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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月18日 星期六

台獨作為解殖式的公民國族主義(by 格瓦推)




本文於2014/1/7首刊《極光電子報》(連結


台灣非正常國家,真正的看見台灣,必須考察其特殊處境:談階級、環保、反核、土地政策、媒體自由......,都要深掘問題的根源——中國(ROC+PRC)殖民體制。

ROCPRC攜手對台灣進行政體與文化的雙重殖民,欲終結此結構之惡,必須訴諸解殖運動。解殖運動以國族認同的轉型正義為核心,真正的台獨份子,必然是一位國族主義者。


一,殖民與後殖民之辨

我們如何定位現今的台灣?正常國家?後殖民國家?被殖民社會?不同的答案代表著對台灣政經結構的差異詮釋,也反映出不同的國族認同。

殖民(colonisation)是指一種擴張領土與人口的過程,其特色可能有:殖民國對被殖民地進行移居、入侵、佔領、開發,並支配其政治、文化、宗教、經濟與認同,甚至種族屠殺。從殖民母國移入的人口(與部分殖民者化的先住民)與被殖民地的先住民有極大的不平等,各種歧視體現在政治權力、資源分配、文化階序與集體認同塑造方面。

後殖民(post-colonisation)是指:殖民強權已離去,但殖民狀態殘留,殖民勢力仍宰制前被殖民地的政治、文化、經濟與認同,原被殖民者還無法真正獲得平等與自主。

依據上述定義,考察1945年國民黨非法佔領台灣之後的統治內容,我們可如是宣告:台灣在日本殖民之後,即遭中國(ROC)殖民。

戒嚴時期,在國民黨的統治下,台灣屬於被殖民社會;隨著民主化的腳步,台灣的殖民體制是否消亡?我們如今是否處於後殖民階段?從殖民到後殖民,「殖民強權已離去」是必要元素。此所謂「強權離去」,不限於殖民者的撤離,亦可指國體的在地化、所有住民的平權。以此觀之,儘管現在已經廢除萬年國代,並進而總統民選,但缺乏在地認同與全民授權的ROC國號與憲法——國家之形式與內容——仍藉國共聯手武嚇而緊箍台灣,殖民強權何曾離去?

若著眼於民主化的表象,便宣告殖民時代結束、我們要處理的是後殖民問題,就等於承認ROC非殖民體制。當ROC不被視為殖民體制時,連「1945年之後ROC開始殖民台灣」都不能成立,既無殖民,何來後殖民?難道是「日殖之後」——國民黨最愛的除魅對象?所以總而言之,只要國號與憲法未經由台灣國民重新決定,我們就未從殖民時代進入後殖民時代。

雖然自李登輝時代起,主流的台獨訴求已從「台灣不屬於ROC」轉向為「台灣不屬於PRC」,但我們對國民黨的清算清單中,若缺乏「ROC殖民台灣」的陳述,則是對歷史記憶的褻瀆,也是對現況的去結構,不可能有徹底的轉型正義。「台灣就是中華民國」的便宜說帖,不只會成為本土認同的障礙,且以ROCer作為國籍上的認同將順利嫁接歷史文化意義的「我是中國人」,有利於PRC併台。

若因為民主化進程,殖民者與被殖民者之間的各種不平等不再極端如昔,使台灣無法完全符合被殖民地的定義,也只能描述為:台灣的殖民體制已鬆動,但仍屬於被殖民範疇。在正名制憲之前,偷渡後殖民之名,只會穩固ROC的正當性,不利於解殖運動。



曼德拉與ANC一執政就換掉國旗、換掉國歌、換掉憲法,並於執政次年組織「真相與和解委員會」,進行轉型正義。對比仍屬於「後殖民」的南非,台灣如何稱「後殖民」?



二,國族主義(nationalism)必招負評?

台灣的反殖挑戰極為嚴峻,因為在ROC殖民未解之際,PRC的併吞進程也隨著馬英九執政而順利開展,所以現況就是:ROCPRC以中國國族主義為共識,攜手對台灣進行殖民與去主權。全世界的解殖運動,沒有(也不可能)不以在地國族主義來對抗殖民勢力者。「我是中國人」,這是ROCPRC強迫台灣人縫上的新舌頭;「我不是中國人,我是台灣人」,這是台灣人解殖的國族主義。

國族主義的特性,除了「邊界」,還有「結合」。「邊界」元素有排外之嫌,「結合」元素有集體主義之嫌,所以在主權完整且人權發達的國家,只要訴求國族主義或國族認同,幾乎都會招致負評。但進行評價不能去脈絡,西方世界對於國族主義的負評,是一種自省,卻不會以此態度看待他者的解殖運動。殖民式的中國國族主義與解殖式的台灣國族主義,雖咸冠國族主義之名,但其成因、作用與類別,不只迥異,並且對立。

1. 成因與作用

依據葛爾納(Ernest Gellner)的觀點,國族主義是一項政治原則:要求政體、民族與文化的一致。國族主義情操有兩種:違背上述原則而激起的憤怒感,以及實現該原則而得到的滿足感。國族主義運動便是透過這類情操所動員。(註一)

中國殖民者與中國化的被殖民者,其認同需求在ROC體制下是相對滿足的(雖然有些人更嚮往PRC),儘管他們無視這種滿足來自於過去與今日皆存在的暴力,並且正對台灣進行去主權化。他們以中國之名,認為自身的種族、文明、宗教或文化傳統較優良,因而產生一種有侵略性的政治力,其作用多落於排外、歧視、集體主義,甚至是屠殺與文化滅絕(cultural genocide)。

不甘被殖民的台灣人,其認同需求在ROC體制下是悲憤(ressentiment)的,台灣國族主義運動,實是一種反抗殖民的主體建構或贖回過程。我們必須分辨,在爭取獨立的地區或主權受威脅的國家,其國族主義的推動,前者往往動力於一群人自視為一個民族(nation),希望能取得獨立國家(Etat)的資格,或至少取得自主;後者則必須被視為救亡圖存的愛國主義(patriotism)。對於爭取獨立自主(解除ROC殖民)與救亡圖存(拒絕PRC併吞)的國族主義,若無視其需求,率爾加諸狹隘、保守等負面評價,若非閉門造車,就是別有居心。

2. 類別

國族主義主要的類型有二(註二):

1種族國族主義(部族國族主義)(ethnic nationalism:國族是語言與種族的結合,由國族創造國家。從歷史的教訓,西方政界、學界與輿論皆對種族國族主義運動及其所形成的「泛主義(panisme)」(註三)極為戒慎。

ROC以「中華性」為中心,用「原初論(primordialist theory)」發展其國族主義——強調以血緣、文化或語言形成國族,所以會暴力嫁接天朝血緣與歷史給「邊陲的」台灣、強迫接受中文成為高階且唯一的共有語言、依「中華性」之不同而劃分公民的差別待遇,以形塑被殖民地普遍對母國文化崇拜或信仰的意識型態。這種泛主義的國族運動,不論是ROC派或統派,皆帶有種族主義(racism)色彩。

2公民國族主義(civic nationalism:國族是公民自由意志的結合,由國家創造國族。這是修正的、開放的結合:不均質化各種差異而將國界內的人們結合為一個國族的運動。

公民國族主義主張以「契約論(contractarian theory)」結合國族:國家由公民主動參與,產生全民意志而取得法統,以「國家是永無休止的全民表決」結合人民、國家、土地的三位一體——人民不論原初、國家全民共有、無意擴張國土。台獨,正是這種將土地認同與民主價值緊密連結的國族運動。

以契約論為基礎的公民國族主義與以原初論為基礎的種族國族主義,二者雖然對立,但契約論所絕對揚棄者,是以血緣論國族。所以站在公民國族主義的立場,ROCPRC慣用的「同源」說帖,不論真偽,皆不值一辯,因為血緣論有種族主義的危險及盲點。至於文化、語言與歷史等元素是否可融入公民國族主義?綜觀世界知名的理論家,恐怕只有極端的契約論者才會將之抽離。

西方學界無人立基於純粹的契約論來討論國族主義。若我們劃一條線,左邊是完全的原初論(強調國族有其部族基礎)、右邊是完全的契約論(國家創造國族),那Anthony SmithWalker ConnorBenedict AndersonErnest GellnerImmanuel Wallerstein這幾位國族主義理論大師將會從左至右排列(見附圖一)。就算最右邊的兩位,Gellner仍強調國族主義所進行的文化均質化功能,而Wallerstein也認為國族主義是一種對於「中心邊陲」宰制的歷史詮釋。總之,沒有人認為空洞的「永無休止的全民表決」可維持一個國族的存在。


附圖一

在台灣,若將公民國族主義純化為契約論,刻意將公民意志與語言文化剝離,則是忽略了人與土地的歷史性,不只缺乏人文關懷,也是對文化殖民現況的無視或鄉愿。兼含語言與文化關懷的國族思考,才可能對文化殖民有所省思並推動文化解殖——去中國文化霸權。收納語言與文化元素進入台灣國族主義,並不與契約論的開放精神相悖。文化解殖要消除的是霸權現象,不是特定文化。透過文明機制,各種語族及其文化以平權為前提,依比例與扶弱原則,皆可在台灣土著化。

當台獨運動的公民國族主義,是以土地、文化、國家認同標誌國族時,其利有二:

a. 有利於政體與文化雙重解殖。

b. 這種國族主義所產生的邊界,是解殖而非排外;所產生的結合,是「每日的公民投票」("avoir fait de grandes choses ensemble, vouloir en faire encore" 共同完成大事件,並願未來能再一起完成),而非集體主義。


三,國族主義作為解殖的必要元素

缺乏國族主義的解殖運動有無可能?在與殖民體制的對抗中,民主運動與國族主義的關係為何?

1. 國族主義的取捨

殖民體制之反民主現象(如ROC在台灣)與非殖民體制之反民主現象(如PRC在中國),雖然都需要民主運動與之對抗,但兩者對於國族主義的取捨,恰好相反。專制政治皆與種族國族主義有親緣關係:殖民社會的專制,是為了優位化殖民端的國族認同而需專制;非殖民社會的專制,是統治者為鞏固權力而訴諸國族認同。對抗前者,必須冶民主運動與在地國族主義為一爐(公民國族主義);對抗後者,批判國族主義(種族國族主義)不失為民主論述的利器。

2. 民主化與解殖

解殖是從殖民到非殖民,不是單純地從專制到民主。在台灣,殖民之惡主要展現在兩方面:第一,中國認同的霸權;第二,依原初論(中國血緣與中華性)而製造的不義;後者其實是前者的產物。殖民社會中,幾乎一切與民主價值悖反的惡性結構,如:反人道、專制、特權、歧視......,都是以「鞏固殖民者(或殖民者的國族主義)優位」為核心而延展。雖然我們不能簡化為:「解除殖民即臻民主」,但忽略解殖的民主運動,不只無法正本清源,甚至連民主與否的判準都失之膚淺(例如以為人人有選舉權即是民主平權,卻不見殖民體制下的文化歧視與公民差別待遇),殖民政權的復辟及其後的民主衰退,亦無足驚奇。

3. 國族認同的轉型正義

台灣的民主化不能與解殖運動脫鉤,解殖運動必然涉及國族認同的轉型正義:不論是認同的位移或認同的平權(前者如「從我是中國人到我是台灣人」,後者如「中國認同不再霸權,台灣認同不再受歧視」)。這不是以暴易暴,依前文的脈絡,ROC派與統派以種族國族主義結構了不義體制,台獨運動則是以公民國族主義追求合乎文明機制的平權。

殖民菁英以國族主義來正當化被殖民地的認同階序(如「中國性優台灣性劣」、「中國中心台灣邊陲」),並得以在此之間取得象徵地位(建立一文化象徵階序,以提供某群人在國家之間有特殊地位),使其支配顯得理所當然。反過來說,欲拆解此支配(為了平權,而非樹立新霸權),則必須撼動其象徵地位,這自然得是一場以本土認同對抗殖民者認同的國族主義運動。本土政治菁英若不思翻轉本土象徵所遭遇的歧視,反而在殖民者所規範的價值階序中競逐討好,不只難以取而代之(山寨豈敵正版?),其政治成就也不過是為殖民體制添磚加瓦罷了。

未慮及認同轉型的解殖運動從未存在,以南非為例(註四),儘管國界未變、人民國籍未改,但一場國家文化面貌的改變(新認同的確立,一場nation-building的再確定)(註五),其動力是一種國族主義。再以東歐為例,那些前蘇聯下的國家也是國界未變、人民國籍未改,但不再是以莫斯科為一種超國家認同的中心,其間也是一種國族運動之效。在這些案例中,國族主義運動都與民主化相伴而生。

若已肯認現狀為被殖民,卻迴避認同問題,那麼解殖是喊假的。若承認中國認同是殖民體制的核心,卻對國族主義之名一體懼之,而主張在台灣國族主義的缺席下,亦能達成從中國認同到台灣認同的轉變,這就如「民主是水到渠成,毋須抗爭」的心態一樣荒謬。既知其虛假與荒謬,兩個更本質的追問順勢而出:「反對以在地國族主義解殖者,同意現況是被殖民嗎?」「若無視殖民之為殖民,其所主張的民主與人權何其虛偽?」


四,結語

ROCPRC攜手對台灣進行政體與文化的雙重殖民,台獨是解殖運動。

如果我們反對以解殖之名行種族主義之實,我們首先應批判的,是中國國族主義。中國國族主義融合了地緣政治及種族神聖信仰,主張國界必需符合種族界線——以之殖民,固然是種族主義;以之解殖,亦不脫種族主義特質。例如:1946-47年,國民黨政府決定,日本人或日裔台人,無論是否出生台灣,無論是第一代、第二代或第三代,無論定居多久,一律引揚回日本,每人除「手提包一件、手提袋一件、籐箱一個」之外,其他財產一律充公。(註六)再例如:國民黨政府19461025日起廢止日文版的報紙、雜誌,在二二八事件後,又禁止使用日語,將說日語、寫日文看成「奴化」象徵。(註七)

反觀台獨作為解殖式的公民國族主義,其重要訴求為:

1. 正名:ROC的國族想像不適用於台灣,應以不分族裔共創屬地主義式的國家認同取而代之,而以此論述出新國號之必要。

2. 制憲:追求國家正常化,制定歷史上第一個由全體台灣公民參與的憲法。

3. 文化解殖:在史觀、語言、藝文、品味等面向,去除中國性的霸權,透過在地化與文明機制,依平權、比例與扶弱原則,翻整出台灣國族文化復育與成長的土壤。(註八)

4. 拒絕PRC併吞:抵抗國共聯手的去主權勢力。

台獨追求的是人民不論原初、國家全民共有的屬地式國家認同,以上四點,哪一點迫害特定族群與特定文化?哪一點是種族主義?只有既得利益者與斯德哥爾摩症候群才會張惶於霸權將失,而視去特權、爭平權為種族主義。西方學界對國族主義是以「限制有力者壓迫,保障無力者生存」為臧否原則;反對以在地國族主義進行解殖之立場者,在搔弄知識份子的身段前,若不考察各種國族主義的脈絡與類型,動輒以「法西斯」污名化台獨與台灣國族主義,請小心,你們不只是對此議題學養不足,更在有意無意間成為殖民者同路人。


(註一)格瓦推〈當被壓迫者被視為壓迫者時——兩種民族主義在台灣〉(連結

(註二)詳見佛國喬〈關於台灣公民國族主義〉(連結與〈統派究竟是民族主義還是帝國主義?〉(連結

(註三)泛主義是一種地緣政治的展現,其基礎是以部族、宗教、地域秩序作為其集體性基礎,如「泛日耳曼主義」、「泛斯拉夫主義」,以及起於鄂圖曼土耳其帝國瓦解後的「泛土耳其主義」。所有的「泛主義」都是對現有國界的蔑視,如同普魯士要兼併所有日耳曼語王國,俄國要兼併所有斯拉夫語王國;和帝國主義相比,這種兼併有以下幾點是類似的:
1. 都是有中心的,被兼併之處必然盡成邊陲。
2. 兼併皆不需考慮彼此的差異,如歷史經驗已造成的隔閡。
3. 視侵略為神聖的行為。
詳見佛國喬〈統派究竟是民族主義還是帝國主義?

(註四)馬赫.起南〈文明或文化的抉擇,南非新認同的啟示〉(連結

(註五)新一〈台灣「國家失敗」的探問與求解〉(連結

(註六)佛國喬〈林百貨的插旗〉(連結

(註七)蔡盛琦〈戰後初期學國語熱潮與國語讀本〉連結

(註八)關於文化解殖的問題,詳見後續之作〈如何面對「中國文化在台灣」?〉(連結




【延伸閱讀】

◎ 格瓦推〈台灣民族主義 - 史明 - 黃昭堂〉(連結

◎ 米那娃之梟〈遷佔者政權的殖民練習曲——寫在台灣現下的被殖民〉(連結

◎ 格瓦推〈如何面對「中國文化在台灣」?〉(連結

◎ 《超克藍綠》國族主義專輯(連結

◎ 〈解殖式台獨的超克大補帖〉(連結





2014年1月9日 星期四

話說「第三勢力」:從「愛上醜陋」開始 ( by 新一)

台灣的政治讓人很沮喪,而讓人氣餒的「政治」的形成,則又是來自於當前的「選舉」遊戲與邏輯。再者,馬邦伯惡治下的社會運動或者公民運動再次被「激活」(刺激到活起來),但苦於馬邦伯領銜的國民黨獨大,以及民進黨萎靡不振或怠惰怯步,便形成一種人民街上吼,路人甲民進黨被動跟著走,國民黨馬邦伯則繼續大權在握的弔詭。
 
換言之,統治正當性處於赤字狀態的馬邦伯與國民黨,不僅繼續權柄在手,還可厚顏地續推各種爭議性的政策,如服貿和核四等。面對此種弔詭跟無奈,除了幹譙之外,組建「第三勢力」搶回政治的發想開始出現,實乃可預期之事。但看新聞報導中「第三勢力」的各種思考論述,卻像極了不經高層次資訊處理程序的身體反射動作一般,雖然反應迅速卻看不出深意與新意。畢竟,2008年曇花一現的「第三社會黨」,足供借鏡。
 
不論如何,「悶政治」是橫亙台灣所有人民眼前的集體難題,此刻的「第三勢力」之議,恰好可成為思考台灣「政治突圍」的切入引子。
 
先學會「愛上醜陋」
 
在日劇《Legal High II》的主角古美門研介,是一位承認社會並不完美,每個人都有私欲的律師,完美的結局只有在不完美的現實下寫就。其對手陽光律師,是一位避免紛爭以讓所有人都幸福為職志的律師。在現實牌律師與幸福牌律師的兩造終章對決中,古美門研介直指總是夸夸其談的「幸福牌」陽光律師,必須從自我感覺良好的高台上走下:「歡迎回到人類的世界,如果你真心希望構建一個人人都幸福的世界,方法只有一個:那就是『愛上醜陋』」。
 
圖說:「愛上醜陋」承認自己的不足,剝除自以為是的使命感,可避免妖魔化對手,同時讓讓自身能時時緊惕落進道德或正義魔人的可怕狀態。
圖片來源為日劇《Legal High》劇照。
 
直言之,承認跟理解「現實」是醜陋的,自身當然也身為醜陋現實的一部份,改革也是在滿是醜陋的泥濘基礎上往前行。因此,「第三勢力」必須在心態跟認識上,從自我感覺良好的高台上走下,踏上跟藍綠一樣的水平面上,此時將可以避免「藍綠都很爛」,自身最高尚的誤認,並把自己的主張跟價值視為絕對真理的極端。此舉,將可從既有「藍綠皆爛」或者「民進黨背叛」的「道德性批判」中跳脫,以「批判性道德」衡量藍綠兩黨,找出結盟的對象與目標。
 
此舉,將讓人用程度而非非黑即白的二元對立來貼近藍綠,設若民進黨反核堅定度60%,當中有40%是利益考慮,但國民黨則是20%與80%的組合時,誰是反核鐵桿度80%的反核社運份子的連結盟友,將清楚可辨。給它人台階,也給自己台階,把自己放在跟政黨同一個水平上,才是真的「入陣」,以及重獲自主與健康的公民心態,而非整天疑心盟友會變心不忠或變節。台灣此種跟政黨保持距離的公民,遠非政治潔癖,而是台灣腦殘「小三或小王片」看太多,整天害怕在妖精小三的魅惑下成為棄婦。
 
起造「第三勢力」
 
一旦揚棄「棄婦」心情,或者自我感覺良好的高台上走下時,第三勢力的所謂「高尚」,將不再是透由為他人奉獻而獲肯定的自我滿足與道德光環,而是其有別於藍綠兩黨的主張跟中心價值。區別箇中差異相當重要,若錯把眾人對公運份子的無私理想的肯定掌聲,則為了擴大掌聲的分貝基礎,媚俗討好將可預見。
 
以「反媒體壟斷」學運為例, 原本運動最主要的核心是「反中國黑手」,後來卻在運動過程中慢慢地讓「反中國黑手」消失,成為真的是在「反壟斷」。不論這個消失是有意還是無心之過,但若學生支持度增加是因為「中國」這個高度政治敏感的消失,那這樣「公運」或「社運」跟其所批評的政黨為了選票軟化自己的立場或主張,有何不同呢?
 
圖說:臉書上的「反媒體壟斷」自拍上傳運動,原本有「拒絕中國黑手」,後來很多人便自動把「中國黑手」拿掉。
 
再者,「運動」的脈絡必須貼近在地,並據此將普世價值的主張,以在地需求跟進程扣合;因此,扣合本地脈絡而來的高尚價值主張的台灣「公運」或「社運」份子,本身應該兼具三個基本款:政治民主化、主權自主化與社會自由化的基準價值。具體而言,「政治民主化」(解決國民黨威權遺留,以及民主倒退的難題)、「主權自主化」(面對國共兩黨鬆動台灣主權)、「社會自由化」(解決經濟發展的問題,以及讓其成果以人民為依歸)等三項基本內建。當然,這三項主張的另一種左翼色彩的說法即是:反殖(反國民黨殖民遺留問題)、反帝(反中華帝國)、與反剝削。
 
唯有如此,「公運」或「社運」所組建的「第三勢力」才值得起造,才是以全社會為主體的政黨。否則在「社會自由化」的量尺上採進步的社會正義,但在「主權自主」跟「政治民主」兩個面向卻比起民進黨保守退步,這不僅昧於台灣社會主要現實,更可能是反動保守派而非進步勢力。由此分析,台灣社會的「第三勢力」的起造要有意義,必定會被錯亂的台灣社會貼上「鐵桿深綠」的標籤——堅持主權自主化、政治民主化與社會自由化的三支大纛。
 
沒錯,這就是搶奪深綠的票,同時將「深綠」改頭換面為三支神主牌的擁護者。此時整天想透由溫馨小清新的選舉模式、抑或「凍結台獨黨綱」提議的民進黨,是想藉此跟所謂中間選民或中共曖昧偷情,但之所以屢屢失敗,主因是民進黨依舊是台灣政治光譜上最「激進」的一側。一旦第三勢力起造後是比民進黨更為激進,在主權、民主與社會三個價值尺度上更為堅持,則民進黨自動會成為想要尋求小刺激改變的小清新們、抑或媽寶中間選民們的可偷情對象。
 
放出籌組「第三勢力」的林峯正認為,搶奪綠營板塊的勢力無用論,乃是將政治板塊視為靜態不變,忽視現實上的社會與政治是處於變動不居的動態消長中,民進黨將在「第三勢力」以激進側翼之姿擠入之時,不僅可把台灣不斷親中與威權復辟的政治光譜挺住,更可藉由政治光譜的拉廣,讓民進黨處於相對中間溫和的位置,並在總體政略上得到溫和媽寶選民的心理安全感。
 
圖說:上禮拜,前民間司改會執行長林峯正對外表示要將推動「第三勢力」籌組政團的工作,雖然後來此議可能暫緩,但看台灣目前政治結構與狀態,「第三勢力」的組建問題應是遲早問題(取自新頭殼網站)。
 
至於台聯,根本不是進步本土,是當年李登輝希冀國民黨本土派出走裂解國民黨的戰術下的誕生產物;詎料,失去黨產倚靠便失去國民黨本土派的台聯,後來成為失意政客的聚集者,也因此台聯常常成為「背骨者」的產地。那台聯可否弄假成真呢?除非黨中央透由黨章與黨綱的修正過程中,將上述三支神主牌內建為黨章主要精神,藉此框架住台聯的政客,透由此種政治儀式清洗掉台聯過去的國民黨殘餘血液。經過重生後的台聯,方能扛起真正台灣政治光譜上的激進側翼,並發揮政治戰略上的效果。
 
「第三勢力」到底要不要組建,又如何起造,的確有如哈姆雷特的兩難一般,令人多所掙扎。但歸根究底,「不雨花亦落,無風絮自飛」,與其算計考量那麼多,不如驕傲大聲地說出內心所想望主張,跟自己感動的想望,以及可能賦予想望實現的全體人民,做一個正面的決斷吧?!

原文發表於想想論壇《打狗吹水專欄》,網址:
http://www.thinkingtaiwan.com/articles/view/1632

2014年1月1日 星期三

世界史中的台灣? ( by 佛國喬)



元旦七時起床時,窗外仍如深夜,格瓦推寄來下星期一會在《極光.希望--歐羅巴vs.歐羅肥》專欄發表文章的初稿,題為《台獨作為解殖式的公民國族主義》,閱畢百感叢生,於是便想來多嘴談些心情。

置身於國際都會,接觸與了解諸國是非,不免時而自問:「那麼,上帝創造台灣島是為了什麼?如果這世界自始至終不曾有台灣島,我會傷心嗎?」

曾經跟法國的朋友說過:「沒有過台灣島,我不會傷心,但沒有法國、沒有日本、沒有印度、沒有越南…,我都會傷心。」

我曾經在一本有關文化多元性的書籍裏,看到一張世界地圖畫上一條原住民文化帶,台灣在其中,這個地帶不僅有原住民,而且會呈現比其他地方更豐富的文化多元性;但該書作者應有所不知,那只是文化地理學的理論,台灣目前所能看到的,是城鄉景像一成不變,是一個走向單語化的社會。上帝曾經給了台灣禮物,我們棄之不用,棄用到台灣在世界座標上,相當缺乏其文化面貌。

我轉而猜測:也許「世界工廠」與「分期付款式民主化」是台灣被創造的原因。但到今日已經很明白了,前者被取代性很高,沒有台灣,可以在任何地方搭起廠房;而後者不過是種永無法償清的托詞,就在這幾年,我們立刻見到了台灣民主的倒退。

我一直在找傷心的理由,因為我想證明身為台灣人,應該不會只是人類歷史進程裏的一個小渣渣、一個路人甲。

這個島上,沒有什麼獨特物產是值得自我標榜,沒有誕生過能影響世局的思想家(如馬提尼克的法農),沒產生過名震寰宇的藝術家(如墨西哥的卡蘿及里維拉夫妻),
甚至沒有一件對外來政權的政治刺殺執行是在島內謀劃並執行,連坐牢最久的政治犯都會轉身一變,從旁幫助國民黨上台,緊接著的是台灣民主倒退。一群無勇或無謀的人們,雖曾在不同年代各領風騷,但終究是譜不出可歌可泣的史詩。

法國是世界眾多思想的搖籃,日本在西方帝國最鞭長莫及之處,長出了東方的現代性;而印度,在地球史上最大的帝國穩穩掌握下,居然能敲下全球反殖的第一鐘響;越南用了千年抵抗中國、百年抵抗法國,加上勝了美越戰爭,她證明了人類的反異族侵略雄心是可以達到什麼境界;那麼,台灣呢?

有一個可能,這麼路人甲的島嶼,終究只會是一個附庸於某大陸的國境之南,於是過往的平庸無常便是可以解釋的了;但也有可能,這麼路人甲的島嶼,那動人的史詩並不在過往,而是在當下,我們正在編寫著它,只是置身其中而雲深不知處。

這個島嶼上的人,組成了全世界不被聯合國接納的人類之九成,這個島嶼上的國家,主權地位只有別人的一半,是政治學教科書都會拿來討論的案例。再翻開任何一個學派的國族主義理論,都會為台灣沒有被中國併吞感到神奇:在甲大乙小的案例下,甲乙經濟相連,二者無大洋相隔,亦無語言隔閡,乙在歷史上又不曾經身為王國,我們是找不到一個乙終究能成功拒絕被併入的案例;更何況,乙的內部有特定大黨及特定黑幫為甲的併吞努力著,而且其主權地位是脆弱的,今日只有一半,明日再剩其中一半,後天可能就失去所僅有的。

如果台灣的國族主義運動能發展成功,那將改寫人類的歷史定律;如果台灣的主權地位有一日能被國際社會所接受,那麼這段奮鬥過程,必然是一首美麗的史詩,一首沒有其他人可以實現的史詩,只有擁有台灣人這個身份的人可以當主角

台灣目前所擁有的半主權地位,並非台灣人意識力所成就,而是外來的,Perry Anderson曾表示:「這裏主張獨立的國族本身,卻完全仰賴一個外在強權。…分離一直源於帝國主動的行動,而非針對帝國的反抗。臺灣先後成為日本和美國的保護國,這是所有其他事物的先決條件。」

而我始終相信,人類的行動並非只是局勢結構所催生的結果,它反過來可以是一個策略資源,用來改變我們的處境,Perry Anderson並沒有看到過往台獨前輩的努力,因為他們的努力惜未能匯成大河,或者,他們只是先行者,而我們才是處於日本維新志士的那一代,處在一個要求中華民國要大政奉還給台灣的年代,處於一個需要坂本龍馬、陸奧宗光那一群人的年代。感謝日美帝國為我們打下半片江山,剩下的半片要靠台灣人自己的意志力來完成(不要讓人家看雖小了)。

沒有一位維新志士不是國族主義者,也沒有一位台獨份子不是國族主義者,日本的維新成果不幸地在1930年代搭上世界的法西斯潮流,而以軍國主義作結,台灣作為小國,並且處在不同時空,是不可能重覆前人的錯誤。

很多人很關心台灣,但卻選擇無視於台灣特殊處境,只把台灣當作一個一般社會來關心,他們談性別、談階級、談反核、談土地政策、談媒體自由…,這其實都可以,吾人願予以尊重及支援,但請這些人也尊重我們這個層次的運動。

也許,就在我們這一代了,要決定台灣能譜出得以躺在世界史裏史詩,或者只是世界史中的路人甲。希望有一日,不論是法國人、日本人、印度人或是越南人,他們全都會說:「如果這世界自始至終不曾有台灣島,我們會傷心啊。」

謹以此文,作為2014年的自我期許。

相關主題:http://ppt.cc/7j~S (新共和之議)


《極光.希望--歐羅巴vs.歐羅肥》專欄:http://ppt.cc/y7Gx


本文原發表在個人fb的網誌,內含有討論: 連結

2013年12月23日 星期一

多元成家所為何來?反對多元成家所為何來?(by 格瓦推)

本文於2013/11/26首刊《極光電子報》(連結


一,多元成家三草案

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伴侶盟)所提出的多元成家三草案,簡介如下:

1.《婚姻平權草案》(連結),以多元性別婚姻的合法化落實性別、性傾向、性別認同、性別氣質的多元平等。

2.《伴侶制度草案》(連結),這是在婚姻形式之外,提供另一種在法律上組成家庭或建立親密關係的選項。相較於婚姻,伴侶制在簽訂契約、終止契約、財產分配方面,給予當事人更高的自主性。

3.《家屬制度草案》(連結),取消親屬作為家屬的必要條件,廢除強制性的家長與家屬不對等關係,讓「家」(以永久共同生活為目的而同居的互助關係)由自主選擇與平等關係建構。

具體內容可見諸伴侶盟所製作的表解:

(附圖一)圖片出處:http://ppt.cc/k8OP


二,與兩種霸權的對抗

三草案的核心價值是落實「平等」的憲法精神:在婚姻制度方面,《婚姻平權草案》體現了非異性婚姻與異性婚姻的平權;在組建家庭方面,《伴侶制度草案》與《家屬制度草案》體現了非婚姻關係與婚姻關係的平權。前者是對抗異性戀霸權(而非否定異性戀),後者是對抗婚姻在成家元素中的獨尊地位(而非否定婚姻作為成家元素)。

1.與婚姻元素中的異性戀霸權對抗

婚姻制度的內含與意義並非自始不變。以法國為例(註一),婚姻曾經是一種排除體制,非教徒與某些職業(尤其是演員)無權締結婚姻(註二);大革命之後,制憲會議設立民事婚姻(婚姻的世俗化),以「自由」為核心價值,於憲法中註明婚姻僅為合約性,而非宗教性的神聖實踐,所以不只讓所有人享有結婚的權利(不含同性婚姻),亦讓離婚成為可能;兩個世紀以來,法國的婚姻制度是朝向「平等」演進,在脫離宗教性的同時,也逐漸脫離父權的桎梏,包括承認女性的主體性、承認兒童的權利(消除民法中對婚生子女與非婚生子女的權利區別);在2013年,婚姻體制終於平等地向同性伴侶開放。

從教徒擴至兩性,從兩性擴至多元性別,法國的婚姻制度逐漸從排除性體制轉變為普世性體制;這種朝向平等的開放,是人權的進步。台灣雖無政教合一的傳統,但囿於父權與異性戀霸權(註三),將婚姻制度限定為男女的結合,也就是說,我們的婚姻體制只保留給異性戀傾向的公民,「不但剝奪了非異性戀者選擇婚配對象的自由、否定了多元性別伴侶關係受法律及社會承認的可能,更連帶限制了非異性戀、多元性別者享有與婚姻相關之成千上百種的權利與福利」(註四)。這種獨尊異性戀的婚姻制度,是對非異性戀與多元性別的歧視、壓迫與剝奪,是充滿不平等、侵犯基本公民權的排除性體制。伴侶盟的《婚姻平權草案》不只是爭取同性婚姻的合法,更積極的意義是去除婚姻中的性別要件(註五),這是修正婚姻成為異性戀禁臠的不公,是爭取平等、取消特權,而非否定婚姻與異性婚姻(註六)。

2.與成家元素中的婚姻霸權對抗

在與父權相生相伴的儒家文化圈,異性婚姻於成家條件中有獨尊之勢。儒家認為夫妻是人倫之始,視婚姻為倫常制度的根本,徵如《禮記》:「男女有別,而後夫婦有義;夫婦有義,而後父子有親;父子有親,而後君臣有正。故曰:『昏禮者,禮之本也。』」(註七)即使儒家有視孌童為風雅的傳統,但這是主人與玩物的權力關係,根本不可能觸及婚姻倫理。

當家庭之肇端獨厚異性婚姻時,就壓迫了非異性戀與不婚者組建家庭的權利(註八)。雖然《婚姻平權草案》對抗了婚姻中的異性戀霸權,但是非婚姻相對於婚姻在成家條件中的被歧視(註九),則需透過《伴侶制度草案》與《家屬制度草案》予以救濟。如此才能平等滿足異性與非異性、婚姻與非婚姻的成家權利。

《伴侶制度草案》提供了一種類婚姻的選擇:「兩個年滿二十歲(且未受監護或輔助宣告)的個體,不限性別,都可以簽訂伴侶契約」;「預設了伴侶雙方當事人視彼此為社會生活中最親密與重要的他人,在身分關係及其他相關的法律規定中,伴侶的法律地位原則上大致與配偶相當」。伴侶制為雙方爭取了法定伴侶的權利,同時消弭婚姻中的父權色彩、極度重視當事人的主體性與自由、不規範雙方實質的親密關係,讓拒斥婚姻又需要伴侶或家庭者得以兩全,不再委屈擇一。

《民法/親屬篇》:「稱家者,謂以永久共同生活為目的而同居之親屬團體」,親屬關係有三種:婚姻、血緣與收養。 所以家庭被如是定義:由婚姻、血緣或收養所組成的親屬關係。若不循親子關係(收養)的途徑,又無先天的血緣因素,婚姻關係就成為結為家屬的優勢選項,非婚姻關係者則難以共組家庭(註十)。《家屬制度草案》開宗明義將「親屬」從必要條件中移除,修正為「稱家者,謂以永久共同生活為目的而同居之團體」。草案主張親屬不為家屬之必要,並實施家屬登記制,所對抗者為加諸非婚姻關係的歧視,而無涉於血緣與收養二者。依據此草案的精神,非收養與血緣關係而以相互扶持永久共同生活為目的之二人或多人,若欲成為法定的家屬關係,可不受限於嚴苛的婚姻條件。至此,在成家的形式中,婚姻依然是有效選項,非婚姻則不再是劣勢或無效選項。婚姻與非婚姻之於成家的權利,終臻平等。


三,反對的聲浪及其後設

多元成家三草案各有標的又試圖相互完善,以「平等」為總則,對抗因異性戀霸權的婚姻不平等與因婚姻霸權的成家不平等,分別由多元性別婚姻合法化、多元性別伴侶制、家屬登記制對抗現行婚姻與家庭中的父權文化。這對被儒教宰制意識型態的保守社會,是極大的挑釁。

草案文字當然還有完善的空間,相信伴侶盟很樂意經由批評而使提案的精神得以落實。但是綜觀三草案問世以來所激起的反對聲浪,多數是對法案基本精神的敵對意識,而非價值相近的善意。暫且不論因誤解或張冠李戴的批評內容,亦不浪費篇幅與刻意污名化的詮釋進行表象的技術爭辯(見附圖二),更毋須回應連政教分離(laïcité)的基本原則都無法拿捏的宗教訴求,我們直接分析反對意見的後設基礎——父權心態。

(附圖二)圖片出處:http://ppt.cc/O3o6


反對多元性別婚姻者(可以「反同性婚姻」概稱),看似是二元性別與異性婚姻的支持者,但進一步分析,現行的性別二元思考與婚姻定義皆脈絡於父權意識型態。順此線索,以婚姻為優位的「家庭如何可能」,亦與父權沙文交織莫離。

台灣社會的父權土壤以儒家傳統為大宗。儒家冶父權與人倫於一爐:以男女定性的夫妻關係為人倫之始,以尊卑概念貫串包含夫妻在內的所有相對關係。儒家倫理以「關係」而非「人」為社會基本元素,漠視人之主體性,先於個體之關係充滿了上下之別,個人只能以相對的角色被定性於父權式的階級關係中,儒學的宗旨就是教人透過修身使之和諧運作(註十一)。

當二元性別的定見(包括性規範)受到多元性別婚姻的挑戰時,儒家社會的不適感不只是與習慣相違的反應,更是威權遭遇衝擊的憤怒。性別界線的非二元、多元或模糊,會鬆動儒定的五倫之始——男女結為夫妻,儒式「家庭價值」的獨尊地位將遭受衝擊。儒家文化圈拒絕接受多元性別權利平等的聲音,可解釋為:他們恐懼傳統的(即儒定的)婚姻形式將從「唯一」淪為「選項」。是故,這種反對不能被視為被剝奪者的抗議,而應被定義為壓迫者、特權者反對平權的父權(尤其是儒式父權)暴力。

當非婚姻與非親屬關係亦成為成家的正常且通暢的管道,個體享有締結與解除伴侶或家屬關係的高度自由,儒定家庭再也無法獨據家庭之意義與內容,儒式的父權體制將從核心被顛覆。雖然部分基督徒因信仰而高舉「家庭價值」來反對伴侶盟,但在被儒家體制或隱或顯所宰制的台灣社會,對於伴侶制與登記家屬制的敵意,更多是來自儒式父權的意識型態。

多元成家與反多元成家的對抗,其本質為平權與反平權之爭。抽絲剝繭,反多元成家其實濫觴於父權的壓迫性、歧視性、反多元性格。職是之故,反對的聲浪不受多元之名所保障。

所謂保障多元,是主張差異的存在必須受到充分的尊重與容許。若處於放任狀態,差異中的有力者會生起同化、均質化作用,而無力者則會遭逢存在危機。所以保障多元不應只有開放面(容許差異),亦須有限制面(反對壓迫、反對歧視、反對反多元)。「多元」並非無條件的開放,它是對「反多元」的否定(尤其適用於公領域)。如同種族歧視的主張是多元種族差異而平等共存之大敵,故不受言論自由與多元價值所保護;反對婚姻平權、成家平權的立場是以有力者價值壓迫無力者生存,是阻止受歧視者反抗壓迫的「反多元」,是多元之敵,自然不能以多元之名而祈求善意與尊重(註十二)。


四,結語

多元成家三草案是以平等權為核心,保障「成家如何可能」的多元化。草案的精神不反對異性婚姻,而是讓異性婚姻卸下排他的污名;不反對婚姻作為成家條件,而是讓婚姻不再居於特權的地位;藉由多元性別婚姻之平等,婚姻的意義將更趨美善;藉由多元家庭之平等,家庭的功能將更溫暖人性需求。「我們未從任何人手中奪走任何權利,反之,我們承認了我們同胞的權利。」(註十三)多元成家無損於既有的婚姻與家庭形式,只是為長久以來受到壓迫與歧視而難以進入婚姻與家庭的正常人,補上遲到的人權。

多元成家所為何來?反對多元成家所為何來?一言以蔽之,前者反歧視,後者歧視。「公權力的責任就是要對抗歧視,這是共和國合約的要求。」(註十四)任何差異都不能作為國家歧視的藉口,「政府有義務全面實現所有人的人權,而非把這些人權的實現取決於多數決的公共意見。」(伴侶盟《婚姻平權草案》)多元性別的婚姻權、不婚者的成家權遭到了歧視,是國家在基本人權面向的失職,「國家實不該基於治理的方便性,而以單一教條式的規範迫使人民進入特定形式的家庭制度。」(註十五)

所有反歧視的努力,都值得驕傲如Christiane Taubira:「我們對於我們的作為感到驕傲。因為我們是如此地深感驕傲,所以我想引用詩人Leon-Gontran Damas的文字來定義我們的作為:我們即將完成的舉動,有如『終於被晨光中之艾菲爾鐵塔看見的一朵花瓣盛放之玫瑰那般美麗』,有如『改變氣氛之需要那般偉大』,有如『漫漫長夜中一道高揚呼喊那般強烈』。」(註十六)

(附圖三)圖說:已進入立法院審查程序的《婚姻平權草案》(民法親屬編、繼承編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若能生效,台灣將是亞洲第一個被標上粉紅色(允許同性婚姻)的「國家」,我們將為台灣作為亞洲人權的燈塔而更驕傲!



(註一)詳見TEWA節譯,今年一月法國司法部長Christiane Taubira在同志婚姻法草案送交國民議會一審時的演說。(連結

(註二)1685年廢除南特寬容敕令後,只有天主教徒可由神父證婚組成家庭。1787年起,隨著承認宗教多元性,婚姻體制向新教徒與猶太人開放,但非教徒與某些職業仍被排除。

(註三)性別的二元思考是父權體制的核心,父權脈絡下的性規範與性別意識型態讓異性戀成為唯一正常的男女關係,所以異性戀霸權可視為父權的產物。(參見游美惠〈同性戀恐懼症〉)(連結

(註四)見伴侶盟《婚姻平權草案》。

(註五)簡至潔〈多元成家,我支持!你呢?〉(連結

(註六)伴侶盟的《婚姻平權草案》重點是將婚姻元素去性別化,例如將《民法》972條原文「婚約應由男女當事人自行訂定」改為「婚約應由不分性別、性傾向、性別認同之雙方當事人自行訂定」,亦例如多處將原文之「夫妻」改為「配偶」。至於在人數(二人)、締結資格(禁止與直系親屬與部分旁系親屬結婚)、性忠貞義務(通姦未除罪化)、解消方式(不得單方解消)等面向,則與現行婚姻無異。

(註七)《禮記正義》釋:「所以昏禮為禮本者,昏姻得所,則受氣純和,生子必孝,事君必忠。孝則父子親,忠則朝廷正。」

(註八)雖然在婚姻、血緣之外,家庭亦可由收養關係所組成,所以非婚姻狀態者在法理上仍有成家之權。但「提供收養的設福機構均明文或依慣例限定收養人為合法夫妻,也就是說,只要沒有進入異性戀婚姻,包括:單身、同志伴侶、異性情侶,很難透過社福機構收養小孩。」在現行法律下,單身雖得以收養孩子,但往往只能透過私人管道,且困難重重。(簡至潔〈既不能生,也無法養 Part1 --- 還給單身與同志生養孩子的權利〉)(連結

(註九)在現行體制中,充斥父權文化並受到高密度且僵固法律規範的婚姻,是法定伴侶關係的唯一形式與組成家庭的唯一坦途,以致拒絕結婚者無法擁有法定伴侶,無法與選擇婚姻者享有平等的成家權利。

(註十)「現行民法親屬編第六章『家』第 1123條第 3項雖允許不具親屬身分之多數人自主共同成家,惟綜觀該章規定仍瀰漫父權家長制之封建思想,未盡符合家庭制度民主化之理想與現行社會需求,而有修正必要。」(伴侶盟《家屬制度草案》)

(註十一)詳見拙作二篇:
〈儒學是毒品,別碰!——我在讀經般的日子〉(超克藍綠)(連結
〈儒禍——論四書成為高中必修〉(想想論壇)(連結

(註十二)詳見拙作〈多元所不容者:歧視、壓迫、反多元〉(連結

(註十三)TEWA節譯法國司法部長Christiane Taubira在今年四月二十三日同志婚姻法案正式通過後的演說。(連結

(註十四)同上。

(註十五)〈視野決定所見,行動檢驗所言 ──伴侶盟成家運動自況兼回應同家會〉(連結

(註十六)同(註十三)

2013年12月17日 星期二

悲情何罪?——評郭力昕「台灣符號、政治維穩、與國族性格——如此《看見台灣》」(by 格瓦推)



郭力昕「台灣符號、政治維穩、與國族性格——如此《看見台灣》」(連結)一文,一言以蔽之,以左派語言與理性暴力打擊臺灣認同。

在這篇文章中,我唯一認同者為:關於國土的破壞與搶救,必須究責於政府與資本家的聯盟,而不能泛道德化。

我若是郭力昕,行文至此,必然會點出「破壞臺灣國土者為黨國體制下的政商結構」。郭力昕雖非左統,但其去脈絡的心法極其相似——在臺灣,邪惡的資本主義與黨國殖民體制無關——,雖見政商勾結之惡,卻不見黨國體制結構了臺灣的政商聯盟。若郭力昕只是無知或迴避真正的探源,就是自曝不足而已,不需專文批評;其可惡之處在於:筆鋒一轉,將阻礙追究真相與責任的鄉愿與濫情,歸咎於「帶悲情的臺灣認同」。圖窮匕現,郭力昕所反感者——臺灣民族主義,如其所述:「而《看見台灣》比其他影片更『超越顛峰』的,是它所強力販賣、無所不在的台灣符號,與這些符號所連結的鄉土認同。......《看見台灣》讓我們看到,台灣符號與『愛台灣』,成為台灣電影濫情文化最根深的來源或基礎。」

秉持「究責」的精神,臺灣符號之所以成為台灣電影的催票劑,不是因為在殖民體制下臺灣符號的匱乏嗎?與其批評「只會膚淺地消費臺灣符號」,不如追問為何臺灣符號如此稀缺——以致消費端趨之若鶩?捨此不為,反而對臺灣符號的濫情效果嚴厲批判,若非知識份子的傲慢,則是對臺灣認同的戒心。

不同於左統自我標籤為「(去脈絡的)反民族主義者」,郭力昕更像「理性潔癖」:以理性為優位,鄙視悲情的、感性的國族認同。徵如其文:「它(臺灣認同)的內容或內涵,是否只能停留在互拋安慰、呵護、勵志這個層次不可?台灣人與台灣社會,只有能力在過去靠悲情和哭調求存,今日則只會在感性與濫情中取暖?」

郭力昕不只犯了理性主義迷思——以理性貶抑感性,視感性為濫情——,更可議者,在這種價值階序中,悲情的臺灣認同被污名化為懦弱行為和自慰文化。

在充滿殖民式不義的土地上,當歷史記憶仍被扭曲與轉型正義遙遙無期之際,緣於對真相的理解與對正義的堅持,斯土斯民產生悲情的國族認同乃理所當然。若以「反黨國殖民」的觀點閱讀臺灣的歷史建構、價值取捨與政經制度,不悲情者不只無人性,亦無理性。相較之下,郭力昕高舉理性大旗而反悲情的行徑,十足諷刺。

我們都知道徒有悲情不足成事,必須驅動為積極的戰鬥。但郭力昕並非為悲情作積極建議,而是全盤否定,所以他主張:較少歷史情緒包袱的年輕世代應揮別悲情,以理性分析的方式建立臺灣認同。其言外之意就是:遺忘歷史、鄉愿正義,以建構新國族認同。原來他的理性就是對歷史與現況的遺忘與鄉愿!對照其文章的起手勢:追究問題、追究原因,不啻自搧耳光。這種斷裂,肇因於他對「悲情的國族認同」的錯解與敵意。在臺灣的脈絡下,悲情的民族主義,與要溯源、要真相、要究責、要解殖的理性呼籲,不是相生相伴嗎?

悲情與理性並非不相容,悲情作為政治驅力亦可與理性分析無悖(所以我們雖然背負著認同的悲情,但不應為所有操弄臺灣意象的演出——如國民黨的競選廣告——埋單)。理性的臺灣認同,不能建立在去脈絡、去歷史、去現況的鄉愿上。悲情之存在有其原因,郭力昕不去追問:「為何在(看似)民主化的今日,悲情仍未消解?」反而直接否定悲情,並將之與濫情、反理性連結,未免粗暴。


【後記】

感性與濫情不同,郭力昕卻冶二者為一爐。評這種文理不清的文章很累。


【延伸閱讀】

◎〈當被壓迫者被視為壓迫者時——兩種民族主義在臺灣〉(連結

◎同主題佛國喬文章(連結

以下文字摘自佛國喬於其臉書討論串的發言:

其實,郭文我不覺得是多好的文章,就呼籲究責自有其重要性(但也太多人就此寫過了,如林木材),其他新意實在不多,暗中倒打台灣國族認同一把是他的創見,但這一點倒令人覺得莫明其妙。
台灣國族認同同其他國族認同一樣,是一種集體感情的表現,但這種情感目前仍處於被中國文化認同所混淆與壓迫的狀況中(包括時時被暗中倒打一把),它的存在必需時時進行反抗,於是,這種情感從來不是一種懦弱或長不大的表現。
郭文有一個很糟糕的基本假設:感性必是幼稚的、軟弱的,由此出發來批評該片究責不足,很容易走偏鋒。

本文原發表於個人fb網誌(連結),內含討論。


2013年12月12日 星期四

烏克蘭人教給台灣的事 ( by 新一)

冬天的街頭,烏克蘭人的抗議情緒,卻越演越熱烈。1991年,從前蘇聯獨立出來的烏克蘭,其地緣政治的兩難,一言以蔽之,可說是以俄羅斯與歐盟(北約)之間的政經往來夾纏為演繹展開。
 
圖說:烏克蘭冬天的街頭,火熱一片(圖取自BBC)。
 
尤其,烏克蘭的能源跟東部經濟,高度倚賴俄羅斯的供給與挹注。同時,烏克蘭雖然脫離俄羅斯,但軍事的歷史遺留,讓俄羅斯黑海艦隊的大部主力依舊駐紮在烏克蘭境內。於是,「俄羅斯 vs. 歐盟(北約)」成了烏克蘭左右為難的選擇。就在11月下旬,當烏克蘭東部親俄大本營出身的總統維克多․亞努科維奇(Viktor F. Yanukovich)放棄歐盟簽署「聯合協定」(Association Agreement),並轉向俄羅斯的「關稅同盟」懷抱後,烏克蘭人民便不斷地集結湧上街頭抗議。
 
「顧佛祖才有腹肚」:從價值追求到利益兌現
 
事實上,歐盟承諾給予烏克蘭的經濟支援相當有限,況且為了加入歐盟還必須進行各項政經結構的改革,而原本俄羅斯的能源補貼讓利隨即消失;如此看來,加入歐盟並非烏克蘭一張「黃金十年馬上好」的保單,反倒得承受各項改革陣痛與風險。職是之故,選擇向俄羅斯靠攏,並不能說是一項「非理性」的抉擇。但烏克蘭人還是選擇上街抗議,高分貝地喊出「脫俄入歐」的心聲。為何會如此呢?
 
11月28日紐約時報刊登一篇英國國際政治研究員沃爾切克(Roman Wolczuk)的評論,裡頭提及加入俄羅斯的關稅同盟將大有可能把烏克蘭的經濟體系鎖進以「朋黨裙帶資本主義」(crony capitalism)與「徇私主義」(political favoritism)為基礎的經濟體之中。換言之,俄羅斯此種裙帶與徇私資本主義得利的將只是政治權貴,普羅小民一般大眾由於欠缺裙帶徇私的金錢社會資本,根本無法在此種經濟遊戲邏輯中得利。
 
圖說:藉由政治特許壯大的「台海政商聯盟」得利,並不意味著全體台灣人得利(圖取自玉山週報)。
 
此種看法,跟新聞採訪中烏克蘭年輕人普遍表達的心聲類似:他們認為「關稅同盟」沒有問題,但俄羅斯關稅同盟如同蘇維埃還魂、應該追求文明法治而非集體舞弊云云。由此觀之,對於烏克蘭年輕人而言,走歐盟路或俄羅斯道,背後關乎的是一種甚麼要的經濟、政治與社會的未來。除了經濟利益之外,選擇歐盟或俄羅斯首先是一種價值選擇,一種文明法治的政治為基礎的資本主義,而非集體舞弊裙帶徇私的資本主義。
 
簡言之,拋棄眼前利,望向未來路,是烏克蘭人民認為正確該行的理性之道。與其說,烏克蘭人選擇親近歐盟,倒不如說是選擇的是一種建立在相較公平透明之上的資本主義經濟遊戲,以及建立在公義平等之上的社會體制。有趣的是,政治制度的公平良窳雖是一種價值選擇,但根據美國政治與經濟學家艾塞默魯(Daron Acemoglu)和羅賓森(James A. Robinson)的研究發現,國家經濟的長久發展卻是繫於政治制度的良窳公平。
 
烏克蘭的憂慮,台灣兌現:官僚賣台求榮?
 
2000年,國民黨失去政權之後,中共便將手伸向國民黨權貴階層。2004年,連戰二次落選之後,翌年隨即風塵僕僕地趕往中國謁見天朝主上,訴說內心鬱悶;此後,失業的前院長與前部長權貴們,便大剌剌地尾隨連戰的破冰道路,利用中共政治特許跟中共官權結合,換上董事長或執行長的名片。如同,流亡海外的中國法學家袁紅冰便曾在書中提及:「中共要求相關部門給予這些國民黨家族高規格待遇,比如給予工商或稅收管理優待的台資企業名單,榜首通常都是國民黨權貴的企業。」
 
誠如,台聯亦曾戲謔地以「兩岸太子黨」來描述國民黨權貴富二代在中國的關係建立,並公開指稱:「錢復兒子錢國維,JP摩根的台灣地區總裁,錢復在2010年藉著出席博鰲論壇接近習近平;蕭萬長的兒子蕭至佑,他是台灣工業銀行大陸策略執行長,同樣藉著博鰲論壇接近習近平。」此外,江丙坤、吳敦義的兒子與連戰兒女,都在中國經商,而被台聯立委視為「兩岸太子黨」。因此,敏感的台海經貿,若無法擺脫官員家族利益迴避的問題,那台灣市場對中國的開放政策,則永遠無法擺脫官僚是否有「賣台求榮」的各種質疑?!畢竟,國民黨官僚二代在中國利益如此巨大,我們怎知制訂政策的官僚,是站在台灣全體利益的立場,亦或是家族利益的立場呢?
 
圖說:「兩岸太子黨」是裙帶資本主義與政治徇私的產物(圖取自三立電視台)。
 
烏克蘭的憂慮,台灣兌現:政商特許集團綁架台灣?
 
當然,「兩岸太子黨」是否真的存在不得而知,畢竟,台灣社會是一個攸關國安與公眾權益的資訊,幾乎被封存的社會,媒體也自動迴避或選擇性的挖掘;但兩岸權貴政商的緊密互動,並非是公開與透明的自由經濟活動,更多看來是政治特許的經濟優惠。例如,2006年中國砂石限制輸台,讓倚賴中國砂石的台灣營造業受到衝擊,後來連戰訪中之後,便在各種「國共合作」的論壇名目下,提及砂石解禁問題。果不其然,2008年3月,民進黨敗選之後,中共便專案特許砂石進口台灣,解決台灣營造業問題。
 
換言之,躲在「國共合作」背後的論壇所達成共識,竟然成為現實的政策,那是否意味著,此一橫跨台海兩地間超強力「政治遊說集團」,透由政治特許權的給予爭取,滋生的必定是遊走於台海間的特許政商集團呢?果若如此,那究竟誰會從中得利呢?是台灣全民受益,亦或只由台海政商集團佔盡好處呢?再者,國人常對馬邦伯會疾速親中到「理盲濫情」之地步感到不解,是否馬邦伯的背後,其實是這群具備超強力的政治遊說團體—「特許政商集團」在進行江山指點的呢? 
 
直言之,來自於政治特許的市場經濟,並非是一個具備長期發展與可預期的市場經濟,更可能只會滋生出朋黨、裙帶的資本主義,與政治徇私式的經濟遊戲規則。因此,不論是用跨海峽的政商聯盟、抑或以「兩岸太子黨」來形容「台海官僚資本家」,其實都是跟扭曲的「裙帶資本主義」或「政治徇私主義」交往下的產物,而這樣的經濟交往,所帶來的是徇私舞弊的未來,而不是文明法治的將來。
 
現在,烏克蘭嚴冬的街頭上,那群年輕人呼喚的雖是「脫俄入歐」的歐盟路,及其加入歐盟可能帶來的發達想像之外,他們的內心所真正想望的,則是一個建立在相較公平透明之上的資本主義經濟遊戲,以及建立在公義平等之上的社會體制啊?!
 
圖說:雖夾在歐盟與俄羅斯的左右為難之間,烏克蘭人民卻堅決地在街頭告訴他們政府,他們要「脫俄入歐」。台灣難得沒有「脫中入美日歐」的道路了嗎?
 
那台灣人呢?為何台灣的大多數年輕人會對把台灣拴進「裙帶資本主義」或「政治徇私主義」為主要邏輯的中國經濟體的馬邦伯,幾乎緘默一片與無動於衷呢?就此點而言,烏克蘭與台灣的年輕人,高下立判啊?!
 
附註:關於烏克蘭跟台灣遇到相當雷同的地緣政經的難題,可參見筆者另一篇文章介紹〈烏克蘭之鏡看台灣

原文發表於想想論壇《打狗吹水專欄》,網址:
http://www.thinkingtaiwan.com/articles/view/1550

2013年12月11日 星期三

林百貨的插旗 ( by 佛國喬)

驚悚小說的情節:1996-97年,台灣美殖政府決定,「外省人」無論是否出生台灣,一律引揚回中國,每人除「手提包一件、手提袋一件、籐箱一個」之外,其他財產一律充公。如果您剛好符合以上的情形,請想想看1996-97年您幾歲,再想想這項政策對您的衝擊會有多大。在1946-47年,國民黨政府就是如此對待在台已有52、53年之久的日裔台人,不論是第一代、第二代或第三代。

龍應台《大江大海》裏所謂的失敗者,並沒有提及這些可憐的日裔台人,因為那是一本以「中華泛主義」為觀點所出發的書。也正因為是「中華泛主義」,讓國民黨政府會將日裔台人逐出「中華之土」;泛主義是一種融合地緣政治及種族神聖信仰的表現,認為國界必需符合種族界線,而挑釁既有彊界及種族分佈。Hannah ARENDT在其《極權主義的起源》有諸多分析,並認為泛日耳曼主義是納粹之源,也可參考我借此字詞寫過的一篇文章:《統派究竟是民族主義還是帝國主義?http://ppt.cc/haQf

泛主義概念之危險,讓所有信仰共和價值的國家都有所提防,因為泛主義不僅破壞既有的彊界,成了軍事擴張主義的溫床,也會讓彊界之內的人民,因著神聖種族成份的不一,有了上下級區分。

很可惜,泛主義正瀰漫在台灣島的空氣中,我們的歷史課本是泛主義、華人此詞是泛主義(我都改用華語人sinophone,指語言能力此客觀條件)、大中華經濟圈是泛主義、金馬獎是泛主義(金馬獎可不是國際上所見的語種獎項,而是種族概念的獎項)。泛主義不僅趕走了當年的日裔台人,也將這些人的歷史趕出了台灣史。曹永和的「台灣島史觀」,剛好是這個中華泛主義的解葯,它包容了各式各樣曾在台灣島上出現過的成員,引導認同對象為土地,而不是特定種族符號。

在日裔台人離去的67年之後,我們首見在一間公有建物之上,以一位日裔台人為名義降了半旗:12月10日是台南「林百貨」創辦人林方一的忌日,該百貨的經營團隊今起降半旗三日,以表慎終追遠之意。

這樣以土地為概念的包容,或許會挑釁了那些泛中華主義的信徒,後者不僅對日裔台人的命運缺乏同情,也經常會把「尊重台灣島史」理解為「皇民化」而暴跳如雷。但幸好,「林百貨」已經外包了,降半旗乃外包廠商之決定,而人民總是比政府有創意、而且勇於表現創意。

有機會去台南,給林百貨一個鼓勵吧,我們必需累積許許多多這樣的創意,一步步跨出中華泛主義的雷池。

台南林百貨為此降半旗的說明:http://ppt.cc/imp0

延伸閱讀:日治與日據 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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