....
你可知道台灣如果沒死刑 有歹念的人就可以趁機猖狂 反正不會被判死刑 殺1個也不會死 2個也不會死100個又如何 反正最多最多就只是關一輩子 吃一輩子的免錢飯管那些家屬哭爸哭腰 又打不到我 殺不了我 在裡面我更是威風這種人會越來越多記住!!猖狂的人絕對比豁出去的人還要多 不是不能廢死 有些人罪該萬死 對社會秩序也有一定的效果 別光看那種無意義單方面的數據當哪天罪不算罪時 你就知道 人失去的規範後 會是多麼險惡!!!!!!!!!!!!!!!!!!!!!別當個無腦的偽善人道主義者!!!!!!!!!!!!!!!
誠如您所說"他的出獄與死刑存廢無關"
回覆刪除既然無關,就是沒有交集,那就會流於各說各話
1F路人乙
回覆刪除「(法律上)出獄與死刑存廢無關 就是 (廢死和反廢死的想法)沒有交集
」?
可不可以請教這個關係是怎麼推出來的?
其實還滿擔心被說成斷章取義
回覆刪除只是看到版主文章中的一句話
"他的出獄與死刑存廢無關"
依照你的問題,似乎去掉了"他的"
變成了更廣泛的問題
也就是說,你的問題並不是我的意思
而我的意思就建立在"他的出獄與死刑存廢無關"這句話上
其實,我晚餐吃什麼跟你晚餐吃什麼,無關
這種前提下對於我兩的晚餐還能有什麼高見嗎?
我竟然忘記註明"3樓文是回2樓的"
回覆刪除to 路人乙:
回覆刪除有沒有"他的"兩字,並沒什麼影響,我知道你指的是這次案件的犯
人。
我再試著解析一次你的意見好了 XD 括號裡面是我的理解
/ 誠如您所說"他的出獄與死刑存廢無關"
/ 既然無關,
(主詞很明顯的是「他的出獄與死刑存廢」)
/ 就是沒有交集,
(主詞應該繼承上句,依然是「他的出獄與死刑存廢」,但看下一句似
乎也可能是「廢死和支持死刑兩方」)
/ 那就會流於各說各話
(這邊應該是指廢死和支持死刑兩方)
所以你的推論合在一起有以下可能:
之一:
1.犯人的出獄和死刑存廢無關
就是
2.廢死和支持死刑兩方意見沒有交集
就會
3.廢死和支持死刑兩方的說法就流於各說各話
這是我上篇提出的問題,我不懂1和2如何能劃上等號。
不過依照你的回覆你的意思應該是下面這樣:
1.犯人的出獄和死刑存廢無關
就是
2.犯人的出獄與死刑存廢沒有交集
就會
3.廢死和支持死刑兩方對此案就流於各說各話
這次1到2通了,但我無法理解2是怎麼到3的?
刪除原來在4F的留言一則
回覆刪除原因:態度太差、程度也太差。
如果反廢死者要來這裡挑戰廢死理念
請針對這篇文章的論題討論
而且請確定您有看懂我再說甚麼
此外,也請先閱讀所附參考資料
這樣才有討論的共通基礎。
TO: 2F
回覆刪除版主已發補充文,那我就是在斷章取義
而且我們討論的點,似乎跟版主的文章有所偏離
但是,我將錯就錯
>1.犯人的出獄和死刑存廢無關
>就是
>2.犯人的出獄與死刑存廢沒有交集
>就會
>3.廢死和支持死刑兩方對此案就流於各說各話
>這次1到2通了,但我無法理解2是怎麼到3的?
因為此案與廢死和支持死刑兩方"無關"
他們要怎麼詮釋都可以
例:我的晚餐跟你的晚餐無關
不管我是吃麵還是吃飯
你都沒必要改變你的決定
你好,你提到「在法國、在美國伊利諾州,被害人家屬都是推動死刑廢
回覆刪除除的重要力量,更有許多受害人家屬聯名要求廢除死刑。」想請問資料
從何而來?感謝!
在這些廢除死刑的國家,沒有死刑是很正常不過的事情,就像在台灣有
死刑,是在正常不過的事,所以他們對於死刑該不該存廢的問題,早就
抱著不該有的想法,但可能大多數也不懂為何不該有死刑。我曾與我的
西班牙友人討論過死刑問題,他認為應該給殺人犯第二次機會,所以第
一次犯案後,是有第二次機會再出獄的(諷刺的是,我們希望無期徒刑
不得假釋),那麼我就問,第二次若再犯怎麼辦?他說,關起來,不能
再出獄。這時我的問題就來了,第二次的受害者因為第一次沒有被處無
期徒刑不得假釋或死刑,所以出現第二次受害者。我再進一步作一個極
端假設,殺人犯第二次殺害第一次受害者的家屬,請問受害者家屬會不
會希望第一次就讓殺人犯被判死刑?(請別說這是假設問題,還沒發生
之前都不能假設殺人犯再犯,但我說的可能的預防,該如何面對可能出
現的問題,而不是說沒有出現,所以不是問題)請問受到兩次傷害的受
害者家屬,是可以用終生監禁來彌補的嗎?既然第二次還是選擇了第一
次的受害者家屬,表示不可能懺悔,更不可能為了受害者家屬彌補,而
且,就像板主所說,生命無法以物質等價交換,那麼終生監禁補償就可
以嗎?我也認為處死刑不可能完全補償受害者家屬,但是這是一種方
式,還需要其他的社會補償錯失來填補。在東方文化裡,死刑是要讓殺
人犯面對生命的威脅及死亡的到來,瞭解受害者當時的死亡恐懼,不完
全是為了慰藉死刑犯,因為任何的補償,都無法彌補一個生命的殞落,
甚至是兩個。唯有使其面對死亡,面對受害者家屬內心的感受,才是東
方式因果報應的價值觀,不是像板主所說,死刑只是滿足群眾殺生的慾
望,這樣想是很狹隘的因果報應觀。讓生命去真正面對死亡,這件是在
西方思考裡應該是完全不一樣的。比如你的電影處女之泉,描述了受害
者家屬的心路歷程,可是沒有提到這些殺人犯的心路歷程,我認為東方
文化裡,並不是只有照顧受害者家屬,還有顧到生命面對死亡的價值,
這才是真正的面對生命懺悔。(補充一點,受害者家屬的補償政策,不
管廢不廢死,都應該進行,我認為跟廢死無關)
續下
續上
回覆刪除我再問我的友人,若是知道殺人犯有可能在你身邊出現,你會感到害怕
嗎?一開始沒什麼反應,想一想後,他說「會,但是沒辦法,該給他們
第二次機會」,請問廢死理念是不是某種程度在壓制這方面的恐懼?最
後如同我的友人,視為理所當然後,一般也沒有甚麼恐懼了。對我來
說,我是很害怕。我問他說恐懼的話怎麼辦?他說沒辦法!(這點與板
主的契約論有某種衝突,人民凌駕於國家之上,若是這樣,人民為何有
無奈的狀況發生?實際上,在死刑存廢這點,國家其實是凌駕於人民之
上的,就你的契約論來說。)但他也提到了誤判,法官賄絡等等的事
情,這我也同意,所以我有個提議:死刑犯關20年,一方面求得被害者
家屬原諒,一方面消化法律不完善的誤判,若無法取得原諒,處死刑。
若取得原諒,終身監禁不得假釋,以服刑補償受害者家屬。你認為呢?
不好意思,樓上我忘了留暱稱
回覆刪除我是Leon
支持板大的觀點...保留死刑對遏阻犯罪根本沒用..一妹強調死刑只是助
回覆刪除長可能的死刑犯更加的暴虐...事實是很多死刑犯都是一犯再犯..原因很
簡單..既知必死..在沒有被抓到之前..能逃得掉就等於可以生活...這樣
的前提下..死刑嫌疑者面對要抓他取他性命的人還會客氣嗎??而逃亡途
中..總會有些需求..既然死刑重罪都敢做or已經做了(有些可能非本性使
然)..多做幾件又算什麼...拿死刑能遏阻犯罪當劉存的藉口真的很可笑....
你可知道台灣如果沒死刑 有歹念的人就可以趁機猖狂 反
回覆刪除正不會被判死刑 殺1個也不會死 2個也不會死
100個又如何 反正最多最多就只是關一輩子 吃一輩子的
免錢飯
管那些家屬哭爸哭腰 又打不到我 殺不了我 在裡面我更是
威風
這種人會越來越多
記住!!
猖狂的人絕對比豁出去的人還要多
不是不能廢死 有些人罪該萬死 對社會秩序也有一定的效
果 別光看那種無意義單方面的數據
當哪天罪不算罪時 你就知道 人失去的規範後 會是多麼險
惡
!!!!!!!!!!!!!!!!!!!!!別當個無腦的偽善人道主義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