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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4月21日 星期二

性別的除罪,性的除魅(by 格瓦推)





壹、性別平權

「冰島一名17歲少女 Adda Smaradottir 為了對抗facebook的審議機制,所以上傳了一張上空照,結果遭到網路霸凌,照片被強迫下架,引來其他年輕人,不分男女的聲援。他們上傳自己的上空照,並標籤 ‎FreeTheNipple 來表達性別平等的意願。」

伴隨著對Free the Nipple(解放乳頭)的參與、聲援與討論,呈現在台灣社會的是:運動所抗爭的對象,不只是言論(含圖像)審查機制,更指向「性別歧視」與「性禁忌」——這才是促成「男性乳頭可以展示,女性乳頭必須下架」的原兇。

「男性可以公開上空,女性為何不可?」這是奠基於「身體自主」而爭取的平權。因性別差異而造成制度上與道德上對身體自主的限度差異時,確實是一種性別歧視。就如裸露身體的行為,男性可見容於制度與道德的程度,明顯寬於女性;女性上空之罪,罪在性別。此性別原罪,體現在父權體系的性別二元中,女性作為他者,被賦予的各種想像與戒律,如中國古訓:女慕貞潔。

必須注意的是,「解放乳頭」所關懷者,在於爭取身體自主的性別平權,「自主」是其中關鍵。這個運動不能簡化為對「男性可以女性卻不可以」的叛逆,亦毋須疑慮於「強化了女體的被物化」(白話翻譯:爽到了一群父權異男)的指控,她們是為了奪回主體而反抗。至於某些觀者等而下之地品頭論乳、恣意猥褻,只是以其無知反襯出這個運動的價值與參與者的可敬而已。


貳、性議題的除魅

需要爭取性別平權的場域極多,確實並非皆與性議題必然相涉;但是乳頭的可露與不可露,其間的性別歧視則與性禁忌交織,不可不察。

以台灣為例,為何身體自主權的性別差異,不是反應在手、腳、頸、腹......等部位的可露與不可露,而在乳頭?在簡約回答「因為女性乳頭具有性象徵,性是禁忌的,所以被禁止裸露」之後,我們不妨追問一個問題:女性乳頭已經壟斷了身體的性指涉能力?

身體的哪些部位具有/可具有性指涉,取決於社會建構、被感知的方式、感知者的殊異,故動態而多元。如果說詮釋是文本與讀者的對話,[1]每個詮釋事件都可生成獨特的理解,那麼,女性乳頭如何獨佔慾望來源之名?

既然各種身體的所有部位皆可能作為性慾對象,禁與不禁,則取決於社會(含制度與道德)的禁忌尺度,當然,還包括對性指涉強度的主流判準(如外生殖器的性慾象徵高於耳垂)。所以在當代台灣,唇、肩、股溝、腿,不論性別皆被允許示眾;外生殖器則不論性別,皆須強制隱匿。先不論禁與不禁的合理與否,上述身體部位的遭遇皆無性別差異;唯一受到性別歧視者,是生理女性的乳頭。在禁與不禁的差別中,我們看到了不分性別的性禁忌紅線,所以男性生殖器亦同於女性遭禁;也看到了女性的性慾望被壓抑,因為男性的乳頭已被相當程度地去性化而得以解放。「女性的乳頭必須被藏匿」,性別歧視與性禁忌的交織是如此醒目。

女性上空權的爭取,並非「女性可以如男性」的素樸等同,因為這暗示著:女性的乳頭或許可經由去性化的社會建構(如同男性)而解放。性別的平權,不能犧牲了身體的自主,乳頭若因為被去性而解禁,看似平等了,但沒有自由(指涉性的自由)。

這並非主張「(乳頭)非性不可」,而是反對強制剝奪身體任何部位可以具有的性意涵。性必須被除魅,身體不須被去性化,對性禁忌的紅線發動鬥爭,讓乳頭不用割捨性意義而得以展示,性別平權地展示——身體自主才是這場抗爭的終極關懷。

相對於性的被污名化與被不可說,性除魅或性解放之務,並非讓性淨化、美化、聖化方成為可說,而就只是讓性正常化與成為可說罷了。性存在於生命與身體並不是問題,被禁忌化才是問題。與性有關的倫理揀擇,在於性的方式,而非性的存在。讓性成為正常與可說是除魅的關鍵,然後要不要說(呈現)?想怎麼說(呈現)?依然是我的身體我作主。


參、詮釋的倫理

基於身體自主,開放了裸的權利,並非關閉了不裸的權利,我可以決定要裸或不裸。相同的,我有權利以去性的方式展示我的身體,亦有權利讓我的身體展示充斥情慾;當然「作者」的「創作意圖」不會只有性與去性二選一,這裡要強調的是:每個人都有權利賦予自己的身體各種意義,並嘗試讓這些意義被看到。

但是他人如何理解我的身體或我所展露的身體?讀者的理解是否讓作者滿意?詮釋的事件,畢竟是由文本(我所展露的身體)與讀者(凝視我身體的人)所主導,作者(展露身體的我)必須接受其權威性在文本誕生後即消退的事實。作者無權強奪或否定讀者的感受,這也是對讀者身體自主的尊重。

讀者該被檢視之處在於,是否因為性禁忌小警總鈴聲大響,所以看到裸照即制式地填上標準答案:「好美、好藝術,一點都不色情。」慾望無罪,去性的讀後感是否符應作者意圖根本不重要,必須警覺的是性禁忌的道德規範,是否仍在持續扭曲人性?不過,無論讀者如何表達「與作品共鳴的性慾」是否都應被尊重或接受?關鍵不在被點燃的性慾,而在其慾望的生成與表達,是否充滿壓迫性的父權色彩,例如:人身攻擊、物化、歧視。


肆、結語

女性上空照一次次被臉書下架、部分媒體遮點後扭曲的報導,在在顯示了父權結構下性別歧視與性禁忌的堅固勢大——以保守之名,挾資源優勢,剝奪弱者基本的身體主權。

言論(含圖片)審查機制並非禁錮無內容之言論,「解放乳頭」所爭取的亦非無內容之言論自由。這場言論自由戰爭的真相,是反父權vs父權、性別平權vs性別歧視、性除魅vs性禁忌,戰場則是縛住「身體自主」的枷鎖。

台灣的父權結構,不只由政治力打造,亦紮根於更具宰制力的儒家價值,性別運動一直都是在艱鉅中前行。不論Free the Nipple的前景如何,我們都應為此役的參與者喝采,尤其是可敬的行動者與深耕多年的研究者,台灣社會能因此進步的,不只是性別正義,更是整體文明。



[1]此謂「視域融合」(Horizontverschmelzung):「在詮釋學經驗裡,我進入了與傳承文本的歷史性相關連的我自己的歷史性之中。文本是從它的意義、前見和問題的視域出發講話,我們也同樣是從我們的前見和視域出發理解。通過詮釋學經驗,文本和我們的視域(意義活動空間、問題域、世界)相互被聯繫起來。這種關係使我有可能向自己提出文本的問題並把對它的回答做為文本的意義加以理解。」(洪漢鼎《詮釋學史》,2002,台北:桂冠,頁224





本文首刊於2015/4/21《極光電子報》(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