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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2月25日 星期二

如何面對「中國文化在台灣」?(by 格瓦推)




本文原刊於《極光電子報》(連結


一,文化解殖的必要性

國民黨強行殖入中國史觀於高中歷史課綱所引發的反抗、柯文哲自認為是「文化上的中國人」所招致的批判、湯德章紀念公園的孫文銅像被拉倒,這些現象都可以「解殖」的脈絡進行理解。

ROC殖民不只外顯於體制——ROC國號與憲法剝奪台灣的國家自主,更紮根於文化面向,例如:以中國史觀消滅在地史觀、以殖民語言(含書寫)邊陲化在地語言、以「中國性」歧視「台灣性」。

文化殖民導致受殖者對殖民母國的文化,產生認同或崇敬。透過教育、行政、法令等途徑,「中國性優台灣性劣」的價值階序,合理化了中國認同對台灣認同的壓迫與剝削,結構了黨國菁英的象徵與統治地位(鞏固殖民菁英的文化優越性,從中建立統治的合法性),也穩固了ROC體制的正當性(國民黨是ROC認同的最大獲利者)。是故,解殖工程若忽略了文化解殖的必要性,則難以推動。


二,去霸權,非去文化

政體與文化的殖民雖然交織互助,但相較於前者的明確易察,文化殖民卻內化於受殖者而積習難辨;同時,對比政體解殖,文化解殖的訴求往往面臨更多的質疑、阻力甚至污名。諸如:是否去漢字?是否拒絕源自中國的節慶與習俗?是否文化法西斯?簡而言之,文化解殖的倡議勢必要回應「中國文化在台灣」的事實,但答案絕非素樸的「接受」(如文化歸文化、政治歸政治)或「拒絕」(如抽離台灣文化中的中國元素);文化台獨要消除的是霸權現象,而非特定文化,它必須是一種屬地式的解殖:在史觀、語言、藝文、品味等面向,去除中國性的霸權,透過在地化與文明機制,依平權、比例與扶弱原則,翻整出台灣國族文化復育與成長的土壤。(註一)

考察ROC文化殖民台灣的戰略,與其說中國文化取得霸權與特權地位,不如說黨國權貴所認同的「中國性」取得該地位。壓迫者與被壓迫者的區分,不來自物的客觀性質,而來自殖民者的認證——他們特權化、霸權化他們認為的中國文化,邊陲化、污名化他們認為的台灣文化。是故文化霸權之所以為霸權,因為它符合了殖民者心中的中國性,例如儒教;文化壓迫之所以被壓迫,因為它符合了殖民者心中的台灣性(或本土性),例如台語文。所以我們會看到某些與漢文化有淵源的台灣符號,因為它的中國性不被殖民者看見或重視,而被「以台灣性之名」一體歧視。文化解殖真正的對象,是「中國性作為國家高級象徵」的意識型態,文化解殖是要翻轉中國性與台灣性的價值不平等。一言以蔽之,我們首先要對抗的是「因被認證為中國性或台灣性而產生的霸權或歧視」,以及進行認同階序的轉型正義。

但壓迫所造成的萎縮已經存在(註二),台灣文化(含母語書寫)要自文化階序的低級地位中解放,除了意識型態的解殖,還需公部門(地方或中央)在教育與公眾事物中補正,而非天真地以為被打成跛子的人,只要不繼續挨打,就能健步如飛。

從教育資源與國家祭典的角度審視,充滿中國性的儒家不只在台灣擁有文化霸權,甚至已成為國教。



三,原初論vs屬地主義

中國文化不再霸權,這是文化解殖的初步。去霸權的同時,「何謂台灣性」的思考必然發生——台灣的國家形象,應由什麼樣的文化內容呈現?「台灣性」是否偏狹如「拒斥非原初於台灣者」的指控?

依據公民國族主義(civic nationalism)的精神,台灣認同的特質為:1.拒絕原初論;2.屬地主義;3.共體感成形於民主機制。在文化場域亦然。

如果有人認為,文化屬性只能由其原初之處定性,例如:原初自中國的各種文化,不論於異地如何在地化,永遠只能被視為中國文化,這已與部族國族主義(ethnic nationalism)聲氣相通。

但是根據屬地主義的精神,當文化在地化後,原初論應退位。原初於中國的習俗文化,於異地(如台灣、日本、韓國)在地化後,因中華性消退,台灣性、日本性、韓國性充盈,則應被視為台灣、日本或韓國文化。經過強度足夠的在地化(包括風格化、精緻化,並輔以足夠的論述),關於原初的追索,雖有知識系譜之用,卻不能強奪其與原初處的異質性。例如:

1.日本茶道

日本的茶道,雖是源於其留學僧自宋國將徑山茶宴帶回日本,但經過在地化(和化),發展出自己的風格與流派後,充滿日本性。舉世皆視茶道(さどう)為日本文化,「原初於中國」之說,作用不外乎知識系譜的考察,但中國性已全然不見。

2.日本禪宗

禪宗於鎌倉時代自中國傳入日本,而後有宋一代,相繼有中國僧人赴日傳法。但是經過在地化,更重要的是在日本西化過程中,鈴木大拙、西田幾多郎以西方哲學的語言,將禪宗介紹給西方知識界。(歐美對「大乘佛教(Mahayana Buddhism)」的認識,是透過日本而非中國)「Zen」就是日文發音「禪」的拉丁化,在法國學界,甚至有人以zen chán 區別日本禪與中國禪。至於日本禪原初於中國?這對充滿日本性的日本禪,以及「在西方世界的認知,日本作為東亞文明的代表」,絲毫無損。

3.台灣年

即使台灣人(不含原住民)的節氣習俗受中國影響,但文化不是一個均質的概念,同步過農曆年只是外觀,台灣年與中國年的內容實則迥異。例如:長年菜、筅氈、挽面、拜地基主、行春等台灣年的內容,就與北京年俗不同。即使形式相同的吃年糕,在中國象徵「年年高昇」,在台灣則指「甜甜好過年」;再如若欲象徵「有餘」,在中國是吃魚,在台灣是以白米飯上插紙糊的春仔花代表米飯有剩餘(台語「有春」表「有剩」,即有餘)(註三)。所以認為文化解殖則不應過農曆年者,犯了「以原初論宣示文化宗主權」的迷思。

除了以上三例,還可見諸韓醫與法式料理。韓醫雖受中國傳統醫學影響,法式料理雖源自文藝復興時期的義大利,但經過在地化的發展增補,若還據原初論認定韓醫是漢醫、法式料理是義大利料理,則貽笑大方了。

台灣主體性的建立,不是指與中國共同的文化都必須清除。有些文化的確是一成不變移到台灣來(如國民黨版對中國史的道統觀),有些文化是移入後有進行在地化(如農曆節慶),我們應去強調這個在地化過程,而不是去強調文化的原初。強調原初論的後果,容易產生兩種極端的狀況:1.主張正統中國文化在台灣;2.主張清除中國文化以顯台灣主體性。此二者皆會造成解殖的巨大阻力。傳播主義是帝國主義的重要運作模式,事事講究傳播源頭與正統性的重要;相反地,解殖式國族主義者面對外來文化,會強調其適應與調整。





四,文化脫漢

透過去中國文化霸權以復育本土文化,以及透過在地化消化中國元素,都有助於掙脫「以中國為中心」的受殖地位。雖然文化脫漢不是文化解殖的必要條件,但是必要或適度的文化脫漢有助於文化解殖。

「脫漢」是一種在權力關係脈絡中才能說明其合理性的相對概念。從解殖思考脫漢,是指在建構台灣主體性的需求下,拒絕再以他者代表台灣。這個「他者」並非指全然未經在地化,而是其作用不利於標示台灣有別於中國。由於:1.中國政權/社會漢符號的泛主義(panisme)性格,2.地緣因素,3.裂解ROC統治的正當性,台灣的解殖工程應思考文化脫漢之必要,而語言是重中之重。

語言是文化最重要的成分。若我們不只視語言為表意的工具,更視語言為存有(being)之所在(我們是在語言中並且通過語言而生活),就能明白語言在文化場域的重要性。所以在解殖的過程中,應如何處理殖民者語言的公共地位,就成為不可迴避的議題。

觀諸全世界的獨立運動,不需動搖前殖民母國語言的優勢地位者,都有距離因素,如拉丁美洲。但即使如印度與英國距離遙遠,亦將印地語與英語分列第一、第二官方語言。至於與前帝國鄰近的新興獨立國家,如鄰近俄羅斯的前蘇聯東歐諸國:立陶宛、拉脫維亞、烏克蘭等,皆不以俄語為官方語言,而分別以立陶宛語、拉脫維亞語、烏克蘭語作為國家的符號。或如愛爾蘭,19世紀中葉,超過八成的人不會說愛爾蘭語,愛爾蘭獨立後,於1937年將愛爾蘭語列為第一官語(英語為第二),但目前只有7萬人(2%人口)會將此語言作為日常生活語言,故被視為語言復育失敗的案例;不過愛爾蘭政府已提出20年重振愛爾蘭語的計劃,如將在都會區廣設以愛爾蘭語作為教學間質語言的學校(les écoles d'immersion en langue irlandaise)。甚至如曼島,曼島語曾經死亡(在1974年隨著最後一位曼島語的使用者Ned Maddrell的過世而死亡,二十多年間沒人會講),但曼島政府還是得把它放在官方語言,透過聽以前的廣播等錄音,再慢慢讓它復生,並成為今日學童的語言課程。再徵如韓國與越南的語言脫漢,有助於一掃千年陰霾,確立自身的文化主體性。

台灣呢?現況是:華語(mandarin)的霸權壓迫了各族母語的生存與發展,強化了ROC統治的正當性,模糊了台灣與PRC的國家界線。所以在反殖(反ROC殖民)反帝(反PRC併吞)的考量下,即使不廢除華語官方語言的地位(廢除華語作為官方語言的地位禁絕使用華語),亦應依比例原則,以國家之力協助各語族母語的承傳發展,並列為官方語言,文化解殖才有觸及重點。必須再次強調,脫漢是為了標誌與中國的區別而拒絕再以某些符號代表台灣,其基調是「去漢/中國中心」,而非排除中國文化(含語言)在台灣。


語言滅絕(linguicide)是KMT-ROC殖民台灣的重要工程



五,結語

在解殖的脈絡下,如何面對中國文化在台灣?綜上所述:

1.取消中國文化的霸權地位,但不是驅除中國文化於台灣的土地。

2.揚棄原初論,強調在地化,以之建構「台灣性」的內容。

3.為了標示台灣與中國的區別而進行文化脫漢。

文化認同是「國族打造」(nation-building)的必要元素,欠缺/錯置國族打造的「國家打造」(state-building),正是台灣「國家失敗」的主因。如今國共聯手強化中國文化在台灣的霸權地位與代表性,我們若不進行文化解殖的反抗,無意致力於台灣性文化的創造與論述,不只解ROC殖民成為奢望,更是放棄了抗拒PRC併吞的重要武器。

文化是分享的,以公民國族主義為原則的文化台獨,並非要消滅在台灣的中國文化,亦非拒斥文化多元所帶來的富饒。文化解殖的屬地性格,所追求的是在非壓迫狀態下,住民、土地、歷史共蘊文化的台灣性。這是一種以平權與扶弱為原則的共同體建構,也是區別於中華帝國的台灣國族面貌。




(註一)詳見〈台獨作為解殖式的公民國族主義〉(格瓦推)(連結

(註二)例如壓迫台語文的書寫傳承,國民黨不只是抽去教育資源與公共支持,建立落差明顯的文化階序,甚至以暴力手段,禁止台語文在私部門讀寫流通。當台語書寫本身就是一種危險時,台語文寫作的萎縮,勢屬必然。
詳見〈可以這樣來理解黃春明與蔣為文事件〉(佛國喬)(連結

(註三)〈不要用北京習俗解釋台灣年俗〉(靜宜大學中文系台灣民俗文化研究室)(連結


2014年2月22日 星期六

推倒銅像作為公共空間解殖 (by 佛國喬)


今天是台灣歷史一個重要的日子,孫文銅像第一次被拉倒,此行動的意義,跟26年前林宗正牧師等人拉倒吳鳳銅像是可相比擬的:二者都是公共空間的解殖。反對當年行動的人,自然也會反對今日的行動;支持今日行動的人,自然也都會是支持往日行動的人。

「『國父』之於中華民國」和「吳鳳之於漢文化」,都有其神話化的部份(可參見假圖天國及管仁健blog),而20世紀的神話,都是通過教科書、銅像陳設於都市核心、大眾媒體宣傳來取得其權威性。

有些神話是在促進國族團結,有些神話則是在製造公民之間的地位差序,這兩個銅像乃後者:國土之上,是某些人賜給了另一些人浩瀚皇恩:本土台灣人被賜以國體(所以會有外國人當「國父」)、原住民被賜以教化,宛如國體與文明均只能外來套用,無法從台灣土地自主而生。

這樣的神話,產生了台灣社會現行的文化霸權,也讓人覺得高級官僚的特定背景高比例並不是件怪事。如果您仔細去點名五院院長副院長以及行政院部會一級主管的出身,就會發現特定背景比例是國民組成比例的四倍餘,這個倍數甚至高過上世紀李登輝主政的民選時代。

面對國族神話,那些已經不習慣與人平起平坐的,對於孫文銅像被拉倒反應特別激烈。江宜樺昨指調整課綱勢在必行:不然對不起(特定背景的)祖先和(特定背景的)後代,也是無視於國家不該在公民之間深化歷史遺留的地位差序。

孫文是東亞一位重要的歷史人物,但很可惜,國民黨已經將他神話成一個殖民工程圖騰,我們也就只能以此接招作對抗。當有一天,孫文在台灣的社會的意義只是一位鄰國重要的革命先行者,這樣的對抗才會變得不必要。

延伸閱讀:《歡慶國慶=撕裂族群》
http://clique2008.blogspot.fr/2010/10/by_9.html
【TEWA新聞/2014.02.23】威權倒下吧 ! ----烏克蘭各地拉倒列寧像,脫俄入歐自己作主
https://www.facebook.com/321847293815/photos/a.10152313632768816.1073742022.321847293815/10152313632893816/?type=1


此文為fb的談話,原網址:https://www.facebook.com/photo.php?fbid=664722950258858&set=a.639259129471907.1073741834.100001634771204&type=1

2014年2月20日 星期四

國民黨史觀看不到的歷史:59年前的大陳撤退 ( by 新一)

這幾天,基隆港碼頭「西二、西三倉庫」反都更保護古蹟的運動,沸沸揚揚。尤其,基隆地方文化工作者更向龍應台部長喊話指出,基隆碼頭的「西二,西三倉庫」是許多1949年「大江大海」那群人逃難抵台的第一站,其歷史文化意義非同尋常。這些真實的生命點滴,國民黨歷史不會教,畢竟對自居中國香火正朔的國民黨而言,這可是敗戰逃難的難堪篇章呢。
基隆港西三碼頭的新舊對照(圖片來源:聯合新聞網
 
「大陳人」的大江大海
 
約莫一甲子的59年前,1955年2月8號,散落於中國浙江外海的大陳列島一萬八千名住民集體撤退來台。這群「大陳人」可說是台灣最後一梯大規模的政治性新移民,而這群「大江大海」的大陳人抵台的第一站,其實也是基隆港碼頭邊的西二、西三倉庫。然後,大陳人便以基隆為中心,按照不同的職業工種類別,向全台各地不同縣市散去落腳。
所謂「大陳」,通常指上、下大陳列島、漁山群島以及南麂列島等統稱。(圖片來源:TaiwanYes台灣玉山之友網聚廳
 
由於國民黨的歷史書寫,號稱以這個早已作古的「中華民國」為正統本位書寫,其歷史書寫常充斥著杜撰的史實以美化「中華民國」,不然便是窄化的單一觀點。59年前的大陳撤退的歷史教導跟書寫,當然也跳脫不了杜撰的史實與窄化扭曲的歷史詮釋的問題。然而,大陳撤退的歷史背後,不僅反應出蔣介石的政治戰略,也反應出老蔣如何透由冷戰結構下的台海對峙給予的機會,一步步地讓國民黨深化其在台灣的統治。
 
蔣介石舞「大陳」,志在「金馬」?!
 
事實上,早在1953年7月,中共的「抗美援朝」(韓戰)告一段落後,蔣介石政府的中國沿海諸島開始成為中共目標。如果說1950年6月爆發的韓戰,讓美國從放棄蔣介石的決定中更弦改張,救了國民黨政權,那麼,1954年9月3號的中共砲擊金門的「九三砲戰」,則加快了美國於1954年12月與蔣介石簽訂「中美共同防禦協約」。原本毛澤東砲打金門的本意,除了是報復蔣介石在中國沿海屢次的游擊騷擾之外,乃希冀此舉可嚇阻美國與國民黨間的協約談判,並迫使國際間正視到台海問題,並讓1955年印尼舉行的「萬隆會議」(亞非會議)可以取得有利於中華人民共和國的聲音。詎料,弄巧成拙的「九三砲戰」,竟反倒加速了防禦協約的簽訂。
 
然而,根據中美防禦協約中美國所承認的協防範圍,並不包括台澎之外的金門、馬祖與大陳等中國沿海外島。一方面,美國認為協防範圍的限縮確認,可以抑制國民黨政府鋌而走險的冒進;另一方面,蔣介石儘管得到美國協防的保單,但卻不滿意協約覆蓋範圍竟把金馬排除。而對岸的中共對於協約自是憤怒難抑,於是為了測試協防決心,便出手攻打大陳島,並在1955年1月搶灘進攻大陳島的門戶據點—一江山島,寫下了慘烈的一江山之役。此戰役促使美國艾森豪政府在1955年1月24向國會要求授權:「必要時協防台澎及相關地區」(related positions and territories),而於26號「福爾摩莎決議案」正式通過,但此一決議案中,也建議蔣介石必須撤出大陳。
 
大陳撤退一景。(圖片來源:圖說1955年浙江大陳島居民隨國軍撤台
 
隨後,英國知悉協防範圍擴大到金馬一事,相當不滿而跟美國施壓,導致艾森豪取消原本的正式公佈而改採私下知會方式,此演變惹惱了蔣介石,並再次揚言國民黨駐軍將不會撤離大陳。就在一來一往的外交拉扯中,艾森豪再次跟蔣介石保證協防金馬的決心,而換得了蔣介石撤出大陳的決定。蔣介石的「項莊舞『大陳』志在『金馬』」,讓艾森豪相當感冒,甚至在1955年2月16日對國會議員的談話中說出:「有時候,我真希望這兩個他媽的小島(金門、馬祖)沉下去。」
 
事實上,英國政府對蔣介石是相當感冒的。早從美英中的開羅會議上,邱吉爾即認為應該把「歸還中華民國」改為「當然必須由日本放棄」,而反對開羅宣言把台灣歸還給蔣介石。後來,蔣介石政府代表盟軍接收台灣並嘗試恢復台灣人民的中華民國國籍時,英國外交部即曾於1946年8月31日致函中華民國政府說:「依《開羅宣言》之意,不能私自把台灣主權從日本移交給中國,應待與日本訂立和平條約,或其它正式外交手續之後。因此,台灣雖已為中國政府統治,英國政府歉難同意台灣人民業已恢復中國國籍云云。」當然,英國反彈的原因是,設若依馬關條約移轉給日本的台灣,是日本從中國竊據的土地,那麼依南京條約割讓的香港,是否也是竊據而必須歸還,而感到屈辱。當然,在1950年代台海危機期間,時任英國首相艾德禮(Clement Attlee)甚至曾建議艾森豪必須「肅清」(iquidate)蔣介石,英國外相艾登(Anthony Eden)則建議金馬中立化哩。
 
當然,艾森豪認為若表現出對蔣介石的全力支持,那食髓知味的蔣介石就可能拿雞毛當令箭,冒然地進攻中國大陸把美國拖下戰爭的泥沼。因此,按照美國學者史密斯指出,艾森豪處理台海危機的方式,便是採取掩蓋底牌的模糊戰略,不讓台北跟北京知悉美國真正意圖。於是,艾森豪也必須讓中國知道,美國可能會武力干預,但又必須抑制蔣介石出兵中國大陸。
 
彼時,時任美國參謀長聯席會議主席雷德福海軍上將(Admiral Arthur Radford)曾跟艾森豪提及,若失去金門馬祖二島,將斲喪掉國民黨軍隊勢力存在福爾摩莎的理性基礎。換言之,蔣介石一方面必須透由金馬兩個從未屬於日本的中國國土,證成其中國政府的外衣與正當性,另一方面,此舉不僅讓「內戰狀態」得以延續,更可從內戰觀點將對岸中華人民共和國視為是叛亂政府,否則蔣介石如何能在這個按國際法上程序,乃是從戰敗國轉移給戰勝的美國託管狀態的台灣島上存在呢?!是故,艾森豪就在決心保護台灣但並非主動挑釁求戰——雖然金馬兩小島不值得保護,但又不能放棄的原則下,如履薄冰地前進著。
 
於是,「大陳撤退」,就在這樣的國際戰略拉扯與政治佈局算計之下,浩浩湯湯地展開這包括一萬八千多名居民的撤台工程囉!

原文發表於想想論壇《打狗吹水專欄》,網址:
http://www.thinkingtaiwan.com/articles/view/1734
http://www.thinkingtaiwan.com/articles/view/1754

2014年2月16日 星期日

台灣民族主義 - 史明 - 黃昭堂(by 格瓦推)




國民黨的政治基石有二:利益網絡與中國民族主義。

1.利益網絡

a.恩庇侍從體制:恩庇端透過政治壟斷與經濟管制換取侍從端(含層層下遞的侍從體系)的委身以侍。此利益網絡,並非只是不同政經階級間的利益交換,它其實是一套地位(statut)政治邏輯的體現。(註一)

b.由「中華性」的親疏而劃分公民的差別待遇。

c.中國作為國民黨治台的外部合法性:國共聯手的經濟恐嚇,綁架了台灣勞工必須支持中國在台代理人。

2.中國民族主義

雖可由「利出一孔」理解黨國體制的利益結構,但還需進行意識型態分析,才能辨識此利益網絡的中心、分配階序與有效性。國民黨的治理並非雜亂無序,在「中國化」的目的下,強調血緣、文化與歷史的中國國族認同,是最高指導原則。中國民族主義讓地位政治因此有效、認同歧視與PRC的干預成為合理;同時穩固了ROC殖民體制的正當性(國民黨是ROC認同的最大獲利者),以「中國性優台灣性劣」正當化被殖民地的價值階序,所以黨國菁英得以在台灣取得象徵地位,使其支配顯得理所當然。

中國民族主義所建構的支配體系鞏固了國民黨的江山。國民黨的政治攻防皆有明確的中心思想,所以戰略清晰、戰術靈活;綠營若缺乏理念,且戰略搖擺,再漂亮的戰術,也只能贏得戰役,最終將輸掉戰爭——ROC殖民、反PRC併吞。

欲拆解殖民支配體系,則必須撼動「中華性」的象徵地位,這自然得是一場以本土認同對抗殖民者認同的民族主義運動。以反殖(ROC殖民)反帝(PRC併吞)為目的,「推動台灣國族認同」必須作為綠營基本政治理念:透過台灣民族主義(含轉型正義的倡議)訴求解殖與建國,凝聚、擴大屬地式認同的意識型態。只有在地認同取得國家的象徵地位時,才能破解黨國體制依中華性而建構的利益網絡與政治特權;僅訴諸人權、民主等普世價值並不能使解殖反帝成功,欠缺國族打造(nation-building)的國家打造(state-building),會導致國家失敗。(註二)所以獨派前輩史明、黃昭堂,皆主張台灣民族主義之於建國的必要。




史明在〈台灣民族主義〉一文清楚指出(註三):

1.四百年來台灣皆是殖民地社會。

2.台獨的鬥爭對象是目前的殖民者ROC與將來的入侵者PRC

3.台灣民族主義作為台獨運動的理論基礎。

4.台灣民族主義的內容:

  a.政治上要建設台灣獨立國家

  b.經濟上要發展台灣國民經濟

  c.文化上要發展台灣固有文化

民族主義之於解殖乃必要條件,史明舉戰後亞、非、中南美洲的獨立運動為例,皆以民族主義為旗幟向帝國主義進行鬥爭。對比那些成功的案例,史明批評了台灣民族主義在台灣普遍缺席,正是至今猶為殖民地社會的主因:「有些居留海外的獨立運動者,卻宣稱:『民族主義思想已經落伍了』。......落伍的並不是民族主義思想,而是那些台灣獨立運動者的腦筋,他們不但是自己落伍,竟使一般台灣人誤解民族主義的概念甲歷史意義,妨害了台灣獨立革命的前進。」




與史明高舉台灣民族主義的姿態相較,黃昭堂則顯得含蓄。

黃昭堂一生全部奉獻於台灣獨立建國運動,不只強調台灣民族主義的重要性,更自視為台灣民族主義者。(註四)但他認為:「Nationalism一定要脫離狹隘的民族國家定義,要以價值與事實的認同取代血緣與文化的認同,才能建立一個多族群、多語言、多文化的現代化民主國家。」(註五)所以他以「那想那利斯文」標誌了有別於傳統nationalism的內涵。

黃昭堂捨棄了「民族主義」嗎?他捨棄的是「以血統與文化為基礎的狹義民族主義」,在nationalism光譜而言,他捨棄的是ethnic nationalism(部族民族主義)。

但他還是取其音「那想那利斯文」,內容為:「願意加入台灣這個國家,認同這個國家的價值與存在的事實的人都可以成為這個國家的國民」(註六)。關鍵字:認同。這依然是一種nationalism,在光譜上接近civic nationalism(公民民族主義)。

透過nationalism的光譜分析,黃昭堂捨民族主義之名,取「那想那利斯文」之音,其實只是捨族民族主義,取公民民族主義,這是在民族主義的光譜中進行選擇,而非捨棄台灣民族主義。「曾說希望死後,在墓碑上刻上『台灣那想那利斯文之徒 黃昭堂』。他深知台灣民族主義是台灣人意識的結合和呈現,也是凝聚人心,激發建國熱情的動力。」(註七)





黃昭堂的「那想那利斯文」透露出一個訊息:族民族主義的內涵已讓nationalism顯得危險,尤其在正常國家民主社會中。但就學術論證與案例考察,ethnic nationalism的光譜很廣,納粹雖走到種族主義(racism),但甘地、反納粹的自由法國地下武裝人員、曼德拉、二十世紀反帝國運動等,也都是反殖反帝的民族主義者。在反殖反帝的脈絡下,若還不能同情訴諸血緣與文化的反抗式民族主義,不論是以激進的姿態敵視、以教育的姿態警戒,或是以潔癖的姿態閃躲,都不合乎真正的普世價值——平權、自決。

更何況,史明與黃昭堂等台獨旗手所主張的民族主義,皆排斥血緣論而訴諸土地認同,這是一種屬地式的民族主義。再與民主價值結合,即成公民民族主義——國家由公民主動參與,產生全民意志而取得法統,以在地認同為前提,人民不論原初,共享共構共和國的制度與價值。(註八)種族主義與法西斯的標籤可休矣!

沒有在地民族主義的覺醒,殖民體制就堅如磐石。國民黨挾政權之力污名化台灣民族主義乃理所當然,令人痛心的是獨派陣營亦不乏敵視台灣民族主義、或視如畏途、或誤認為民族主義必與普世價值扞格者,故主張僅以普世價值對抗黨國殖民。(註九)缺乏民族主義的解殖運動?這是對全世界解殖案例的挑戰。更進一步的反思是:當獨派主張解殖建國(正名制憲)時,其實就是宣告「我們是台灣人,不是中國人」,獨派有可能不屬於民族主義者嗎?


【譯名說明】

Nationalism可譯為民族主義或國族主義,二者所指相同。因後者較前者準確,學界亦逐漸共識於後者,所以我通常選擇「國族主義」。但本文乃介紹史明與黃昭堂的政治主張,故順其用語,皆用「民族主義」。


(註一)詳見馬赫.起南〈在馬王鬥中,重看地方派系與侍從主義〉(連結

(註二)新一〈台灣「國家失敗」的探問與求解〉(連結

(註三)史明〈台灣民族主義〉(連結

(註四)張炎憲〈台灣獨立建國運動的典範──黃昭堂〉(連結

(註五)酥餅〈黃昭堂的那想那利斯文〉(連結

(註六)同上。

(註七)同(註四)

(註八)請見拙作〈台獨作為解殖式的公民國族主義〉(連結

(註九)佛國喬〈國族主義之於台獨運動的必要性〉(連結


【延伸閱讀】

 〈台獨作為解殖式的公民國族主義〉(連結

 〈這些人欠老台獨一份敬意與歉意〉(連結

◎〈解殖式台獨的超克大補帖〉(連結

◎《超克藍綠》族主義專輯(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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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2月13日 星期四

如何理解「左派主張大政府」?(by 格瓦推 )




以一個極素樸的觀點理解左派:「左派主張大政府」,自然會猶豫於:在黨國體制未消解前,擴大政府的權力與功能,是否讓國民黨的統治更穩固?

左右的辨識標準是什麼?參考馬赫.起南〈公民社會救國論?〉(連結)一文,以今日的法國為例,左右差異體現在三面向:

1.關於經濟政策,左派支持國家介入主義,右派主張經濟自由主義。

2.從政教分離(laïcité)衝突的殘留,演變成對傳統價值的態度差異,右派認為國人背負著傳承該價值的使命,而左派則認為任何人的歸屬都可以是自行選擇的。

3.對於他者的容忍程度不同,右派傾向為嚴規國族主義者(nationalisme rigoriste),而左派則傾向為普世人道主義者(humanisme universaliste),過去的死刑存廢、目前的移民問題均屬之。

本文不克進行左右之辨的更細緻說明(但忍不住呼籲:別再只以經濟政策看左右了),回到主題:我們應如何理解左派所需求的「大政府」?

首先,我主張用「公權力」取代「政府」以利說明(雖然此二者高度重疊)。

左派的基本主張是:公權力應大力介入「限制有力者擴張,保障無力者生存」。有力者與無力者,不只是大家熟悉的是經濟階級,還包括「國家-個人」、「群體(多數)-個體(少數)」...各種相對關係。

為何我用「公權力」取代「政府」?因為與其說是授權給政府,不如說是制訂了制度——制度限制了什麼、保障了什麼;政府被制度要求作為,也被制度限制權力。

前面說過,左派的基本主張是透過公權力「限制有力者擴張,保障無力者生存」,所以左傾的制度,不外依據平權與扶弱原則制訂。在放任狀態或制度未觸及之地,無力者得到的往往不是自由,而是有力者更為沈重的壓迫;缺乏公權力對抗壓迫與歧視,只會成為有力者的天堂。是故左派的理想,必須藉由公權力在資本與人權面向大力介入而成——縮限資本運作之自由以達成分配正義,捍衛個體的差異性與權利毋須被群體的同一性與共同利益壓迫。

「強化公權力」並非素樸地「強化政府」,與民主機制結合,公權力是由公投、公民團體、職業團體、代議士、監督機制、行政權......共構,並且永無止息地處於變動狀態(國家是每日的公民投票)。擴大公權力的介入,看似是「大政府」(以政府為公權力代表),但這個「大」,是被民主機制所共構的公權力所控制,以之限制有力者、保障無力者:政府必須對抗歧視(種族歧視、性別歧視......)、政府必須保障罷工、政府不能放任資本利得的擴大、政府必須照顧失業者的生活品質(不是活下去就可以)、政府必須透過稅制或社會安全體系建構財富重配機制、政府必須讓參政(競選)資源平等、國家不能擁有死刑權、政教必須分離......,所以政府被規範必須介入許多事,同時也是被限制權力。這是素樸的政府擴權的「大政府」?還是擴大公權力與制度的觸角?

我們都知道:依賴慈善事業照顧弱勢是制度不健全的現象。我們追求的是制度的健全,而非全民道德的提升。我雖然認同:在台灣的現況,公權力的結構是畸形的,民主參與嚴重不足;但救濟之道,應該是著力於制度面的完善,而非弱化公權力。(請恐懼「大政府」者體察:此公權力包括了對政府權力的約制)

民主社會的左派主張,是積極以民主機制所形成並約束的公權力抑強扶弱,並非素樸地「給政府更大的權力」。

*本文之「左」不含「極左」。

*本文原刊於作者臉書(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