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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7月11日 星期日

為什麼足球選手都這麼帥?(上)(by 老皮蛋)

  



  上一篇文章(連結)談到進入演藝圈的台大美女,這一篇文章就來談談進入足球場的外國帥哥吧!左起:Miroslav Klose (Germany), Thomas Müller (Germany), David Villa ( Spain);在本屆世界杯比賽中,他們都有進球。




  女人放下手中的報紙(這是她今年第二次看運動版),感嘆的說:「為什麼這些足球選手都這麼帥?」



假如他們是真的很帥



  運動員經常運動,自然不會豬頭肥臉、身材臃腫,這就是「帥」的條件之一。此外,經常運動可以促進新陳代謝、讓賀爾蒙(包括性激素)比較平衡,身體和心理都會更健康、也會比較有自信、有陽剛氣質,這樣就比較可能符合「帥」的標準。簡單的說,運動使男人變帥。



  另一個可能是:能夠成為運動選手,大抵原來就身體健康、沒有重大疾病、沒有顏面或肢體畸形,也可能性荷爾蒙旺盛、而顯得有男子氣概,這些特質都與「帥」相關。也就是說,帥的男人比較可能成為運動選手。





這是在圖博抗暴五十一周年遊行的現場拍攝。最右邊的男人顯然缺乏運動,因為他臉部跟身材一樣臃腫,所以就遮起來了。中間那位市議員是簡余晏,她經常實地勘查市政得失,也常參與遊行,初選時更是騎腳踏車掃街拜票,所以身材和臉蛋都一樣美。


 

「帥」的生物學意義



  無論是男性的「帥」或女性的「美」,一定程度上就是性吸引力的同義詞。性吸引力總是與健康有關,因為健康的生物活得比較久、也比較能生育下一代;雄性的性吸引力又更與強壯有關,因為強壯的生物更有機會捕獲獵物、或是成功逃離獵食動物的追捕、也比較能保護下一代;雌性的性吸引力則與生育/照顧能力有關,發達的乳房暗示充沛的乳汁、渾圓的臀部指涉健康的子宮和充裕的骨盆腔空間…;這些都是有利於在自然界中繁衍種族的特質。雖然上述的推論(某些特質有利於種族繁衍)不見得適用在現代人類社會、更不見得適用在每一個個體身上,但當代人類的審美觀仍與遙遠的祖先有高度雷同,而這也部分說明了男性運動員的「帥」。



  雄性野生動物常需在求偶時展現美麗外表、或是表演特殊的求偶舞步、有時還要與競爭者打一架,這些活動除了證明自己的健康強壯、也會釋放費洛蒙,費洛蒙會影響異性動物的神經生理反應、勾起生殖慾望;這也是「運動中的男女都顯得更有魅力」的部分原因。然而在電視機前看運動比賽,應該不會受到運動員費洛蒙的影響;這時可能是因為觀眾本身處在興奮狀態,因而容易受到相關的人物吸引,而且不限於運動員本身、支持同一隊伍的觀眾也會互相吸引。所以,單身男女們別窩在家裏看球賽,找個有大螢幕電視的酒吧、在那裏狂歡或痛哭吧!




非洲草原上、鴕鳥的求偶舞蹈。




或許是心理作用



  佛洛依德(Sigmund Freud)有一篇經典著作「論自戀:導論」(On Narcissism: An Introduction, 1914),文中區分了兩種類型的客體選擇(Object choice):自戀型(Narcissistic type)與依附型(Anaclitic/Attachment type)。自戀型意指:人會愛上(N1)他現在的樣子i.e.他自己或像他的人;(N2)他過去的樣子/那樣的人;(N3) 他想要成為的樣子/那樣的人;(N4)曾經是她/他一部分的人i.e. 她/他的小孩。依附型意指:人會愛上(A1)餵養他的女人i.e.母親或像(理想)母親的人;(A2)保護他的男人i.e. 父親或像(理想)父親的人。



筆者心目中的俊男美女。~以上那句話是自戀型客體選擇的表現。



  如果依據上述的理論來檢視「足球選手都很帥」的命題,我們可以推論:如果一個男性球迷覺得足球明星很帥,可能是因為足球明星身材好、會運動、受女性歡迎、收入超高…,球迷很希望自己也成為那樣的人(N3);如果這個球迷本身也是(前)運動員或喜歡運動的人,這樣的崇拜可能也混合了(N1)(N2)。但就筆者所知,「躺在沙發上吃薯條、看別人運動、自己不運動」的男人占多數。



  前段所述主要是針對男性球迷,那麼有甚麼心理機制是男女球迷都類似的呢?運動員健康強壯(富有)、又能帶領球隊獲得勝利、爭取國家的光榮…,這些都符合了理想父親的形象~一個能保護她/他的男人(A2)。所以,「為什麼這些足球選手都這麼帥?」,可能同時與自戀型和依附型的客體選擇都有關。也就是這個因素,表現好的球員更可能被評價為「帥」;而長得帥的球員,他們的功勞常被球迷高估、他們的失誤常被崇拜者遺忘。


德國與西班牙一戰中,頂進西班牙致勝一球的Carles Puyol

 

  類似的心理機制也可以在「馬英九崇拜」現象上看到。認為馬英九很帥的人,大多「不關心人權和民主自由」、或是「生在台灣卻認同中國」、甚至根本就是GGY連結),這些都與馬英九一致(N1);而馬英九的高學歷、高社經地位,又是她/他們所羨慕的(N3);所以「馬英九崇拜」一部分是「自戀型客體選擇」的結果。



  此外,馬英九崛起的時候,正當台灣意識逐漸普及,「台灣不屬於中國」獲得更多人的支持;同時開始有轉型正義的訴求,「高級外省人」(郭冠英語)的特權被質疑。在此狀況下,前述的GGY「在台中國人」感到不安;這些人對馬英九寄予厚望,希望牠能保護「高級外省人」的特權、帶領GGY重新掌握台灣政經文化的主導權、甚至完成「祖國統一大業」…;所以「馬英九崇拜」也有一部分是「依附型客體選擇」(A2)的結果。



  正因為「馬英九崇拜」大部分是情感因素運作的結果,所以即使馬英九毫無政績、競選承諾跳票、屢犯嚴重錯誤、踐踏民主迫害人權(註一),崇拜牠的人都會原諒牠、甚至找到理由為牠辯護。




納粹黨員都覺得希特勒很帥。




註一:關於馬英九的政績,牠在競選總統時最自豪的就是「台北市長任內建設貓空纜車、改建圓環夜市、規畫柵湖線捷運並開始施工」,台灣人民應該都知道結果如何。此外,馬英九的競選時提出的六三三政見並未達成,反而失業率創下歷史最高紀錄、也是亞洲主要國家最高的 6.13%;牠在政見會上曾承諾「做不到六三三就捐出一半薪水」,卻也食言而肥。牠在八八水災時的表現更是人神共憤。自牠執政以來,打壓言論自由、破壞人權的行為就不斷發生,甚至引起國際組織的關切(連結連結連結),最近悍然拒絕ECFA公投更是踐踏民主的惡劣行為(連結,這篇文章駁斥了馬政府反公投的荒謬理由)。






~未完待續、連結




「超克藍綠」的寫手之一。筆者認為:「超克藍綠」的男寫手都很帥、女寫手都很美。~以上那句話與自戀型和依附型的客體選擇都有關。


2010年7月10日 星期六

為什麼足球選手都這麼帥?(下)(by 老皮蛋)


號稱「阿根廷最美的女人」的名模Luciana Salazar,她曾揚言「阿根廷奪冠就裸奔」;巴拉圭和義大利也都有模特兒作類似宣告。這些事件(包括章魚哥保羅)都讓人們更注意世界杯足球賽、更添足球明星的風采,也讓相關產業獲得更大利益。





~承上、連結

 
有可能都是企業媒體的操弄或文化霸權的建構嗎?



  職業足球原本就是牽涉鉅額營收的事業,世界杯足球賽更是如此,從比賽地點的選擇、比賽場地的興建營運(有兩位南非高官疑似因此被暗殺)、門票與媒體轉播、廣告收入、周邊商品與運動賭博…,各種合法非法、可建不可見的利益難以計算。相關的企業如果希望能有高額報酬,就必須激發群眾的熱情;而除了比賽本身是否精彩,偶像崇拜也是影響觀眾熱情的重要因素。因此,有關單位與媒體必然會選擇幾位條件好的球員,把他們塑造成明星,選擇最好看的照片刊登、搭配女孩尖叫的畫面,再利用語言魔術影響觀眾讀者的喜好…;因為,越多人關心世界杯、群眾越熱情、偶像崇拜越強烈,相關事業就能獲得越多的利益。



  以上所述只是短期的操作。就更長遠的時間縱深來檢視,我們可以看到,歐洲與北美持續主導全世界的價值觀與審美觀(這不完全是壞事),無論是知識與倫理價值、藝術品味、服裝與飲食品味、乃至對個人美醜的評判,甚麼是美好的、值得追求或值得肯定的,主要都是歐美布爾喬亞說了算。也就是在這樣的狀況下,我們想像的帥哥美女常是:金髮藍眼白皮膚、高壯或高瘦、雙眼皮、濃眉大眼…,總之是白種人的模樣,也是足球選手最常見的相貌~比起籃球和棒球,足球場上的有色人種明顯較少。



西班牙足球隊門將、花美男Iker Casillas,也是廣告明星,這張照片賣的是手錶。




  同樣的狀況也出現在「馬英九崇拜」現象上。許多政客的權力野心、許多資本家的財富野心,都需要馬英九協助才能實現。於是媒體選擇性的刊登相關新聞畫面、搭配女明星餓虎撲羊的鏡頭,塑造牠又帥又溫和的形象,藉以欺騙選民,讓牠獲得政權並推行其親中政策,國民黨高層和財團才能獲得更多利益;然而,一般選民、基層黨工、和受薪階級卻很可能被出賣(註二)。



  就更長時段而言,台灣受到殖民教育的荼毒,人民常以為中國的一切都是好的:標準國語、書法中畫、文言文、三綱五常、溫良恭儉讓…,甚至認為中國人的方面大耳龍眉鳳目比較帥(這與前述的西方審美標準可能並存)、而賤斥台灣人/原住民的圓臉深輪廓與深色皮膚。馬英九之所以能被塑造出「帥、道德高尚」的形象,重要的前置因素之一就是:殖民教育傳遞的中國價值觀和審美觀(註三)。



一些缺乏審美判斷力的觀眾,看到這個畫面,就會覺得馬英九很帥。年底五都選舉前,車輪黨很可能會安排郝龍斌、朱立倫、胡志強…上「康熙來了」,讓小S對他們投懷送抱,男女丁丁們就會覺得好強豬真的很帥,接著就把選票投給他們。





家庭倫理悲喜劇的慘案現場



  女人放下手中的報紙,感嘆的說:「為什麼這些足球選手都這麼帥?」隱藏訊息是:「我們一起去運動減肥吧!」

  男人搖搖頭、笑著說:「這不過是媒體選擇性刊登照片、塑造偶像的結果;而且我們的審美觀也被馴化了。」藏訊息是:「妳怎麼可以在我面前說別的男人帥!」

  女人生氣了,說:「我只不過跟你閒聊兩句,你幹嘛把我講得像笨蛋白痴一樣?」隱藏訊息是:「你幹嘛這麼不解風情,還在那邊喝甚麼飛醋?」

  男人急著辯解,說:「我才沒有把你講得像笨蛋白痴。被媒體影響而喜歡哪個足球員、甚至支持他的球隊,這都是小事;妳只是懶得在小事上動腦而已。因為媒體造神,有些人就以為馬英九朱立倫帥,這些人才是笨蛋;因為誰帥就選他當市長、當總統,這些人才是白痴或白痴²;妳比牠們好多了。」隱藏訊息是:「我寧可被妳罵不解風情、也不要運動;工藤新一的名言『頭腦是我的一切,身體只是附屬品。』妳沒聽過嗎?」

  女人更生氣了,說:「你說我比白痴²聰明;你以為我會高興嗎?」


西班牙隊後衛Sergio Ramos,女人可能希望男人擁有這樣的肌肉。





澄清啟事



  首先必須說明:那齣家庭倫理慘案,只有第一句話是真的,其他都是為了戲劇效果而編造;筆者絕對沒有說誰是笨蛋白痴或白痴²。


  此外,筆者在文中提到馬英九,只是為了說明某些社會心理現象、讓讀者更了解「為什麼足球選手都這麼帥?」絕對不是有意侮辱、指涉「足球選手是禍國殃民的畜牲」,足球選手憑實力踢球、就算搞小動作也害不了多少人。比起無能的某人、以及牠對兩千萬人民(還有白海豚、牡蠣…)造成的傷害;足球選手高尚多了。


  當然,筆者也無意侮辱球迷、或暗示「球迷跟藍丁丁一樣、都是笨蛋白痴」。畢竟喜歡哪個足球員或球隊都不算大事,在小事上懶得動腦很正常、也無傷大雅。但是如果在國家政治大事上也不動腦~,這就很難說不是ㄅㄉㄅㄔ了,而且更會對自己及周遭眾人造成難以彌補的傷害。






 

註二:台灣智庫新書「ECFA不能說的秘密?」(連結)有清楚易懂的說明。


註三:參見本部落格寫手合著之「
超克GGY」,書中多篇文章都有討論到殖民教育對台灣人民的影響。

















左圖是荷蘭足球隊進球最多的球員之一Wesley Sneijder。右圖則是英格蘭隊的前鋒Wayne Rooney,他被稱為「最醜的足球員」,可是我覺得他比愛慢跑的騜區長帥多了。




2010年6月10日 星期四

越位的法治概念:論人權、民主與法治(by 格瓦推)



對於人權、民主、法治三個概念,我主張就「人權/民主」與「民主/法治」二組關係進行討論。在「人權/民主」關係中,人權為目的,民主制度是保障人權的手段;在「民主/法治」關係中,民主是目的,法治是落實民主制度的手段。二組關係中的前者之於後者,皆有不可被逾越的優位性。


討論民主與法治的關係,必須先揚棄中學生作文般的制式觀念:「民主與法治猶如鳥之雙翼,缺一不可……」。法治與民主價值並重的教育與宣傳,毒害台灣民主進程數十年。民主與法治,絕非可並舉並重的雙翼雙軸,而是目的與手段的關係。在獨裁國家,如國民黨殖民下的台灣,統治者可以在合法的前提下殘殺異議份子、侵吞國有財產、毫無公義地分配公眾資源……一切不義之事,都可以披著「法治」的外衣進行。在成熟的民主國家,法治是為了規範民主制度的運作、限制治權的濫用與越界,以保障民主價值的落實。法律可以為民主制度服務,也可以為獨裁政權服務;一個民主社會若將法治價值拉高至與民主價值相等,不只是主從不分,更是對民主概念的踐踏。民主制度當然必須在法治中才得以落實,但是民主是法治的目的,法治只是保障民主得以實踐的手段;民主之於法治,必須有絕對的優位性。以這次行政院公審會封殺滿足連署人數的ECFA公投為例——行政權「依法」阻止直接民權的行使——,當「依法行政」卻殘害民主精神時,這種法律應被揚棄;這種「守法精神」應被深入檢視:是鄉愿還是獨裁?ECFA交付公投後,過與不過,由民意來決定;不允許民意作主的法治,是與法治目的(保障民主)相悖的惡法,應迫其廢止——不論是溫和路線的修法或激進路線的革命,都應被視為「維護民主精神」的正義。對於民主社會而言,最大的惡就是「人民公僕打壓直接民權」,因為所有的行政機關、代議士,都是直接民權的公僕;如今惡僕欺主,主人應強力奪回應有的權力。


對法治而言,民主是目的;但是進一步思考:民主所為何來?亦即法治的根本目的?——追根究底是為了「保障人權」。對於個人的生存權、財產權、言論自由……等的保障,目前除了民主制度,並無更可靠的憑藉。民主制度的後設基礎是:「為了保障人權,所以自然人讓渡部分個人自由以形成由國家法律所保障的民主制度」。在理論上,當民主體制是為了保障人權而必要時,民主的限度也同時存在。「民主」的限度在何處?獨裁者、保守派常攻擊的「民主流於民粹」是否為民主制度應該避免的弊端?事實上,「民粹」是一個反對「菁英政治」的中性詞,但是在台灣社會已被污名化數十年。民主制度該避免的,不是多數意見的(可能)不專業或(可能)不智,而是違反人權精神的多數暴力。前者例如:經由公民投票來決定是否與中國簽訂ECFA、是否廢核、是否興建賭場,相關專業人士可在公投前盡力影響直接民意的方向,但在公投結果出來後,政府部門不能「以專業凌駕民意」,否則就是獨裁。民主制度的限度,在於人權的優位性,也就是不能以多數暴力侵害個人的基本人權。例如:不能以公投的方式決定是否槍決馬英九、是否將郭台銘家產充公、是否強迫胡志強退出演藝圈……等。除了以上極端事例之外,諸如:以多數決來否定同性婚姻的合法性、以多數決來決定國教(並強迫信仰)、以多數決限制檳榔西施的穿著、以多數決來恢復校園體罰……等,也都是不能被允許的多數暴力。再以死刑存廢為例,反對廢除死刑者動輒嗆聲以公投來決定;但是根據拙作〈國家的權力限度〉(連結)一文,死刑代表國家權力極大化地逾越契約精神,是對人權價值的根本背叛;在人權立國的立場,死刑必須廢除(至少要停止執行)——這無涉民意多寡的問題,因為民意多寡不能涉及「裁決人的生死」。(註一)在民主的實踐中,必須以保障人權價值作為目的,這才是民主體制的限度;而非獨裁者所污名化的「民粹」。


經由以上簡單論述,人權、民主與法治三者的主從關係昭然若揭。人權價值作為終極關懷,由民主制度保障人權,亦由人權理念限制民主體制的多數暴力;由法治落實民主制度的運作,亦由民主價值決定法律的內容與存廢。法治之於民主政治、人權國家,雖然是必要的手段,但也就只是手段,絕非目的。馬英九執政二年來,動輒強調「依法行政」。姑且不論國民黨這二年違法亂紀之實,我們可以觀察到,在看似「依法」的外表下,台灣的人權指數嚴重衰退(如司法人權、言論自由、行動自由、新聞自由),民主精神被恣意踐踏(如公審會封殺公投提案);以法治包裝專制,這是法治概念的僭越,也是對法治目的的絕對背叛。所以,對保障人權與實踐民主都相對落後的台灣而言,當務之急應該透過各種管道促進各階層、各領域、各類群對人權價值的思考與認識,才能真正了解民主制度的原理與原則;同時要促進各界對民主精神及其相關權利的堅持,才能讓法律回歸「為了保障民主與人權」的功能性意義。唯有堅持:「民主制度是為了人權價值,依法行政是為了民主制度」,法治的真實意義才得以體現,才不至於淪為助紂為虐的工具。關於這些工作,毋須寄望於本質獨裁又正在執政的國民黨,失去政權的在野黨責無旁貸。


(註一)但是,在改善人權的方式上,一般狀況下應循民主機制完成。再進一步說明,這是指「不得以多數民意侵害基本人權」,但可以多數民意「改善現況上的人權問題」,讓人權的改善在民主機制下實踐。所以,當現況是同性婚姻不合法,則能透過民主表決使其合法;當現況是同性婚姻合法,則不能透過表決使其非法。死刑亦然,當現況存在死刑,可透過民主機制,以直接民權或間接民權的多數予以廢止;當死刑已廢,則不得透過多數決讓人權狀況倒退。所以「廢死公投」(不論成功與否)所代表的意義只能是:以民意促成廢除死行,不得反之賦予死刑正義性。 


2010年5月30日 星期日

笨蛋,問題在中國政治:評議具有中國特色的「富士康跳樓大自殺事件」(by shinichi)





〈話說前頭〉

中國台商鴻海集團富士康跳樓事件,引發全球各國關注與議論,更引起中國社會產官學和網路鄉民界的討論。5月18日,中國學界有九位教授共同署名發表一封「聯名信:解決新生代農民工問題 杜絕富士康悲劇」。這九位學者中,個人曾經互動認識的有三位,他們是長期關注中國民工問題的專家,也算是中國社會少數較有良知的知識份子。由於,個人對中國勞工問題已鮮少關注而多所生疏,但是,此次「富士康」員工連環跳樓事件中,大部分的討論依舊花拳繡腿無法直指核心,於是,個人便斗膽嘗試由過去參與中國勞工問題調查和反血汗工廠運動的認識經驗中進行重新滌清耙梳,希冀能從眾多檯面上眼花撩亂的討論煙幕中,看到根本的問題—中國政治的威權與不民主,才是「富士康跳樓接力賽」事件最該被譴責的核心與根本。



“Race to the Bottom”





隨著1980年代「蘇東波」浪潮(蘇聯、東歐和波蘭等前共產國家的解體轉型)和中國改革開放之後,冷戰瓦解後的新國際政經秩序便被一股所謂「全球化」的風潮討論給席捲。當中,資本的全球化意味著資本無國界的竄流,同時,冷戰之下地球被切割成共產與資本主義集團的兩個世界重新鎔接,造成原先在「鐵幕」國家的廉價勞動力史無前例地大規模釋放而出,讓見獵心喜的資本利潤嗅覺宛如「樓頂招樓下,阿公尋阿嬤,厝邊邀隔壁」,瘋狂聯袂地撲向此些秀色可餐的廉價勞力處女地寄生剝削。



以台灣的情形來看,台灣的資本從1980年代末期便陸續「西進」中國搶灘,尋求豐沛的廉價勞力。當時的政府唯恐資本大量西進而可能招致台灣產業空洞化以及引起國安問題,便體貼地告訴資本家說,您老毋須外移到中國剝削利用廉價勞力,政府將引進東南亞第三世界的廉價勞工到台灣給您就地剝削。「資就勞」或者「勞就資」成了全球化帶給台灣社會的一抹新興風景。然而,中國廣大的勞力實是誘人,時任總統的李登輝政府依舊阻擋不了資本西進潮,於是,索性在1994年提出「南向」,用鼓勵的方式希冀資本若要出走,寧取南向而捨西進云云。據說,此乃是因為「全球化」之下,一旦世界上有廉價勞工被釋放出來之時,吾人若不利用,則那些使用廉價勞工的進補外國廠商,也將在出口競爭上把本國廠商打垮,頗有「天予不取,反招其咎」之況味。於是,「要嘛資本外移尋找俗又大碗的勞力剝削、要嘛引進廉價外勞就地剝削,不然,就只能眼睜睜看著利用廉價勞力進補的國外廠商的廉價產品湧進台灣市場,一舉把國內工廠打敗的就地等死」的進退維谷的三難困局。職是之故,貿易與勞工這一體兩面的事實本質,伴隨著資本全球化下而帶給台灣產業和勞工新的難題。



據說,全球化之下,國界在資本穿透力下逐漸淡出消失,於是,資本的利潤嗅覺得以進行全球為經緯尺度的廉價勞工大搜捕。因此,全球化下的貿易帶來各國勞工間的競爭激烈化,尤其,勞動力成本乃是貿易理論中的生產要素(factors)之一,隨著貿易的往來,「生產要素價格均等化」帶來了全球勞動力價格的「往下看齊或競相貶值」(race to the bottom)。因此,全球化下「勞工價格跳樓大拍賣」的現象,亦就成為各國工運和工會人士反全球化的主要擔憂。



相當諷刺的是,競相貶值的極端即是「勞動力肉體」趨近於無價的狀態。因此,在「富士康」事件中,亦就恍如以「肉體化」(embodiment)的表現展演了一齣撼動人心的「勞工跳樓自殺接力賽」(race to the bottom)。簡言之,「勞工價格跳樓大拍賣」到「勞工競相跳樓自殺」,根本不過是理論預期中最完美具體的展現;但唯一的差別只在於,「富士康」的「競相跳樓」事件中,有著高度的「中國特色」罷了。



中國的易經哲學中有「否極泰來,物極必反」的卦爻,亦即否終之時,泰象現出,而所謂「跳樓大拍賣」的削價最極端,即是此些命如草芥螻蟻之無價勞動肉體以跳樓墜地的方式化為地上逐漸暈開的一灘血,一舉讓這十幾、二十出頭年紀輕輕的打工仔女宛如剛開始的生命在出社會的瞬間即告結束,並換取「否終泰及」的到來。因此,不意外的,外界對於「富士康」連環跳樓事件的眾多流言誹語中即有:「一跳即可換全家吃穿」的傳言流出。2009年7月的富士康第一跳孫丹勇因為遺失iPhone樣機,而在受到非難之後跳樓自殺,事後孫丹勇父母獲得36萬人民幣的「撫卹金」,同時每年由富士康支付三萬人民幣的雙親「贍養費」。



「否極泰來」的哲學是相當生活化的。例如,香港黃大仙的一百支籤詩,就是以「否極」與「泰來」作為開始與結束的循環。最後第一百號的籤詩:「古人占驗:唐明皇擊鼓催花」,即是作「唐明皇賞花:太平盛世,百花爭妍鬥麗,慶賀新春,萬物從此又送舊迎新。別以為開得最尾、賞得最尾的那朵花就最差,應該明白,凡事到了盡頭,就是新的開始了,這就是周而復始、否極泰來的道理了。」於是,「富士康」遂戲謔地轉譯成「赴死康」(赴死有『好康』)了。



此些過於早夭的年輕生命,在選擇縱身往下一躍的同時,也就離奇地展演了龔自珍那首闕詞「落紅本是無情物,化作春泥更護花」的淒美詩意。而劃過那不捨的旁人雙頰的淚,似乎只能用上世紀末的歌手鄭智化那首〈別哭!我最愛的人〉中的歌詞旋律「別哭!我最愛的人。今夜我如曇花綻放,在最美的一剎那凋落,妳的淚也挽不回的枯萎。別哭!我最愛的人,可知我將不會再醒,在最美的夜空中眨眼,我的眸是最閃亮的星光。是否記得我驕傲地說,這世界我曾經來過,不要告訴我永恆是甚麼,我在最燦爛的瞬間毀滅!」,以作為對這些用肉身向「體制」吶喊告別的身影的最後憑弔。













〈那「體制」又是甚麼?!〉







富士康的「跳樓自殺接力賽」中,自殺者的年輕生命所要吶喊告別的「體制」究竟是甚麼呢?是「富士康」的擬似「軍事化」的生產管理體制、是中國台商的「血汗工廠」般的制度、或者是資本主義全球化扣邊和拓邊(spread and grow)下把生命給無情碾過的巨輪、抑或是中國在資本主義化過程中的種種社會壓迫和不義呢?



故事就從筆者過往參與的「反血汗工廠」運動的經驗,以及對這些經驗的反省告別開始說起吧。



台灣作為四小龍國家的起家方式,乃是以提供美、日等工廠的廉價勞工基地開始。1960年的「19點財經改革」,乃是台灣宣告戰後工業化發展的重要改革措施,並為台灣加工出口的經濟體打下第一根也是最重要的一根基樁。時任經濟官僚的王作榮時常對外宣稱,「19點財經改革」乃是其草擬,但只消看閱讀過往檔案或者對於在韓戰爆發之後,台灣在美國援助下的發展歷史有所理解,即可知王作榮對外宣稱的「19點財經改革」方案,乃是時任美援公署署長郝樂遜(Wesley C. Haroldson1958.2.16-1963.8.20)下的一個條子:「八點財經建議」為骨幹下所具體擬出成形的。此外,技術官僚可以勇於任事並不受各種政治撤肘,某種程度也是因為美國透由「美援」(U.S. Aid)而進駐台灣的一群美國主子對於這些台灣技術官僚的背書後盾所得。



在「十九點財經改革」方針之下,《獎勵投資條例》於1960年9月10日開始公佈實施,正式展開向外資與僑資的來台設廠的作業。1964年美國通用器材公司進駐台北縣新店設立裝配廠,無異是拉啟了大型外資進駐台灣利用廉價勞工設廠的歷史序幕。緊接著高雄加工出口區、潭子加工出口區和高雄楠梓加工出口區,更讓台灣以國際加工平台的姿態,鑲嵌入國際分工地圖之中。



後來,隨著加工出口的暢旺,外資抵台設立裝配廠的加工出口,更進一步轉變成本地公司接單代工出口,台灣本地企業跟經濟亦就在「接單代工」的過程中逐步發展壯大。這當中的轉變,乃是西方跨國公司進行了「抓兩頭,放中間」的企業結構重整措施,一舉將公司的製造部門跟業務直接用訂單委外的方式給台灣等國家製造生產。跨國公司則專注於商品鍊上的「品牌」跟「市場」這兩個最有價值利潤端點,並把利潤相對微薄的代工製造委交給製造生產能力強勁的台灣等地的企業工廠。此種分工方式,也將產品製造過程中的工人運用跟管理的職責一併委交給代工廠。



然而,隨著前述提及的前共產世界釋放出來的廣大廉價勞力,以及台灣經濟的持續發展,讓台灣的工資價格相對高昂。於是,或許是基於代工製造廠本身追逐更大利潤的驅力所致,抑或是西方品牌跨國公司逼迫台灣製造廠西進以搜捕更為廉價的中國農民工以提高跨國公司利潤的考量,台灣的代工廠商遂於1980年代末大規模地往西挺進,搜捕更為廉價的中國農民工,讓「全球商品鍊」(global commodity chain)的圖像生態產生新的變化:西方品牌跨國公司掌握品牌與市場行銷、中間則由台灣工廠企業把持製造生產,至於末端的中國農民工則直接肩負生產線上的勞動生產。



此時,歐美國家或許是基於大量創造就業機會的製造性工作早已轉移東方而長期深受失業問題所苦、又或許基於西方品牌跨國公司企業再造所呼應的是一種後福特主義式(post-fordism)的品牌消費時代的來臨,使得西方先進國家公民是以消費實踐作為「個人即政治」(The personal is politics.)的政治培力和認同實踐的表現,而讓訴諸消費者的運動有了可資依據和動員的土壤。不論如何,上個世紀末的西方「消費者」運動,開始關注其日常消費品牌背後生產中的剝削問題。



於是,一方面NIKE在西方世界行銷宣傳的”Just Do It”的形象,炫惑了多少希冀穿著air-Jordan而讓夢想起飛的第一世界消費者,然而,背後不堪的事實卻是:NIKE一雙雙酷炫形象的鞋子乃是立基於第三世界「血汗工廠」和童工所製造生產。此種反差,捲惹起上個世紀末的「反血汗工廠運動」(anti-sweatshop campaign)的風潮,而NIKE則以那波消費者運動浪潮中的主角示人。



然而,當第一世界的非政府組織(NGOs)在「反血汗工廠」運動中揭露跟抨擊跨國品牌公司的同時,跨國品牌公司卻常常以「謝謝告知,為了負責跟維持品牌形象,公司會終止血汗工廠的訂單」(cut and run)方式因應,導致最終倒楣的依舊是因訂單終止而失業的工人本身。



此外,血汗工廠所在國,通常是人權不彰,更有甚者,是缺乏民主的威權國家,於是,一方面為了避免讓反血汗工廠的運動不至於因為染上「政治色彩」而模糊掉「勞動人權」此一初衷用意;另一方面,反血汗工廠運動者又為了維持透由訴諸第一世界消費者進行品牌抵制的運動邏輯,並據此希冀達致改善血汗工廠勞動人權,從第一世界的品牌到第三世界代工所串連起的「商品鍊」,便一直是「反血汗工廠」運動著力施為的力矩所在。



因此,為了避免西方品牌跨國公司以取消訂單方式的不負責回應,西方的消費者運動團體往往會要求品牌公司必須提出公司自身的「企業生產守則」(corporate codes of conduct),並據此要求旗下供應商必須在生產過程中符合此套生產規約以確保生產線上的勞工較為像樣與人道的勞動條件。「企業生產守則」的出現是來自於1991年,國際知名牛仔服飾公司Levi Strauss被揭露其個性化與「潮爆」(香港流行語)牛仔服飾背後,乃是難堪的強制勞動(forced labor)條件下所生產,為了彌補受損的公司形象,以及杜絕外界悠悠之眾口,Levi’s公司馬上草擬一份「生產守則」,作為自身企業對外徵信的社會責任。此後,各個品牌公司紛紛推出自身的「生產守則」,而第一世界關心勞動人權的NGOs也屢屢利用此一「生產守則」,作為介入第三世界勞動權益保護的工具。



事實上,「生產守則」對生產線上工人勞動權益的保護效果,依舊相當有限。首先,西方品牌公司跟旗下的台灣或香港等代工供應廠之間處於不平等的關係之中,品牌公司若不提昇製造採購的價格,單方面要求旗下供應商符合「生產守則」中的勞動條件,也只是單方面地將勞動條件改善的成本跟責任加諸供應代工廠,而為了彌補勞動條件改善後的成本虧損,最終旗下供應商還是以「上有政策,下有對策」的方式,在生產過程中將壓力轉嫁至第一線的勞工,導致工人勞動待遇名目上是提昇了,但經由管理而來的勞動強度卻同時也增加了。再者,商品鍊上攫取最大利潤的品牌公司,並沒有調整商品鍊上的利潤分配,但其卻利用「生產守則」作為社會責任的形象介面,而繼續遂行其「一手摸乳,一手念經」的品牌生意經。最後,因為品牌公司並未實質性地擔負起「生產守則」落實的成本,讓底下供應商可能經不起利潤的壓縮而放棄訂單導致工人失業,抑或輕易地被品牌公司逐步減少訂單而更加難以改善其勞動條件。



幾年前,香港利豐集團(Li & Fung)此一對外貿易出口商的越南港資供應商,曾被非政府組織揭露其工廠使用童工的情形,而事實上此來自貧困家庭的童工乃是使用假身份證進入工廠工作賺錢。使用童工的工廠說:「很抱歉,我們真的不知道他們用假身份證謊報年齡。謝謝你們的告知,我明日即可將這些童工遣散,但必須告訴你們,離開工廠之後,為了生活,明天他們就會在街上賣淫。」從此一殘酷的例子可知,非政府組織緊盯品牌公司的「生產守則」的落實以企圖改善廠間線上工人的勞動條件,並非總可遂行所願。







〈商品採購鍊上的鬥爭〉







事實上,關心第三世界勞動人權的非政府組織也注意到「生產守則」的有效性問題,因此,商品採購鍊上也就充滿了非政府組織與跨國品牌和供應代工廠商之間鬥爭拉扯的斧鑿痕跡。首先,儘管消費者運動的戰場和發動往往是在品牌所在地的西方國家內,美國跟歐陸的非政府組織不同之處在於,歐陸的非政府組織反省性較強,並且會盡量避免西方中心主義,而讓西方非政府組織的議程主導整個運動的開展。由於,西方的非政府組織由於膚色、語言與文化的限制,難以直接進入中國進行民工勞動條件的調查,因此,香港的勞動人權組織在當年就成了西方非政府組織的合作伙伴。



基於此,香港的勞動人權組織的第一線調查報告,屢屢成了西方非政府組織展開品牌抵制運動中的重要一手材料,同時,香港的勞動人權組織也可以不斷地將問題緊扣著「採購鍊」(purchasing practice/buying practice)上西方品牌公司與香港或台灣供應製造代工廠之間的不平等關係,而建議西方非政府組織必須觀照整個採購供應鍊上的不平等現實,並避免西方品牌公司將責任跟成本單方面地加諸台灣或香港等等供應代工廠商身上。



此外,香港的勞動人權非政府組織更與西方的非政府組織合作,要求「生產守則」的逐步落實,而不能採用撤銷訂單的方式作為品牌公司的抽身策略(cut and run),同時,必須讓非政府組織人員進入香港或台灣供應廠之內進行員工對勞動安全衛生…等等勞動條件議題的意識提昇教育和自我監察能力的訓練。事實上,非政府組織挾跨國品牌公司的令箭進入台資或港資工廠內部教育工人的策略,是明白地認識到只有工人的自我培力(empowerment),讓線上工人學習自我監督現場與每日的勞動條件才是根本的解決之道。



但是,品牌跨國公司並非總是單方面的呼應配合西方非政府組織的要求。品牌跨國公司對於其背後總有許多非政府組織,虎視眈眈地緊盯著其跨國剝削的行徑,並不斷地緊咬跨國公司不能只是唯利是圖,而必須兼顧社會責任的消費者運動與消費抵制…等等,而深感困擾。公司社會責任(CSR)的籲求,每每成了跨國公司在資本全球暢行無阻的年代下唯一的檢哨站。事實上,公司社會責任是一組二律背反(antinomy)的複合名詞,公司當然是資本以所有者姿態所建構的私領域王國,冷峻地插放在此一王國外頭的是,閒人勿進的警示牌。反觀社會責任,則是企圖將公司私領域的天地,牽拖進公共領域眾目睽睽的仲裁下,於是,企業社會責任就成了私領域與公領域的彼此較勁角力,爾鯨吞,吾蠶食的統領版圖拉扯戰。



於是,企業究竟要開放多少領域出來給社會進行公評,則是各類運動集體施壓的成果展現。2003年10月,深諳企業社會責任箇中底蘊的Levi’s公司,在由以前扮演美國中情局(CIA)爪牙的「亞洲基金會」(Asia Foundation)在廣東召集多個跨國公司和中國新興的NGOs齊聚的會議上,不僅大方地附和並挪用了公司社會責任鼓吹者的論述,甚至更加積極主動地提出公司社會責任,必須鑲嵌在當地的公民社會之中。此即,Levi’s算準了所謂社會責任的踐行與落實,必須有公民社會的各種結社團體的力量施壓方能為之。而在中國的脈絡下,活躍於西方公民社會裡頭的各類結社與行動,在當下動輒皆可能會觸動中國的政治敏感神經,畢竟,作為國家機器,中國早已更加符合馬克思所言的資產階級管理委員會的角色了。畢竟,在中國的非政府組織的批判力道與牙齒,老早就自我閹割剪除了。



Levi’s公司此招高乎,不僅主動攀附中國的非政府組織尋求合作,更要求Levi’s必須捲入參與(involve)中國的公民社會當中,Levi’s此舉將可用釜底抽薪的方式,解除掉西方NGOs的批判與監督力道。因為,當中國NGOs與Levi’s合作愉快,而西方NGOs任何糾舉Levi’s的行徑,都將成為西方NGOs介入中國NGOs的內政,並扣上西方NGOs價值硬套在中國NGOs身上的大帽子。果若如此,Levi’s此一兼顧了念經(與NGOs合作來表彰CSR)與摸乳(品牌超高利潤與工人剝削照舊),或許將是跨國公司擺脫NGOs緊咬的最極致賤招?!



此外,當跨國品牌公司尋求中國當地沒有批判跟監督牙齒的NGOs背書時,香港非政府組織的工作機會某種程度也被中國非政府組織給取代了。在這一場採購鍊上的鬥爭拉扯戲局中,儘管關心勞動人權的西方跟香港的NGOs盡量迴避中國威權政治的現實,但在西方品牌公司尋求中國非政府組織的背書之時,中國政府的威權不民主的現狀實情,卻成了幫忙品牌跨國公司和境內工廠阻卻擺脫真正關心勞動人權的非政府組織監督的最有力保證。



最後,品牌跨國公司的「生產守則」操作策略和消費者抵制運動的最後,往往讓中國沿海工廠的勞資關係限縮成「經濟議題」,而只能在工資、工時…等等數量化的勞動條件上的斤斤計較。於是,「富士康」這個代工巨人,除了勞動強度跟壓力這類無法量化的指標之外,從工資跟其它量化的勞動條件看來,富士康相較起其它規模較小的本土中資或台港資工廠的勞動條件可說是相對優渥,不僅提供了遠比其他工廠優厚的環境,也按照法律規定給付所有的社會保險與工資,住宿、伙食、休假、康樂中心,樣樣齊全。因此,由中國網友所組織的「富士康觀察團」,在富士康深圳廠區臥底調查之後,只能用「富士康在『精神方面』就是一個不折不扣的『血汗工廠』」來指責富士康,而不是一個具體勞動條件上的「血汗工廠」加以抨擊。



此外,南中國沿海的民工不僅沒有因為前述的以採購鍊格局內所帶動的勞動權益保障的邏輯格局中獲得培力,更有甚者,原本南中國沿海的勞資關係矛盾也就更加的私領域化了。







〈勞動執法的私有化?〉







事實上,各國官方政府本在勞資關係中扮演著的規範性角色,然而,中國官方幾乎在這一套商品鍊的跨國採購邏輯中宛如缺席般的存在。當中,南中國沿海外資廠的勞資爭議,以及工人權益的損害賠償,時常繞過官方以及勞工鬥陣的作法,而採取向跨國公司進行投訴的趨勢。尤其,跨國採購的現況裡,廠方的阿奇里斯腫(Achilles’ Heel)是客戶的抽單,而非官僚機構的刁難制裁。再加上許多民間組織的宣傳與教育擺放在跨國採購鍊上,工廠得遵守跨國品牌公司或零售公司的生產守則,導致南中國民工直接向採購商投訴受到的委屈與剝削的現象與日遽增。



因此,跨國公司遂扮演起規管工廠違反勞動法規的糾察隊與執法者。執法的必殺秘技,則是終止訂單。原本屬於國家應該介入的勞資關係領域,卻讓渡給跨國採購跨國。再者,從廠場範圍逸出的勞資關係,進一步以勞方團體和資方團體兩造分別往市場、階級與社會的三條軸線撐起一個三維向度的公共領域,使得勞動力論斤計兩的市場販賣問題、階級分殊的政治抗衡,以及社會的納入黏合(social inclusion)或社會排除(social exclusion)等等,都在勞資關係的兩造互動展演中變化與生成。這是勞資關係的公領域血統與系出。



如今,由跨國公司所扮演的勞動法執行者角色,讓勞資關係被徹底的收束在私有化的公司麾下,原屬於公權力的地盤,又再次淪陷為私有財產者的禁臠。尤其,當生產現場的工人從勞動法律的關係上看來,與跨國品牌採購公司似乎處於彼此無涉狀態時,跨國公司以中立的第三造形像出面介入現場勞資關係與爭議時,在形式與姿態上早已如國家的仲裁角色般。職是之故,跨國採購與品牌公司在形式上與實質上,正在取代中國政府的公權力,並逐步地將勞資關係與勞動執法給私有化。這場由南中國民工為求公平對待而尋求的交易,獲利的是神還是魔鬼,是值得細細玩味與觀察。



然而,從上述揭露的採購鍊上的鬥爭拉扯看來,中國民工事實上根本無法從這一「勞動執法私有化」的遊戲中,獲得真正的善待。再者,中國政府可說是平日縱容剝削,甚至認可參與剝削,讓勞資關係私領域化不僅可以讓勞工不滿簡單地化成對外資企業主的仇恨不滿,而不會威脅政府的統治威信。縱使,勞資關係惡化溢出廠外而有燎原之勢時,中國政府的進場,亦就再度確認中國政府乃是勞工父母官的位置。此次,富士康事件中,中央電視台等中國官方媒體的報導方式達到的效果即是如此,不僅勞工不滿的矛頭不會轉向政府乃是這不公不義體制的始作俑者,同時,更可以藉由削弱外資來壯大本地資本,富士康事件中的中國對手比亞迪公司算是跳樓接力賽事件中得利最多者。尤其,自殺事件被國際報導之後,鴻海的大客戶惠普跟蘋果公司第一時間對外宣稱將介入調查,最後是否會將訂單從鴻海轉移,倒是值得觀察。



直言之,中國政府對於中國農民工勞動待遇與福祉,乃是以選擇性的缺席方式存在著。中國政府何時進場,亦就反映了其背後政治算盤的算計。螳螂跟蟬的戲局中,後頭那個沈默注視的中國政府,才是最可怕的陰險家。







〈中國台商管理體制〉







1980年代,台灣流行一個名詞叫做「夕陽產業」,並高喊著產業升級。1960年實施的〈獎勵投資條例〉於1990年底實施屆滿之後,緊接著台灣政府又於1991年正式推出〈促進產業升級條例〉以鼓勵產業升級作為銜接。然而,曾經在台灣被定位為「夕陽產業」的名詞就在西進外移的過程中,以汲取廣大廉價的中國農民工而逐步壯大。郭台銘的帝國也就是在中國源源不絕的廉價勞力身上,從「紙頭無名,紙尾無份」的台灣企業風雲錄中,書寫下「鴻海帝國」的誕生奇蹟。另一方面,台灣的產業升級,讓台灣從低階消費性電子產品、玩具、成衣…等等的代工,升級成晶圓片等科技性產品代工。於是,代工項目轉變,就成了台灣廉價的產業升級的歷史交代。



台灣西進的產業,在中國廣大廉價農民工的汲取利用下,工廠規模膨脹數倍,脫離了原本在台灣時的中小型格局與規模。例如,以前廣東東莞的某個台商協會會長,乃是彰化製造聖誕燈飾的小廠,但在中國民工的進補之下,生產線馬上膨脹為幾倍的規模,生產線膨脹成十幾條;儘管,聖誕燈飾產業依舊是技術門檻不高的「夕陽產業」,但從勞工人數的規模看來,卻已有大企業的格局了。



勞工數不斷成長的中國台商工廠,為了有效管理這從未有過的龐大勞工,過往台灣男性的軍中服役經驗,遂成了台商唯一能夠想像與援引的管理經驗,因此,中國台商工廠通常給人一種「擬似軍事化」或「斯巴達式」的管理印象。打從工廠高層管理階層廠門,門口保安就得敬禮示意,然後,廠內得列隊吃飯、輪班洗澡….等等,都可見到台灣軍中的管理運作的影子。



此外,鴻海帝國的打造過程中,郭台銘個人所顯示出的軍人帶兵打仗的氣質與霸氣功不可沒。郭台銘的嚴苛也就在這樣以帶兵打仗的攻城掠地過程中,把其它原本屬於台商工廠代工的訂單搶食爭逐中逐漸打造而成。因此,富士康的軍事化管理氣息,絕對處處瀰漫在整個龐大工廠帝國之內。尤其,鴻海企業在中國擁有八十萬大軍,擬似軍事化管理,是可被理解的合理選擇。



復次,幾年前《天下雜誌》曾吹噓倡言「微利時代」的到來。事實上,所謂「微利時代」講述的即是代工廠的利潤在搶單的激烈化競爭過程中,代工利潤早已不斷壓縮的現實。因此,不意外的,在中國擁有龐大的八十萬民工大軍的鴻海帝國看似龐大,不斷地靠著把對手訂單搶食而壯大,但其單位獲利能力卻也就每況愈下。因此,看似風光的中國台商,其資本積累和利潤創造,根本是來自於龐大廉價勞工身上所創造的涓滴薄利所累積而成。



然而,此種紀律化程度高的管理模式,是為了能從龐大廉價勞動力身上順利把涓滴薄利的成功積累所必然,換句說話,台商在中國賺取的根本是替品牌跨國公司進行生產線上勞工管理的勞力錢而得。對比起「抓兩頭,放中間」的西方品牌跨國公司全球總數寥寥無幾的員工數而言,富士康令人乍舌的八十萬勞工大軍,其實另一方面而言,這也是尾大不掉的難堪現實。富士康的管理體制該被苛責嗎?絕對應該,可是一旦想到擁有八十萬大軍的製造帝國,要在代工微利時代中掙扎生存,就讓人深覺中國台商的可悲。











〈笨蛋,問題在中國的獨裁與不民主〉







隨著富士康「跳樓接力賽」的事件,中國傳媒、學界、網民…皆熱議紛紛,富士康成了話題中的主要箭靶。中國政府似乎也樂於袖手旁觀,似乎只消將「跳樓事件」轉移至富士康此一台商身上,或許便可以轉移中國社會當前中惡劣的勞資關係矛盾轉化成對政府統治的不滿,並用一種民族主義(台商只有在統戰時才是自己人,否則依舊是外人)的方式將矛盾給掩飾帶過。這讓人聯想1996年的「珠海三七外商罰跪事件」。



珠海的韓資瑞進電子公司,其乃是一家勞動強度與管理強硬皆相當可怕的公司。1995年3月7日下午3時,趁著休息十分鐘的時間,有的工人們匆忙地往廁所奔去意欲一解痛快,有的則因為加班過度勞累而在流水線的工作臺上打起了瞌睡。恰巧,韓國女老闆到廠間現場巡視時,驚見趴睡在生產線上的勞工此幕的韓國老闆突然發飆,立即要求所有工人下跪。現場跪下的女工驚啜一片,唯獨一名來自河南南陽的23歲打工仔孫天帥拒絕此種污辱性的下跪。當然,最後這位孫姓小伙子換來的是一份炒魷魚。就在事件鬧大之後,一股瀰漫著韓國人欺負中國人的民族主義情緒的義憤蓋過了勞資關係的矛盾,以及用官方不執法的方式縱容惡質企業,於是,孫小伙子最後成了民族英雄一般,贏得了鄭州大學管理學院免費入學的邀請。故事最終也就以皆大歡喜的方式落幕了。



1996年11月26日,廣東省中山市一間台資企業的高層管理人員,也因為三名員工偷藏幾塊皮料自製皮鞋,而被迫當眾下跪,並受到皮鞋抽打,最後更讓他們在胸前掛上『我是賊』的牌子遊街視眾的羞辱。此舉,導致工廠三百多名勞工的辭職抗議。中國沿海外資廠裡頭的人格羞辱性管理,事實上常被以外人欺負中國人的「民族主義」義憤給帶過遮掩,而忘卻了外資,甚至本地資本在中國的囂張,常常是當地政府放任不作為所致。



因此,富士康的「跳樓接力賽」事件,若是再度被用潛藏的外人欺負中國人的情緒帶過,抑或是將問題單純聚焦在「富士康」本身,則更本質的中國社會勞資關係的矛盾,以及中國威權政治體制才是惡化的勞資矛盾的護航催生者此一實情,將被再度縱放掩蓋。



根據,社會學學者王宏仁提及,富士康的管理就是整體台灣社會的縮影,台商的家父長的恩庇心態無法容許獨立工會的存在,並認為台灣的高科技公司,是過去台灣特殊勞動體制下的產物,他們已經習慣了兩面手法:以家父長的心態提供員工福利,但另方面則透過壓低工資、打壓勞工團結權、爭取租稅優惠,以便累積資本云云。最後,王宏仁並認為只有回到民主社會中的勞資平等對話,才是解決之道。然而,只要中國的工會無法脫離共產黨的領導介入,而獲得真正的存在,則工會將都只是花瓶作用罷了。



再者,儘管誠如王宏仁教授的正確的分析一般,台灣的企業主對工會可說是極盡打壓之能事,又同時展現出家父長的恩庇心態,但是台灣的工會弱化現實跟中國台商工廠內的花瓶工會仍舊有著不同的意義。事實上,台灣的勞資矛盾某種程度上在台灣社會民主化的過程中被淡化轉移,儘管兩邊面臨的可能都是台灣老闆,但台灣勞工跟中國勞工面臨的處境還是不同。



首先,1980年代,台灣經過三十年的加工出口的經濟發展,勞資矛盾激化到相當的程度,勞工運動也曾以加班費和年終獎金的爭議而展開一頁風起雲湧的抗爭史。同時,當年的台灣勞工也嘗試進行工會自主化的組建鬥爭。最後,國民黨政府在各種社會力量的壓力之下被迫進行了一夕列的民主化的改革,放鬆了政府對社會人民團體的威權管制。



民主化的改革,讓台灣基層工人成了反對力量的街頭支持者,因此,當年對反對運動支持者的吃檳榔、穿拖鞋的污名化形象描繪,說明了台灣基層勞工支持者雖然沒有以工會運動的支持者面目出現並以此作為集體力量的發聲,但他們的確以成了反對運動的基層支持者現身與現聲。再者,台灣是毋庸置疑的資本主義社會,因此台灣的憲法上把居住遷徙的自由列於言論、講學、和通訊與宗教與集會結社的自由之前,意味著台灣社會的勞動者是自由的勞工,可以自由到處販賣自己身上的勞動力。是故,台灣的勞工隨著就業機會而流動到城市販賣自身的勞動力,並逐步地成為新興城市中的市民。



如今,民主化之後的台灣,勞工組織工會或團結權的行使已鮮少有政治干預,於是台灣工會弱化的問題,除了道德性的批判雇主違法,國家不執法之外,身為公民的勞工自己的不長進與不團結,或許才是最可被苛責的對象,畢竟當集會結社的鬥爭武器已經賦予給相同法律地位的公民—勞工—之時,工會依舊弱化無法讓台灣社會勞資關係更加平等並據此實現經濟果實的分配正義,可真讓人有著「恨鐵不成鋼」的憤恨。姑且不論,以選舉為表現的民主化後的台灣,是否總讓勞工只能跟隨著藍綠政黨的裙擺搖動,而無法獲得真正的勞動待遇的提昇與階級翻身,但不可否認的事實是,台灣的民主化過程中,勞資矛盾與種種問題,的確連帶也被稀釋掉了。



反觀中國,故事則遠非如此。根據2010年5月18日由中國學界九名知識份子連署的「聯名信:解決新生代農民工問題 杜絕富士康悲劇」的信中,正委婉地提到了中國政治問題才是富士康悲劇的主要推手。事實上,中國一直宣稱其乃是「具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一直不願意承認其乃是資本主義的社會現實,所以過往社會主義實踐下的「戶口制度」,規範了人口的自由流動與居住遷徙的自由,讓勞動力無法自由販賣。



職是之故,拿著「暫住證」到沿海打工的中國農民工,儘管有了工作,但只能成為「工廠人」,而遲遲無法成為城市的居民和市民。於是,農民工成了二等的公民。以深圳為例,其1200多萬的人口之中,有高達一千萬之譜並無法擁有深圳市民的資格,而處處受到住房、子女教育與醫療問題的困擾。儘管,深圳市的急速發展擴張,乃是這些農民工用雙手的血汗打造出的奇蹟,但是身為主體的農民工依舊是城市中的次等存在一般。



於是,無法融入當地城市社群的農民工,就只能成為被看管在工廠內部而以工廠奴工的狀態存在著;同時,此種工廠奴工的身份姿態,也就導致了其得依賴工廠所提供的住宿、伙食、休假、康樂與社會保險和醫療,而進一步深化其必須受工廠保護和管束的狀態存在著。此種狀態,亦即是那九位中國學者聯名信中所指陳的中國過去三十年經濟發展所倚靠的「低人權優勢」。



「低人權優勢」的委婉說法,其實就是中國刻意打壓創造廣大的可受剝削(exploitable)的廉價勞工作為國際貿易理論中的「比較利益」(comparative advantage),吸引外資進駐,而以「社會傾銷」(social dumping)的姿態橫掃世界市場。中國台商會西進中國的歷史首部曲,其實就是中國廉價勞工作為媒合介面的緣分所書寫。



事實上,隨著經濟的發展,以及由網路和電信發展所帶來的文化娛樂消費的高穿透性,儘管農民工是被城市給企圖排除的一群人,但農民工早就跟隨著文娛消費的同質化而帶來各種跟城市人有相同的想望跟慾望。以農民工的音樂消費為例,1990年代末到2000年初,中國沿海流行在農民工喜愛的歌曲大多是描繪離鄉進城打工的流浪歌曲,偶像則是流浪歌手陳星;但時至今日,農民工的偶像歌手早就變成了周杰倫與蔡依琳。從中可知,這一代的農民工內心主要懷想早與上一代民工的鄉愁點滴有所殊異,而這一代民工更多想望,或許是希冀能夠在城市中以販賣自身勞動力的方式,尋得落腳生根和實現幸福的天地。



威權的國民黨政府,在經過三十年的經濟發展,1980年代的政治民主化進程讓已成為城市市民的台灣勞工開始可以發出不滿的聲音,不管是透由集體的工會、走街頭或手中那張選票,抑或是縱逸於資本主義文化的麻痺中,而不僅僅只能像威權年代中的用「高工廠流動率」來作為抗議。



反觀,中國的三十年發展,想望跟慾望已如一般城市人口一樣奔騰的中國農民工,不僅因為中國戶口政治令致他們無法在城市中找到實踐想望的角落,又得面臨中國政府刻意創造維持的「低人權優勢」,以便從國際商品生產鍊代工體制下的生產線上換取GNP的成長。因此,這套具有中國特殊性的政治制度,才是富士康「跳樓接力賽」背後意欲控訴的不義體制。



換句話說,中國的政治獨裁體制以及緩慢的政治鬆綁和改革,才是「跳樓接力賽」背後最該被譴責的對象。只有把加諸中國農民工次級身份的戶口制度取消,讓中國農民工得以成為城市居民,讓他們有用身上勞動力販賣換取在城市尋得幸福的可能而脫離只有成為工廠奴工的身份存在;同時,又得將集會結社的權力與團結的武器賦予此些農民工,讓農民工可以依據團結的武器去打造出符合他們生活標準的勞動待遇與福祉,如此,才能讓農民工看似絕望的未來注入一些可諮想像的新鮮空氣。否則,一直把農民工圈限在工廠內部,將讓不得抒發的身體慾望與壓抑的未來想望,以生命的自我終結作為尋訪來世逃逸的方法。



富士康的「跳樓自殺接力賽」只是冰山一角,倒楣的只是富士康事件被報導出來,而在沒有鎂光燈報導的許許多多角落中,早就有更多的年輕生命正在謀劃尋訪來世逃逸的可能了。







〈小結:有血汗政府,就有血汗工廠〉







是甚麼樣的「血汗政府」才會創造出「血汗工廠」,中國政府刻意創造的「低人權優勢」不僅傷害了其國內人民與勞工,更以直接或間接的方式用拉低了各國勞工勞動條件的方式,讓各國勞工深受其害。



正因為中國這個威權獨裁政府不准人民與勞工擁有集會結社和團結權,在世界範圍內開啟了資本可剝削的廉價勞工的後門,讓國際採購鍊上的勞動壓榨直接壓在中國農民工身上。



因此,對於中國台商而言,想要剝削並寄生在中國廉價勞工身上以逃脫產業升級的壓力,那就要承擔起來自於採購鍊上品牌客戶的壓力,以及中國政府隨時有為了政治算計而被祭旗的準備。至於,對於國際上勞動人權的非政府組織來說,若只有側重採購鍊的邏輯,事實上只有更強化了商品採購鍊上的不平等現實,以及這套採購鍊上的不平等分工與利潤分配的狀況。這套採購鍊邏輯只能是戰術運用,而絕無法成為一舉提昇中國勞動人權的根本戰略,畢竟,一個不民主的中國政府早就以門禁森嚴的方式把各種可能對於其境內各國資本家不利的可能阻絕境外了。



是故,若不對於中國政府的獨裁不民主政治進行抨擊,則「血汗政府」本身即是「血汗工廠」的溫床,儘管郭台銘實在令人不喜,但一味地抨擊「富士康」,其實不過是參與縱放這些自殺事件的最主要推手—中國政府的共犯罷了。



不過話說回來,冷血一點地說,「富士康跳樓接力事件」,干咱台灣人民屁事,儘管富士康是台商,但要想利用廉價勞工進補,就要有吃了消化不良的拉肚子準備。那台灣官員或民眾,跟人家嚷嚷幹啥,人家政府跟人民都不把自己農民工當人看了,我在這邊叫他們要把農民工當人看,還寫這麼一大篇,實在又夠無聊!!看戲就好了說。Orz….



By shinichi 2010.05.30.






2010年5月18日 星期二

恐怖的單一思維(by羅莉塔)





陳文茜在大眾時代發表了一篇文章「這樣的民主 太可惜」,在文中她解釋了為什麼她希望開放讓陸生來台念書,並批評台灣政黨政治的可笑,認為政黨之間無法理性辯論,只有單向思維的場域。讀完她這篇文章,我才發現她的思維才是單調的可以,那就是凡事要先親中(中國),再來就是親資(資本家)



親中(中國)

台灣所有的政策都是親中政策,這一點真的讓人覺得非常不可思議。經濟政策要親中:ECFA,健保政策要親中:不但中國籍配偶與前夫(妻)所生的子女也可納入健保,連中國專業人士來台工作投保健保的保費,也比照台灣無業民眾。教育政策也要親中,讓人覺得馬政府難道沒有其他更有建設性的政策可以推動執行嗎?

就教育問題而論,更應該著手改革的難道不是教育內容或其素質的提升嗎?例如,荷蘭(1600)的人口比台灣(2300)略少一些,相對於台灣的160幾間大學,荷蘭只有24所大學,但卻能有約略4所大學可以名列世界百大大學之列(雖然我對這種百大學校的排名基礎不是非常買單,但相信其或許有那麼一小點的參考價值),而台灣卻沒有一間大學可以列百大名單之中,這樣的懸殊比較讓人懷疑台灣的教育內容(素質)到底出了什麼問題。政府若真心關心教育問題,應該著手改造的是教育內容本身,而非一昧粗糙地想著招募陸生來台以救私校生計。



親資(資本家)

再來,陳一再在文章中提及,台灣企業嘆無人才可用,陳建議可以藉由陸生來台以從大陸招募人才。這樣的思路真的讓人覺得很單調,因為親完中國後,再來就是要親資本家了。為什麼文章中要一昧地替資本家擔心找不到人才呢?我很想反問,為什麼不替台灣人才擔心找不到更好的就業機會呢?又或者為什麼不替台灣學子們擔心要在怎樣的教育環境中才能被培育成人才呢?而台灣的教育環境已經具備有那樣的條件了嗎?

學費每年的調漲,每年約有72萬學子必須藉由助學貸款來支付學費,因為多數受僱父母的工資已經多年未經公平地調漲,但學費卻經年調漲,當然有很多學子們無法負擔逐年增加的學費。或許還有些學子可能因此喪失接受更高等教育的機會,也或許因此失去機會成為資本家口中所謂的人才。教育不是商品,接受教育是人民皆可享有的權利,國家若真想在教育政策上做一些改造或改進,那麼該先做的難道不是讓全民皆有平等接受教育的權利跟機會嗎?怎麼會在人民還未有權利享有平等接受高等教育的狀況下,還一心只想著招募陸生來台念書,或一心替資本家擔憂台灣無人才呢。



如果政府真的想在教育上有所改造,讓繳稅的台灣人民在教育上獲利,那麼應該做的事是就教育內容跟本質上做改進,而不是一昧地擬定親中政策。又如果政府可以多替廣大平民著想,而非一心想著幫助資本家多賺一些錢,那麼應該先做的是讓教育公共化,讓全民皆有享有平等教育的機會,也有機會可以多替台灣培育出更多的人才吧。在陳文茜呼籲朝野多聽台灣競爭力核心高科技業者的想法前,是否更應該先聽聽一般人民的聲音呢。






2010年5月16日 星期日

戳穿馬政府參加WHA的謊言(By 比利星人)





按:本文以5/13日汪汪報的新聞為底戳穿政府的天大謊言。

謊言1:台灣以「觀察員」身份與會?

謊言2:安排在「大會中發言」?




首先要觀念澄清,台灣媒體與政府說謊、並利用文字遊戲企圖混淆視聽,WHA與WHO是不同的,

我們要的是加入WHO(世界衛生組織)成為國際組織的會員,

不是要變成WHA大會會議的觀察員(WHA指的是每年一次的世界衛生組織大會,目前台灣只是去旁聽根本無法參與會議,因為我們不是組織的準會員)

沒有常識的媒體刻意扭曲WHA與WHO兩者,混亂視聽。


閱讀前要搞清楚,台灣從來沒有成為WHO的一員,因為成為會員要經過一定的程序與選擇身份,

這些規定WHO連殘體中文版本都有,媒體與政府當民眾都是白癡嗎?看不懂?

關於成為WHO的會員《議事規則》規定很清楚,台灣目前完全沒有經過這個程序,

所謂WHO沒有觀察員這種東西,是WHA會議來旁聽的叫做「觀察員」,注意,這不等於加入WTO這個國際組織。

所以腦殘的不要來留言說什麼不用台灣名稱就不參加國際組織等無腦的屁話,版主一律殺文。





以下黑色為新聞原文,紅色為編者眉批註解。

<h1>楊志良明率團赴WHA 將發言談H1N1健保</h1>


  • 2010-05-13

  • 新聞速報

  • 【中廣新聞/陳奕華】




    世界衛生大會下周登場,台灣將再度以觀察員身分與會【扯濫蛋到一個不行,上面已經說過了,大會與參與WHO全部混在一起騙人觀察員?用受邀旁聽比較適合,衛生大會(WHA)由秘書長(香港人)負責相關事務,根據世界衛生組織WHO組織法第五章十八條之八規定:「邀请其职责与本组织职责相关之国际或国内政府或非政府之任何组织,指派代表依照卫生大会规定,参加大会或大会所召开之会议与委员会会议。各该代表无表决权。惟柬邀国内组织参加时,须先得该国政府之同意」看到沒有,台灣收到邀請函參加大會必須是符合這一條,觀察員不過就是坐冷板凳旁聽的,不是加入WHO組織,更慘的是最後一句話,如果如馬政府所說我們每年都一定可以參加大會,哪你覺得要符合哪一項?因為秘書長每年必須改選,但如果是以會員國(中國)國內組織身份參只要獲得該國政府(中國)同意即可,你再騙嘛,馬政府!】由衛生署長楊志良率團參與,包含前署長葉金川、中研院院士陳培哲也將隨行,楊志良表示,今年的訴求為「專業參與增進國際醫衛合作」,同時已經排定在會中發表演說【按照去年筆者現場觀察經驗,台灣的位置就是在邊邊連放水杯的小桌子都沒有(媒體拍照的桌子與中華台北的牌子都是自己開會前在會場裡抓來擺飾拍照騙人用的,簡單的說就是跟台灣民間協會開會一樣可以隨你高興邀請無關或有關的人參加,坐在旁邊聽大家開會,最後會議結束後,主席會禮貌性地介紹坐冷板凳的旁聽者,請你發表兩句,但與大會會議無關,以去年的例子葉發言是在臨時動議之後大會已經結束時才被禮貌性地上台發言,大部分與會的會員已經在收東西了,有些甚至已經開始離席,大家覺得這是安排在會中發表演說嗎?你是什麼東西。還發表演說咧?)】,將分享 H1N1防疫、健保與援助海地等經驗,至於去年葉金川的發言以台語「感恩」做結,楊志良表示,他可能以客家語講謝謝收尾。

    第63屆世界衛生大會將在17號到21號,在瑞士日內瓦召開,我國代表團將14號晚間啟程,由衛生署長楊志良代表與會,包括副署長張上淳與 衛生署下的四大局全出動,前衛生署長葉金川與中研院院士陳培哲教授也將共同隨行。

    今年楊志良也排定在會中發表約五分鐘的演說,依參加WHA順序,我國將是最後一個、也就是第70個發言【同上,楊根本不在正式會議順序內,且今年要交多少錢來換這騙人的五分鐘?(去年捐了500萬美金,一分鐘100萬美金很貴咧)】。楊志良表示因為是第二年,我們還是 表示感謝之意,再來會分享我們的經驗,像這個h1n1防疫、我們健保改革,我想我們的健保改革,大概很多國家有很有興趣,我們還會講說比方說對海地幫忙, 大概沒有一個國家對海地地震,提供這麼廣泛的醫療衛生援助,我想這個在國際媒體上面,本來就是受到國際媒體廣泛讚許,這也是國際合作一環。

    至於去年發生留學生嗆聲狀況,楊志良表示,這代表民眾希望政府以更好方式參與,方式不同但目標是一致,代表國家【哪一國?】他會忍耐,展現國家風度,不 會嗆回去。至於這次與會是否與對岸衛生官員會面,楊志良表示,跟各國衛生官員的會面仍安排中,不方便透露。

2010年4月23日 星期五

務虛草包馬鷹狗之豪宅稅(by 新一)





馬鷹狗靠偽善道德跟形象的媒體包裝,和一些形象工程
講英文的哈佛博土讓心虛自卑的藍丁自動靠攏。馬鷹狗靠「務虛」騙到廣大腦殘藍丁丁,殊不知,「務虛」旨在以故弄玄虛之姿,爭取更多的時間備齊糧草,最後還是得「務實」。然而,「務虛」久了,輕輕鬆鬆就可以耍弄藍丁丁,於是「務實」工作也省卻了,殊不知,喝空氣是不會真的有飽足感的,幹當家島主,還是得拿出真本事哩。只會務虛的馬鷹狗,不循務實之途,依舊還想要完務虛包裝,找來的人不是全國最佳辯士前總統府發言人王郁錡、出書教人辯論的羅智強、好耍嘴皮的蘇俊賓、沒學問但搞媒體文宣的「金普通」,可知馬鷹狗還是只會玩「務虛政變」--把著重政策的政治變成形象經營的政治。








馬克思把黑格爾的「歷史總是驚人地重複」這句話又作了更令人難過的補充說,歷史總是在重複,只是第一次是以悲劇的形式出現,第二次則是鬧劇了。馬鷹狗的「務虛政變」會不會奏效,得2012才能檢驗,不過因為台灣藍丁丁通常有CAS冷凍肉標章,品質應該還一定保證,所以馬鷹狗的務虛政變搞法,還是可以讓藍丁丁敗倒其沒穿內褲的蛋蛋哀愁之下。馬鷹狗這一個務虛政府,在很多煞有介事的議題上頭,皆是一貫的務虛。



以馬狗台北中國城之「豪宅稅」提議看來,依舊是一種唬弄式的務虛政變。「豪宅」稅如何課,只是技術問題,「豪宅稅」要不要課只是牽涉到小民們心裡爽不爽的問題,亦即課了豪宅稅頂多只是阿Q式的宣洩小民「龜卵砲火」的相對剝奪感罷了。「豪宅稅」根本是個假議題,課了根本對台灣大款不痛不癢,又可以由政府的豪宅稅作為公證權威,讓大款豪宅炫耀財又多了一項認證,然後,政府又可以由此一項稅率,來包裝其打土豪劣紳的正義使者化身。








小民如果有幸,在六道輪迴都沒投胎到餓鬼跟畜生道的話,十輩子的人道輪迴也買不起以億起跳的豪宅,因此,豪宅稅根本不是重點,重點是儘管不是豪宅,台灣小民身上的殼也重到太跨張的地步了。如果,馬鷹狗草包跟白賊義吳真的有一丁點良知,真的對於有路無厝的草民有一丁點疼惜之心,那就應該把每個台灣人民都應當有「合理舒適的居住空間」當作一種基本人權,然後在這立場之上進行政策想像與規劃並打造之。白賊義那席我也買不起豪宅的話,跟馬鷹狗去看八八馬災災民時說的,我爸爸也死了如出一轍。百姓住不起、買不起房,本就是政府的職責,講些晃點忽悠小民的話,只讓人更加覺得這種人不下地獄就太沒天理了。



馬鷹狗政權中,俯拾皆是「務虛政變」,節能減碳不減污染工業的大戶,變成不穿西裝多騎腳踏車的形象秀,台灣垃圾問題,放寬有家庭垃圾量十倍的工業垃圾處理標準,然後把垃圾問題搞成每個家戶必須使用者付費以及每家每戶就得按表操課般去街口等垃圾車,因此,為了深怕人民偷丟垃圾便把街上或觀光區公共垃圾桶降到最低,明明是沒效率且政府卸責,但這齣大戲又變成了政府愛護環保的垃圾政策了。但要草包馬務實,有時也真可怕,只消看看台北中國城令人不忍卒睹的草包建設,就知道馬鷹狗是那種「生雞蛋沒,放雞屎ㄟ一堆」的那種扯後腿者。








務虛大草包馬鷹狗的務虛政變實是罄竹難書,族繁不及備載,可令人難過的是,在兩岸政策上頭,馬鷹狗依舊務虛,譬如簽署「ㄟ擱花」的經貿,好像都我們從中國揩油榨好處,只是草包馬忘了,既是兩岸,必定牽涉到對岸,草包務虛但中國務實,於是草包馬就這樣羊入虎口囉。



台灣社會的反智跟墮落的最高階段,就是在草包馬被七六五萬藍丁丁護持下當上島主那一刻。唉,如果阿扁是鎖國,那務虛大草包馬就是阻止地球轉之第一人了。連這種務虛草包都可以騙倒這麼多藍丁,台灣藍丁果真是地球人的負擔啊~~~~













    延伸閱讀:











2010年3月22日 星期一

拜乞嗟來食之公務員豬在台灣?!(shinichi)







台灣公務員不求甚解的死背考試水準高,但社會能力、社會識見則低於台灣平均水平,因此,一旦通過國家考試有了公務鐵飯碗,下一步就離國人心目中的刻板印象「鐵桿藍鐵票之米蟲」不遠了。是故,台灣公務員被歧視可說是活該、死死好,如今腦殘嘴砲改革派馬鷹狗政府才提出
3%的考績丙等就惹來一陣公務員反彈跳腳,說啥新近人員鐵定成為此一政策鐵蹄下的犧牲品、非國王人馬會倒大楣啦、跟錯人就住進套房啦、評鑑不公啦、成為誅除異己的工具啦、天涼好個秋的秋後算帳手段啦….一堆似是而非的理由,無非是說3%考績丙等的硬性政策絕對不該實行云云。



此外,在經濟全球化之下,台灣經濟步履益加蹣跚甚至衰退的實情之下,對照每年公務員的高普考季來臨之時,屢創新高的報考人數,都成為台灣濫媒噁妓鏡頭筆下的好新聞題材,並共同指向外頭的風大雨大讓欲捧「鐵飯碗」在手的人幾乎是爭破頭云云。



改革嘴砲馬鷹狗政府,也頗為識相地深怕選票流失馬上把考試院的公務員考績3%丙等的措施給擋下,似乎公務員與藍教頭之間看不見的恆等式是現實存在的。因此,台灣公務員之「鐵桿藍鐵票之米蟲」刻板,似乎有其道理。底下,先用兩個個人經驗來歧視、瞧不起和鄙夷台灣公務員之後,再進入到本文重點。









記得,古早以前,當小的在公務員培訓黨校就讀之時,班上同學幾乎都在準備公務員考試,同學那種混學位不尊重知識更缺乏社會關懷但以高考為唯一目標的氣氛,濃到令人窒息,同學那種自私、無趣與無知,想到的就只是想在25歲不到就可以手捧鐵飯碗,然後頂個碩士帽,就往晉官加薪的隊伍上又往前進一步。25歲就想「安穩」的心態,變態到可怕,因此,不意外的,公務員體系中的變態行徑展演在爾等雙手奉上爾等勞動血汗民脂民膏加以納俸絭養的草民面前的,就是摸魚、打混、扯後腿、一副機車官架僚氣樣,內部則是黑函、扯後腿、阿諛巴結、法由他們搓圓捏扁的按章辦事依法行政….總之,變態行徑一堆。因此,公部門遂成了大鍋飯養腦殘懶漢的溫床。大部分的公務員之腦殘無能,從去年小的身上遇到的事情,可見一般。



去年夏天回台,返歐前一個禮拜去了勞保局幫雙親處理國保相關事宜,為了備妥相關證件,在戶政事務所與勞保局跑了三四趟,最後終於將所需證件備齊提交申請,承辦人員說回主動來信通知。之後,回歐一個月,又回台處理私事耽擱了一段時日,又再度回歐前一個禮拜,母親大人告知,這幾個月的時間幾乎沒有任何勞保局的通知,要小的又趕赴勞保局查詢。抵達勞保局,左詢又問好一番,承辦的人員說電腦查無本人遞件申請之資料。小的狐疑地繼續詢問說,怎麼查無資料呢,詎料此位公務員馬上一口咬定電腦查無資料,定是我沒有遞交申請。此時,小的繼續耐住性子反問,為何說我沒有遞件申請呢?誰知,承辦人員說因為電腦沒資料啊!此時,耐不住性子的我,詰問,電腦沒有資料,可能是你們忘了輸入key-in、或者輸入時電腦出問題、或者我資料被你們搞丟….抑或哪一個環節出問題,這麼多的可能性,為何篤定是我沒有申請呢?已經抓狂的我,放大音量地說,「馬上跟我道歉,不然我一定去申訴,有這麼多的可能性,你一口咬定問題出在我身上,如果我沒有遞交申請我出去馬上給車撞死,來,跟我去城隍爺廟前斬雞頭詛咒….



~~~~~~~~~~腦殘唷,看~~~~~低學歷、能力差、沒國際觀、不讀書、沒知識缺乏邏輯還想把責任推到我身上。(拍謝,對於既得利益有權之人,只有用這種粗暴的鄙夷,才可以讓他們屈服。就像對待高傲的台北中國城人種也要用此種東西跟他們比,不然出身下港就宛如不潔的「兩低一高」被歧視。)說這個只是情緒性的洩恨,想說明,就連處理跟百姓福利攸關的公共事務而來的小權力的基層公務員都如此折磨惡待小民時,「公務員」整體能有啥好形象呢?!









言歸正傳,公務員你跟拜乞嗟來食的豬差距不遠,跟吃(餿水)的豬差不多,因為,從馬鷹狗跟吳揆深怕「硬性三趴丙等」政策的說詞中,他們把你們當豬而不當人看,從你們只顧自己手中「鐵飯碗」的心態看來,就像「豬跟饙」的關係一樣。不想當豬嗎而想當人嗎?那公務員你們就表現出當人的樣子吧!!



事實上,在「硬性三趴丙等」的爭議中,嘴砲改革腦殘馬鷹狗的一席話,深深說明了你們「鐵桿藍鐵票之米蟲」的刻板跟現實是相差不遠的,因為你們大多是藍教頭,所以馬鷹狗深怕拿走了你們嘴巴邊的「饙」,你們就不投馬鷹狗,所以才會在「硬性三趴丙等」的爭議中緊急煞車。



奇怪的是,為什麼你們是馬鷹狗絭養的呢?為什麼任何關於你們「饙」給予與否的決定是單方面由馬鷹狗的考試院決定,連要減低三趴人的饙」政策與否都由馬鷹狗的一句話呢?因為你們被當成豬,所以饙」是主人給予的嗟來食,在攸關你們饙」的大小事項中,你們都只能當成豬被戲弄,而你們只能傳真進電視台或傳真給立委、議員豬公表達你們反對減低三趴豬的饙」政策云云。









因為你們甘願當吃饙」的豬,自甘墮落為馬鷹狗政權胸口懷攘的那隻雞,才導致你們跟吃饙」的豬一樣。公務員應該主動積極進取,從馬鷹狗胸口中掙脫,成立自己的「公務員工會」,打破民國18年的台灣古董工會法中對公務員不准組織工會的禁忌。保守派不要在那邊哭祅,從英國殖民地變成中國殖民地的香港特區警察的工會,前一陣子才想要走上街頭抗議爭取福利哩,公務員不能成立工會,笑死人唷。荷蘭連駐在阿富汗的維和部隊,都因為某位長官命令不合理,鬧起罷工哩,我們還在講公務員能不能搞工會,這種情形就像人家已經在講太空梭要不要再次登陸月球,而我們還在講我們的煙火火箭砲乃是中國人發明的云云。



成立公務員工會,把國家當成雇主資方,自己成為公部門勞方,用組織性力量與政府進行團體協約的談判締定,不僅可以讓公部門勞動者自己爭取自己應得的勞動條件與待遇,同時更可以擺脫台灣公務員等於藍教頭的恆等式,然後,公部門勞動者便可以擁有某種程度的自主性,界定自己的工作範圍,讓台灣嘴砲口水式的行政中立得以誕生落實。



此外,由於你們是民生事務以及處理民膜社會實情處理的第一線,你們深知甚麼樣的人才是政府機關所需要的,進一步你們可以回過頭影響公務員的進用錄取形式與標準,而不會只是任由考試院的用早已作廢過時的考試科目把你們搞成腦殘。



國民黨在台灣建立的惡質結構,讓台灣民主化過程中「政府改造」工程幾乎零進度,讓台灣社會這一二十年來幾乎在原地打轉。「政府改造」之必須,除了是台灣從威權轉型到民主的過程中,許多威權遺產必須清理並重建一套民主透明與問責的政府架構體系之外,1980年代之後的資本全球化與經濟一體化的新形勢,讓台灣早已面臨瞬息萬變的國際競爭之中,導致台灣這部宛如停留在指南車年代的政府機器根本無法因應GPS的時代,讓「政府改造」早已迫在眉睫。然而,不幸的是,或由於國民黨這軟性威權遺產的深植台灣,以及藍對綠的國家認同的懷疑並引發成政治鬥爭的手段,導致於台灣「政府改造」幾乎在原地打轉。









當人吧,只有你們成立「工會」,把政府當成資方,你們當成勞方,掙脫深藍鐵桿的角色,用工會的集體性去打造爭取屬於你們的勞動待遇,才有從米蟲的穀殼中蛻變出來的可能。你們緊握著「政府改造」的啟動鑰匙啊!!換個方式說,如果你們有真正的工會,工會的集體性力量,將讓考試院關中出台的「三趴丙等」政策的討論全然不是今天這種口水流滿地後就沒下文的鬼打牆。縱使,你非國王人馬、你是新近人員、你是被誅除的異己、你是秋後算帳下的犧牲品而淪為那「三趴丙」的隊伍之中,此種勞動條件的更動勢必可以透由勞資爭議的程序進行補救跟糾正。總之,勞資雙方實力天秤的較勁所拉扯出的「團體協約」,絕對比當前考試院武斷片面的冷氣房改革方案更加合理與可行性更高,也可以讓公務員擺脫拜乞「嗟來食」的豬的狀態。



我們捫心自問,到今天,台灣有多少攸關台灣社會改革進程的討論,最後都淪為說說就算了的結局呢?其實,台灣選舉遊戲規則制約了台灣的改革可能只是當前的現實罷了,更根本的則是,台灣人民不用集體性力量索回應得的權力與權利,才是導致政客可以用廉價的選舉遊戲制約台灣社會發展的癥結點啊。

工會,可以是階級的團結、也可以是市場制約力量的表現,更可以是更加民主與參與度更高的社會制度的遊戲基礎與社會規範。



此外,某些人不要在那邊「哭餐」,說啥基層公務員其實也很無力等等,我去你馬的旦旦面哩。人文社會科學的研究走到今天,走到哪都不斷地被提醒說切忌不要把「弱勢者」給無力化,成為待救援的一群人,女性不是無力的,是可以高喊「我要性高潮,不要性騷擾」、同志都可以是「同志驕傲」(gay pride)…那正常主流再不過的公務員哪會是無力的一群呢?退一萬步說,相較於私營中小型企業的勞工,公務員的組織與團結條件可是好到令人不敢置信,因此,公務員改革的鑰匙就在你們自己的身上啦。









公務員,請擺脫國民黨落跑台灣之後在戰時體制背景下建構的一套「豬隻圈養」制度吧,當外頭風大雨大之時、市井小民有路無厝之時,拿稅金把你們餵養的越是癡肥,人民對你們的敵意與不屑更高。也因為你們已安逸於癡肥的圈養制度,所以在豬隻圈養歷史遺產承襲之下,你們永遠就只能是國民黨胸中懷攘的那隻雞啊!!



台灣民主深化與政府體制再造,抑或更進一步,台灣擺脫原地踏步的社會改造契機的鑰匙掌握在你們的手中。別忘了,過往台灣經濟上揚期,儘管台灣小民在國民黨統治鎮壓之下工運或各種社運力量闕如,但台灣卻有一種特殊的「工資調漲運動」——亦即,國民黨每次屆臨各項選舉都會調漲公部門工資,然後以外溢帶動和示範效果讓民間私營部門企業進行工資調漲的跟隨;如今,台灣經濟遲滯蹣跚,公部門待遇與民間私營部門越拉越大,因此,廣大私營部門受僱納稅者當然會對這種甘為國民黨孺子牛的公務員心生幹譙。



組建打造公務員工會吧,重新以示範效果讓各行各業的受僱小民們仿效,如此,方能讓台灣社會的改革能夠貼近受僱草民的柴米油鹽醬醋茶之所需;也唯有如此,方能有效收斂這個以資本家利益為依歸的馬鷹狗嘴砲改革政府呢。



只有如此,公務員才會被社會受僱大眾尊重;換言之,當「圈養的豬」抑或當進取自主的勞動者,其實才是這「公務員三趴丙」改革外衣下被掩蓋的真正癥結所在啊?!











※ 備註:若對於政府改造相關議題有興趣,可參考《超克GGY:郭冠英現象評析》一書當中章節。








都是因為恐懼——關於死刑存廢之間........(by月出)





當前法務部長王清峰和李家同之流以「寬容」談論死刑存廢時,死刑存廢議題便扯進了一個與之最不相干的因素,引發支持死刑者與反對死刑者雙方的強烈不滿。因為,死刑的存廢從來跟原諒和寬容無關。當我們要求被害者家屬原諒寬恕殺人犯,這不僅僅是傲慢,而且殘酷!猶如我們不可能原諒寬恕二二八的殺人犯一樣,我們不能原諒寬恕所有的兇手。殺人的罪行沒有人原諒得起,也沒有人寬恕得起。同樣地,親者被殺的恨與痛,也沒有人補償得起。廢除死刑論者如果基於人道,就萬萬不該漠視公理與人情,侮慢地要求任何人原諒殺人犯,尤其對被害者家屬。


對於被害者家屬所承受至親遭難的錐心之痛,旁人若說理解恐怕都是一種輕薄。受害者家屬的傷痛,絕非只是因為親人的逝去,更因為被害者者是在極大的恐懼中死於非命;這種死亡方式粗暴地凌虐每個人追求生存與安全的意欲,更何況是發生在自己至愛身上。對於這種傷痛,外人的任何同情都顯得蒼白無力。由這種巨大傷痛而產生的欲置謀殺者於死地的復仇心理,是如此地合乎人之常情。我們必須說:對於這樣的復仇心理,所有的道德都應予以尊重!對於許多被害者家屬而言,死刑是目前這個社會可以發洩其悲憤的合法管道。



                                                            
許多人因對被害家屬有同理之情,而反對廢除死刑。這樣的同理之情立基於一種人類共通的天性:對死亡的恐懼、對強暴傷殘的恐懼,這來自於生物求生的本能。因此,我們看到屍體會恐懼,我們看到病殘會恐懼,我們看到兇殺更會恐懼。由於生存是人類最大的意欲,聽聞這些兇殘逼迫時,我們很自然地會投射到自身,因而產生巨大恐懼。於是,我們期待理性公正的法律制度可以消解我們的不安與恐懼,可以將兇暴的禍源阻絕於我們生活之外。死刑——有隔離、嚇阻的功效——也就立基於這樣的心理期待中。


對受害者及其家屬的同理之情、對殺人者的深惡痛絕(都源自於對自身安危的恐懼),讓廣大反對廢除死刑的群眾,冀望透過法律的懲罰與嚇阻效果營造出一個「免於被殺害的恐懼」的空間,他們認為:死刑是達到這「免於被殺害的恐懼」的空間最有效的做法。但事實上,相較於其他刑種,死刑並不具優勢。若為了隔離,「終身監禁,不得假釋」可有相同效果;若著眼於嚇阻,在數據上死刑亦未見優勢。(註一)而死刑的成立,弔詭地與我們期待「免於被殺害的恐懼」相悖。因為死刑製造了更大的暴力:賦予國家機器可合法宰制人命的權力。在這些抽象條文背後,國家可以合法地代入任何人命。


如果我們縱容法律可以執人死生,這些抽象條文,就可堂而皇之地做為合法殺人機器。我們對於這種國家暴力的恐懼,不應亞於對任何殺人者的恐懼,因為這是訴諸集體的、合法的、而且是在社群中佔有絕對優勢、無人能抗爭的暴力。這不是濫殺與否、冤案與否的問題,而是當國家握有殺人權,就意味著:每個人都無可逃遁地被置入一種「生命被擁有絕對權力的他者所主宰」的恐懼中。當政府無能、冷血,不從根本的社會層面(諸如經濟、教育、就業等等)營造公義環境,吝於提供資源協助受害者家屬,拙於合乎程序的辦案,而只會便宜行事地以刑罰裁決百姓善惡時,我們不由得心生戰慄!廢除死刑的訴求,絕非冷血、無情地漠視被害者的恐懼及其家屬的傷痛,而是對於國家機器擁有合法殺人權抱持更大的恐懼:因為這是更全面且無所不在的暴力!


(註一)依據 Roger Hood 在 The Death Penalty: A World-wide Perspective 一書中的研究發現,死刑並沒有嚇阻犯罪的效果。真正嚇阻犯罪的恐怕是警察與檢察官辦案的正確性,而非事後的刑罰。請參見林欣怡〈我們反對死刑〉一文。(連結



2010年3月16日 星期二

棒球場集體殺人事件 ( by 佛國喬 )



  
小明今天向公司請了假,要去澄清湖棒球場殺人,殺人的代價有二,一是今年繳稅時,可以少繳12元的稅金,另一則是滿足正義感;當然,光是請假扣薪和交通費的付出,就可以了解他心繫的重點是後者,特別今天要處決的對象是位連續殺人犯,他甚至吃了自己的父母。


12元是這樣算來的:「終身監禁、不得假釋」的因犯目前全國有65人,軟硬體人事支出扣除這些因犯的勞動所得,再除以「支持廢死」的人數,算起來就是這個數字;法官尚保有「終身監禁、不得假釋」、「死刑」二種選擇;只是,支持廢死的群眾,必需支付「終身監禁、不得假釋」因犯的上述費用;而另外一方的人馬,則需親自參與死刑的執行,一年必需出席一次,才能證明自己反廢死,而省繳這筆稅。


事情會變成這樣其實很容易理解的,支持廢死的人嗆支持死刑的人:「不管對方是多罪大惡極,難道殺一個不會立即帶來你生命安危的人,你們真的下得了手嗎?以前躲在背後教唆別人去殺,算什麼好漢,自己去面對!」支持死刑的人則嗆支持廢死的人:「不殺了這些惡徒,要關他們一生,這可是一筆費用,為何我們要付這筆錢?」





為方便不同地區的反廢死民眾,死刑在不同城市的棒球場輪流執行,罪犯就坐在投手丘上的電椅裏,成千上萬的行刑者則坐在觀眾席上,手上的按鈕是串聯,電椅的通電需要所有行刑者按下鈕,也就是說,這個罪大惡極的人死去,在座每個支持死刑的人都貢獻了一份心力。

理論上,七成台灣人支持死刑,一年又只有個位數死刑犯,這些棒球場如何能塞得了七成台灣人呢?因為,九成九的台灣人都寧可花12塊錢了事,這可不只是因為行刑要花上半天時間,更是由於參與執行死刑是有風險的。


什麼風險呢?風險存在於殺錯人。雖有「終生監禁,不得假釋」可替代,有些法官仍堅持判死刑,這才使今天小明有機會去殺人;不過,小明可對此次案件下了一些功夫,剪報做了一堆,他認為完全沒有誤判的可能,所以才敢進場執刑,畢竟進場前可是要簽約的。


合約內容寫得很清楚:要是之後被證實這是誤判,參與這場「謀殺」的人,都得付出代價。不只是行刑者,連法官、檢察官、警方,全都要以「過失殺人」被公訴;所以一個誤判被證實,就會導致上萬人被起訴;這樣做的理由就是支持死刑一方的論點:「你們顧著『殺人犯』的人權,難道『無辜被殺者』的人權你們不顧嗎?」只是此時自己扮演的角色是前者。


誤判的可能一直是雙方人馬最大爭議點,支持廢死的人認為:「誤判而致無辜者於死,這個可能性沒有辦法完全排除,自要廢除死刑,畢竟死刑有要命的『不可回復性』。」反對廢死的人則認為:「不能因噎廢食,有一些案件明顯是完全沒有誤判的可能,所以當然要保留死刑,怎麼可以笨到假設每一個案件都是冤獄?」既然每個人看風險的角度不一樣,那就讓每個人自行去判斷,並且各自負責吧。


五年前,小明因為一場誤判,跟著二萬多人,被判了三年的牢,還好那次是初犯,關了一年多就出獄了;有此前科,這次參與殺人,當然需要更多勇氣,小明在簽約時,不斷告訴自己:「這是為了正義,這是為了正義,冒險也在所不惜。」





小明跟著二萬多人入座,偶然碰到認識的,也選擇彼此不交談;坐穩後,全部的人都緊盯著死刑犯,這個人被塞了口,講不出話,綁得死死的,不過仍不斷地蠕動,只是,他的每一個小動作,在小明的腦海裏,都變成揮刀殺人的影像,小明必需不斷回憶這些新聞描述的畫面,不然,他可能會怯場,而簽了約卻不按鈕的結果,會被以妨礙公務論。

指揮官此時站在貴賓席裏,用廣播器說明著:「您們現在要殺的人,是我們司法系統認為該死的人,也是您們個人認為該死的人。以前是司法人員執行死刑,但因為有很多人反對死刑,所以不再由國家出面,不過,幸虧有大家的支持,死刑還是存在的,只是現在必需由支持死刑的人自己來執刑,在座的您們都已經簽約了,也了解您們面對此次殺人的法律責任。現在,當我數到三時,請按著你們手中的按鈕至少五秒鐘。」


「三…二…一,按!」


獵物此時突然僵直了身,然後動也不動了,小明鬆了一口氣,不待指揮官放行,就起了身想速速離去,但一轉身,卻看到坐後面的人淚流滿面。


「這明明是一件正義的事,有什麼好哭的?」小明不屑地看著這位陌生人,忍不住地罵他:「哭爸啊?不敢殺人就不要支持死刑啦。」


然後自己也哭了。



2010年3月12日 星期五

國家的權力限度——論死刑存廢(by格瓦推)







台灣的死刑存廢議題爭議已久,最近因法務部長王清峰的暴衝而被激化。本文在說明反對死刑的觀點前,必須先對王清峰進行譴責:由於王清峰手法粗糙、論述乏力、疏於具體提出配套法案(註一),導致人權團體長年在廢除死刑一事的努力遭致重挫。死刑存廢是基本人權問題,攸關人民與國家權力關係的基本定位,而非個人的道德抉擇。身為法務部長,不思從人權的高度提出死刑存廢之議,卻以道德語言激怒反廢死陣營,扼殺理性論辯的契機。王清峰除了成就個人鄉愿式的道德光環外,對於廢死進程,有過無功。


本文不繼續在「矯正刑vs應報刑」、「犯罪者人權vs受害者人權」、「冤案」、「治安」、「社會成本」……等議題論述,相關論辯已所在多有。本文的切入點只有一個:國家權力的限度。

從社會契約論的觀點,國家的存在,只能是一種人與人之間的契約,其邏輯為:為了保障生存、分配資源、分工合作,每個人交付出「部分」個人自由以形成公權力。這是國家各級律法的權力基礎,國家機器亦由此而結構。在這種精神下,個人是締約者,國家及其律法是契約的具體化;保障個人生存是締約的核心目的,公權力是為了服務此目的的手段。

以「國家只是保障締約者的功能性存在」為前提,國家的權力限度不能違背締約邏輯:既然「如何保障個人生存」是締約的終極關懷,國家存在的目的在保障締約者的生存,締約者是否能將自己的生存權亦讓渡予國家權力?如果生命權也可以讓渡,亦即國家的主人因生存需求而組織國家,國家(這個功能性的暫時存在)卻有權力剝奪主人繼續生存的權利,其邏輯是矛盾與荒謬的。

因為人民僅讓渡部分而非全部的權利給國家,最關鍵的是,因為生命權不可讓渡,所以國家未被授予剝奪人民生命的權力,這是公權力的限度所在。國家是維護人權的功能性存在,人權的核心是生存問題;手段不能凌駕目的,當國家有權力裁決國民的生與死,也就是國民連生存權都被國家掌握時,國家與國民,誰為主?誰為僕?這還是奠基於人權價值的民主社會嗎?

個人只交付部分個人自由給國家。當國家有權力決定人民的生命存續時,就是對全體締約者的僭越。近代刑罰學宗師貝加利亞(Beccaria 1738-941764年的經典作《論犯罪與刑罰》有精彩的陳述,自然人經契約讓渡出部分個人自由以形成國家權力,並不包括生命權。國家刑罰的權力,不可逾越自然人所讓渡。死刑並非自然人授權的刑罰,而是國家權力的越界

人權國家並非伊始而存,而是要透過國家主人——人民——不斷地向既成的國家體制進行對抗,以索回主人應有的權力與尊嚴;同時要持續與之對抗,以限制國家無時無刻欲擴大權力、反僕為主的劣根性。死刑是國家凌駕國民、奴僕僭越主人的絕對象徵人民向國家收回裁量生死的權力,是主人意識的覺醒、是奪回被竊的尊嚴、是要求國家謹守本分。

不論死刑對犯罪的嚇阻作用、對被害者的報償及其家屬的撫慰、對社會成本的益處,都不足以形成「國家能剝奪國家主人生命」的荒謬權力。若因為對犯罪者的憎恨、對受害者的悲憫、對治安的期待、對「殺人償命」所代表的正義的堅持,所以認同死刑的存在價值,吾人必須提醒,是否值得為這些理由而付出讓國家機器反僕為主的代價?況且這些理由(「殺人償命」除外)已經誤解了「罪與刑」的關係(註二)。

死刑存廢是「刑種」存廢之議,這是人民與國家的權力對抗(國家是否可有裁決人民生死之權?),不是受害者與犯罪者之間的對抗。廢除死刑並不等於縱容犯罪,亦非僅著眼於犯罪者的人權,而是我們拒絕將生命權讓渡給公權力,核心關懷是「共同體的人權」。「同情被害者及其家屬」不應與廢死運動對立,煽動此情緒者,是對位錯誤的民主逆流。

以「國家的權力限度」為切入點,死刑之廢除,不是為謀殺者卸責、也不是對被害者冷漠,而是文明的限制與責任。



本文經改寫後,於20121224日刊登於《想想論壇》(連結)。 




(註一)廢除死刑的重要配套——終身監禁刑種,可參考〈法務部你這次真的嚇到我了!〉(假圖天國)(連結)一文,本不不再贅述。

(註二)
依據康德的觀點,法律的原則,亦即對公平正義的追求,來自先驗的純粹理性。國家的刑罰權,是以正義構成懲罰的本質,以實現對純粹權利原則的保障:犯罪是對理性人的先天自由的背離和否定,也是對他人自由權利的否定,而刑罰則是「對這種否定的否定」。由此闡明了司法公正性的內在邏輯依據。

所以,廢死論者,不應該是站在「原諒」的立場否定死刑,否則就是否定了刑罰的基本原則。主張死刑者,也不應用「嚇阻犯罪」、「可能再犯」、「受害者家屬需求」等犯罪行為之外的事物來要求死刑。這些都是失焦的攻防。對犯罪者處以刑罰,是為了滿足罪與刑的平等關係。刑罰是以純粹理性的公平性原則為依據,是為了對犯罪的否定而存在,也就是對犯罪行為「本身」的報償,而不為了服務於其他冀求,如:撫慰被害者家屬、嚇阻其他犯罪、導正社會風氣、平息民怨。

對犯罪者處以刑罰,是以一種類比方式否定其犯罪,而非同態報復。例如:A毀謗B,有罪,其懲罰若是「B以同樣語言毀謗A」,根本無法體現平等原則,反而必須透過類比的金錢賠償才能實踐。同理,一無所有的A偷竊B大量財富,並不能透過「B也奪取A大量財富」來實現平等原則,所以要透過類比給予B拘禁或勞役以體現罪與罰的公正。

康德因為生命無法類比,所以主張「謀殺者只有處死」——以滿足正義原則。從康德的「罪與刑」關係並非不能論證廢除死刑的正當性(註三),但此處先略過。我們順著康德的線索思考一件事:因廢止死刑而讓窮凶極惡之輩無法伏法,社會所產生的遺憾與不滿,必須是來自對於「罪與刑」無法達到公平(殺人償命)的無奈,而不應是對受害者家屬的悲憫或對社會治安的憂慮,否則就是拿犯罪者的刑罰進行犯罪行為之外的報償,也就是獻祭。

(註三) 
在遭遇謀殺罪時,康德認為無法以生命之外的事物類比,所以主張死刑。但是,若以契約論的觀點思考康德「文明聯合體」的形成,生命雖無可類比,社會契約卻不可能被賦予裁決締約者生命存續之權,所以就會有「陳進興罪大惡極,但國家無權處以死刑」的契約限制。這無關原諒、教化,而是人作為法律締造者的自覺,是文明的限制。  

更進一步思考,刑罰的公平正義原則既然是以類比的形式實踐,而不是同態報復,何獨謀殺罪必須例外?雖然康德認為生命無法類比,所以謀殺罪必須同態報復;但事實上沒有一件犯罪可被他者實質報償(即使是以牙還牙),以達成真實而且純粹的平等。罪與罰之間的平等永遠無法實證;類比的平等,是最可能文明實踐罪與罰對價關係的方式。 

若認為類比原則無法滿足罪與罰之間的平等,而以同態報復的邏輯主張殺人必須償命,在此邏輯下,強姦者被姦即可,辱人者被辱即可。這不只非文明,更無視罪與罰之間的正義。所以包括謀殺罪在內的一切犯罪,都應類比其刑罰:強姦者不是被反姦了事,而是要付出數年人生在牢獄中報償其罪;辱人者不是被反罵了事,而必須以名譽賠償或牢獄為代價;同理,謀殺者不應被殺(同態報復),而必須付出終身監禁的代價以償其罪(類比)。

  


實用資訊

◎ 世界死刑地圖(連結



 延伸閱讀】

◎〈談死刑存廢問題:陸正與蘇建和之間的歧路徬徨〉(連結

〈殺戮的艱難〉(張娟芬)(連結

〈從基督信仰論死刑存廢問題〉(陳文珊)(連結


各位訪客,20-22樓的留言內容,是針對「契約效力」進行的討論。27樓的留言為本文的立論基礎與論述策略提綱挈領。請撥冗參考。



2010年2月8日 星期一

中國官員說:該死的台灣假護照.....(比利星人Jalo西班牙新聞翻譯)



你選那一個封面?很多出國的人都有經驗因為ROC這個名稱被海關誤認為是中國而被刁難...

日前台灣報紙報導西班牙有一台灣家庭小孩與家人屍體同居....不過這不是我的重點,先看台灣的報紙瞭解該社會事件。

首先先看一下台灣報紙

最糟糕的旺旺狗報報導 聳動到不行,什麼腐屍、駭人聽聞啦,最扯的還放別則新聞的圖片魚目混珠。

自由的報導

不過這些社會事件的過程不是本文的重點,那是台灣腦殘媒體關注的焦點,在1/21艾菲通訊社發的這一篇新聞才是我要翻譯討論的重點。

原刊於ABC報的原文在此

 看完全文翻譯前請遠離你的電腦螢幕,避免過於激動打爛電腦,這樣你就會看不到超克藍綠,智力就不會增加20%....日子就會變的無聊.....

EFE

21-01-2010 / 15:00 h

(Madrid) JUSTICIA-INTERIOR-SUCESOS,SUCESOS

Familiares de niños taiwaneses los acogerán en su país si la madre no mejora 

若母親的狀況不好家中的台灣小孩將被他們國家收容

Así lo ha explicado a Efe un portavoz de la Consejería de Familia y Asuntos Sociales, que ha informado de que el protocolo establecido para estos casos prevé que los niños permanezcan en centros de la Comunidad hasta que el familiar más directo, en este caso la madre, se pueda encargar de ellos.

這是艾菲通訊社(EFE)根據家庭與社會事務部發言人已發出的裁定通知書指出,案件中的孩子們留置在社區中心直到他們家中的母親可以照顧他們為止。



Por eso la Consejería está a la espera de informes médicos que determinen si la madre, ingresada con problemas psiquiátricos, mejora y si podrá finalmente cuidar a los tres hijos que quedan vivos: dos niñas de 14 y 11 años y un niño de 6.

因此,該部門正在等待醫生的報告判定這住院的母親是否有精神上的問題,及她是否可以照顧仍然活著的三個14、11與6歲的孩子。



Estos niños fueron encontrados el pasado día 14 en su casa de la localidad madrileña junto a los cadáveres de su padre y de sus otros dos hermanos -un niño de 9 años y una niña de 4-, que según los primeros resultados de las autopsias fallecieron por una intoxicación alimentaria, tras lo que al parecer la madre les obligó a permanecer allí.

這幾個孩子被發現於14日,在他位於馬德里近郊的家中,與他的兩個9歲與4歲的兄弟及爸爸的屍體在一起,經過初步的驗屍結果顯示他們是死於食物中毒,之後似乎是母親強迫孩子留在這裡。



Si la madre no mejorase, los niños serían acogidos por lo que se denomina "familia extensa" o menos cercana, que en este caso está en Taiwán y que ya ha sido localizada y ha mostrado su deseo de acoger a los menores, según ha confirmado a la Consejería la Oficina Económica y Cultural de Taipei -capital de Taiwán- en Madrid.

如果母親的狀況不好,孩子們將由其在台灣的家族或更旁的親屬收容,根據在馬德里的台北(台灣的首都)文化經濟辦公室的確認已找到他們且已表示願意收容這些孩子的意願。



España no tiene relaciones diplomáticas con Taiwán, pero esta oficina ejerce "la representación de Taiwán en España", según un comunicado emitido por la misma, en el que explica que desde que tuvo conocimiento del suceso "se encuentra colaborando con la investigación policial para tratar de determinar lo sucedido".

西班牙與台灣並沒有正式的外交關係,但該辦公室依法「代表台灣在西班牙」根據他們發出的公報表示已經瞭解這個意外事件,並視發生的狀況配合警方的調查。



Esta Oficina ha establecido contacto con los familiares de los Lee, "quienes están a la espera de contar con el Informe Oficial del Juzgado antes de viajar a España", ya que su intención es hacerse cargo de los tres menores supervivientes e incinerar aquí los cadáveres de los tres fallecidos y repatriar sus cenizas a Taiwán.

辦公室已經與李家家族取得聯繫,「他們正在等待法院的報告在前來西班牙之前」他的目的是前來帶回三個倖存的小孩,並火化三名死者的遺體並將骨灰攜回台灣。



La Consejería de Familia y Asuntos Sociales ha agradecido la solidaridad de las familias de San Martín de Valdeiglesias que se han ofrecido para acoger a los menores taiwaneses, pero ha precisado que no podrán hacerlo porque para ello tendrían que estar inscritas en el programa de acogimiento del Gobierno regional.

家庭與社會事務部感謝San Martín de Valdeiglesias家庭協會提供這些台灣小孩的收容,但他們必須這樣做因為他們必須被安置收容在區域政府的安置計畫下。



A través de este programa se estudia la idoneidad de las familias interesadas, y cuando surge un caso siempre se gestiona bajo la premisa de que "los niños tienen que encajar con la familia, y no al revés".

透過這項計畫來審核合適的家庭,通常當處理一個發生案件時前提是「孩子要適合這個家庭,而不是反過來」。



La Consejería ha precisado que una familia "no puede decir 'yo acojo a estos determinados niños porque tengo relación con ellos, o porque me preocupa su caso'", sino que si está interesada en prestar esta ayuda debe apuntarse al programa y seguir un protocolo.

該部門需要一個家庭「不能夠說是『歡迎這些孩子因為我與他們有關係』或因為我擔心他們的狀況」因此如果你有興趣願意協助,應該要按照計畫提出並按照協議進行。



Un portavoz de la Embajada de China en España ha explicado a Efe que por el momento ésta no ha iniciado ningún trámite relacionado con este suceso, ya que "ninguno de los afectados se ha dirigido al Consulado", y ha precisado que ayudaría y expediría pasaportes chinos a los afectados "si lo solicitan, como se haría con cualquier otro ciudadano".

中國駐西班牙大使館發言人對艾菲社表示,此時沒有任何人展開關於這個意外的相關行動,「沒有任何受影響者跟領事館接觸」必須要提供他們協助並發出中國護照給這些受影響者,如果他們提出申請將如同任何一位其他公民一樣。



Este portavoz ha destacado que los siete miembros de la familia Lee portaban "un pasaporte falso, de Taiwán", y ha recordado que Taiwán "se separó unilateralmente de China" y "fue expulsado de la ONU y condenado".

該發言人強調這七個李氏家庭成員持用假護照...,台灣來的」(意指所有台灣來的護照都是假的),並提醒,台灣「單方面地自中國分離,被驅逐出聯合國,並被譴責...condenado是犯罪的、判罪的的意思,但平常我們口語說出時都是指"該死的"發言人這樣使用顯然要一語雙關才會補上這一句





這該死的台 灣假護照,外交休兵休到掛點了馬皇還在吃巧克力,我不會去苛責第一線的台灣駐外辦事處,我知道發生這樣的事情的當下,台灣的辦事處一定會出面與西班牙的警 方等相關單位協商並解決,以一個非正式外交的辦公室,辦起正事來確實是綁手綁腳,畢竟他們是第一線,但,重要的是親中的下場就是這樣,連這種事中國官方都 可以吃你豆腐,幹,連假護照都說出口了。



旺旺日報為何不敢翻譯這些內容給台灣民眾看看?這就是政府說的外交休兵後中國政府釋出的善意?別鬧了馬囧,你快點滾回美國吧,讓我們有點國家尊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