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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3月22日 星期一

都是因為恐懼——關於死刑存廢之間........(by月出)





當前法務部長王清峰和李家同之流以「寬容」談論死刑存廢時,死刑存廢議題便扯進了一個與之最不相干的因素,引發支持死刑者與反對死刑者雙方的強烈不滿。因為,死刑的存廢從來跟原諒和寬容無關。當我們要求被害者家屬原諒寬恕殺人犯,這不僅僅是傲慢,而且殘酷!猶如我們不可能原諒寬恕二二八的殺人犯一樣,我們不能原諒寬恕所有的兇手。殺人的罪行沒有人原諒得起,也沒有人寬恕得起。同樣地,親者被殺的恨與痛,也沒有人補償得起。廢除死刑論者如果基於人道,就萬萬不該漠視公理與人情,侮慢地要求任何人原諒殺人犯,尤其對被害者家屬。


對於被害者家屬所承受至親遭難的錐心之痛,旁人若說理解恐怕都是一種輕薄。受害者家屬的傷痛,絕非只是因為親人的逝去,更因為被害者者是在極大的恐懼中死於非命;這種死亡方式粗暴地凌虐每個人追求生存與安全的意欲,更何況是發生在自己至愛身上。對於這種傷痛,外人的任何同情都顯得蒼白無力。由這種巨大傷痛而產生的欲置謀殺者於死地的復仇心理,是如此地合乎人之常情。我們必須說:對於這樣的復仇心理,所有的道德都應予以尊重!對於許多被害者家屬而言,死刑是目前這個社會可以發洩其悲憤的合法管道。



                                                            
許多人因對被害家屬有同理之情,而反對廢除死刑。這樣的同理之情立基於一種人類共通的天性:對死亡的恐懼、對強暴傷殘的恐懼,這來自於生物求生的本能。因此,我們看到屍體會恐懼,我們看到病殘會恐懼,我們看到兇殺更會恐懼。由於生存是人類最大的意欲,聽聞這些兇殘逼迫時,我們很自然地會投射到自身,因而產生巨大恐懼。於是,我們期待理性公正的法律制度可以消解我們的不安與恐懼,可以將兇暴的禍源阻絕於我們生活之外。死刑——有隔離、嚇阻的功效——也就立基於這樣的心理期待中。


對受害者及其家屬的同理之情、對殺人者的深惡痛絕(都源自於對自身安危的恐懼),讓廣大反對廢除死刑的群眾,冀望透過法律的懲罰與嚇阻效果營造出一個「免於被殺害的恐懼」的空間,他們認為:死刑是達到這「免於被殺害的恐懼」的空間最有效的做法。但事實上,相較於其他刑種,死刑並不具優勢。若為了隔離,「終身監禁,不得假釋」可有相同效果;若著眼於嚇阻,在數據上死刑亦未見優勢。(註一)而死刑的成立,弔詭地與我們期待「免於被殺害的恐懼」相悖。因為死刑製造了更大的暴力:賦予國家機器可合法宰制人命的權力。在這些抽象條文背後,國家可以合法地代入任何人命。


如果我們縱容法律可以執人死生,這些抽象條文,就可堂而皇之地做為合法殺人機器。我們對於這種國家暴力的恐懼,不應亞於對任何殺人者的恐懼,因為這是訴諸集體的、合法的、而且是在社群中佔有絕對優勢、無人能抗爭的暴力。這不是濫殺與否、冤案與否的問題,而是當國家握有殺人權,就意味著:每個人都無可逃遁地被置入一種「生命被擁有絕對權力的他者所主宰」的恐懼中。當政府無能、冷血,不從根本的社會層面(諸如經濟、教育、就業等等)營造公義環境,吝於提供資源協助受害者家屬,拙於合乎程序的辦案,而只會便宜行事地以刑罰裁決百姓善惡時,我們不由得心生戰慄!廢除死刑的訴求,絕非冷血、無情地漠視被害者的恐懼及其家屬的傷痛,而是對於國家機器擁有合法殺人權抱持更大的恐懼:因為這是更全面且無所不在的暴力!


(註一)依據 Roger Hood 在 The Death Penalty: A World-wide Perspective 一書中的研究發現,死刑並沒有嚇阻犯罪的效果。真正嚇阻犯罪的恐怕是警察與檢察官辦案的正確性,而非事後的刑罰。請參見林欣怡〈我們反對死刑〉一文。(連結



17 則留言:

  1. 其實就算嚇阻是有效的,也不應該將被判死刑者做為一種威嚇未來潛在犯

    罪者的工具,此時,被判死刑者所承擔的不僅是對自身罪行的懲罰,還要

    擔負未來不特定犯罪者的威嚇工具,殺雞儆猴的事固然歷史多有,但雞何

    罪,因此即使死刑的嚇阻力確實存在,也不應該以此做為支持死刑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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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Bravo!

    我們不能(也沒有)

    要被害者或家屬原諒加害者

    同樣的

    也沒有人可以要求台灣人民

    原諒二二八和白色恐怖的屠夫

    然而 死刑只是當政者的騙術表演

    好像做了甚麼  但實際上

    既沒有降低犯罪率

    (該做的是降低失業率和民主教育)

    也沒有真的協助受害者或家屬

    (該做的是司法過程中的尊重和保護、

    重建自尊、財務和就學就業的支援, e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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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那天看報導, 馬皇 曰支持死刑者多為菁英份子, 但看報目前反而

    廢死者多為具論述能力及邏輯思考人士, 未見正方多為文著述,

    饒是有趣 , 話說回來, 最近一堆煙幕彈話題, ECFA呢? 我們該不

    要忘了吧, 現在起薪要下修到22,000大洋(馬大頭)了, 再來呢?

    簽下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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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對於死亡的恐懼,

    而恐懼未定的死亡,

    某些人做為祭品,

    再者,確定恐懼已死亡。



    這社會,依舊野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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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謝謝

    寫出了我對死刑的疑慮

    尤其在曾殺人無數的國民黨執政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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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反對死刑的人是殺人幫兇?——從經濟學看死刑

    http://readforjoy.blogspot.com/2008/06/blog-post.html

    參考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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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四%的人毫無良知,你該怎麼辦?

    http://readforjoy.blogspot.com/2009/03/triangle.html



    對付毫無良知的人(Sociopath)的13條規則

    http://readforjoy.blogspot.com/2009/05/sociopath13.html

    參考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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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6F提到的文章

    本部落格寫手佛國喬已討論過 請見

    http://francais.pixnet.net/blog/post/25014810

     #3 留言及回覆



    7F提到的書籍

    這位哈佛精神科教授大概是

    典型的美國主流精神醫學代表

    才會把人格違常當成一個界限分明的疾病

    還能夠統計其盛行率

    歐洲的精神科醫師大概比較不會這麼做

    尤其是受精神分析影響的醫師更不會如此

    然而引文介紹的

    "人格特質"和"如何自保或如何應付"

    大致上是正確的

    但是這與死刑何干呢?

    死刑犯不見得都是反社會人格

    (至少湯英伸不是)

    反社會人格就算不會悔改

    也不是只有死刑能保護社會上其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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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張娟芬 『被害人保護與廢死刑 並不相斥 』



    http://news.chinatimes.com/forum/0,5252,11051401x112010031700423,00.html





    『目前為止,我們的社會對於被害人家屬唯一的支持,就是把死刑

    當做禮物送給他,然後當被害人家屬言論過激時,耐心地加以包容

    ,不予批評。但這對於被害者及家屬的實質權益並無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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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謝謝

    我也是希望兩方面的意見都多看多聽

    王部長早就該引導社會大眾來討論

    熊熊暴衝只會引來反挫

    浪費了前人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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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該文中也提到:

    "如果你想給出政策建議,光是知道你的數字還不夠,你必須有你的價值

    觀。雖然艾爾力克教授說服大多數經濟學家死刑的確有用,但他本人卻是

    位強烈反對死刑的人士。"



    的確, 即使有紮實的數據基礎, 並不見得就是決定行動的依據. 我也知道

    出巷口直接跨越那條人車不多的馬路比較方便, 但我還是會繞一下去等紅

    綠燈走班馬線, 這就是所謂的價值判斷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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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這幾天沒上打狗旅行社, 不然就可以先讀到喬大的大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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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 當台灣不再有不知所為何來的大赦

    有終身監禁及強制勞動的相關法令

    有受害人屬保護賠償照顧 來維護大多數守法的人民最基本的人權及

    社會正義 我會支持廢除死刑



    司法界近年已很少判死刑了

    我的朋友 大六時死了

    被判意外過失致死

    開了二年庭

    判14個月 那年大赦 關了七個月 民事判賠450萬

    從來沒賠過半毛錢 也沒有半個道歉

    我相信這些死刑患經廢死聯盟的努力 不會有冤獄的



    以牙還牙不是完美的 但在現實的台灣 它彰顯了最基本的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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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 註:真正嚇阻"死刑" --> "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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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 公說公有理,婆說亦有理!2010年4月5日 上午8:30

    to 8F



    把人格違常當成一個界限分明的疾病並沒甚麼錯的!有一天或許還能

    找到類似的基因族群!



    http://francais.pixnet.net/blog/post/25014810

    http://www.wretch.cc/blog/cliquer/17926960

    也看過河神娶妻那一段



    村子每年送一個女孩給河神....(以下省略)

    如果這麼講....



    身上有病毒或癌症細胞也不能殺除,畢竟那是身上變性的一部分,需要

    隔離教化的!



    人類也算是號稱地球的癌細胞,不停的增殖與耗費資源,不停汙染與殘

    殺其他物種,由於人類也應有他們的生命權,所以其他物種的消滅,只能

    算他們倒楣吧!對人類我們只能不停地教化,直到他們自生自滅吧.....



    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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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 我們如果要尊重被判死刑者的人權

    當他殺人的時候有尊重到被害者的人權嗎?

    當他殺人時 有用"人道"的方式對待別人嗎?

    如果 妳們的家人 至親 被殺害棄屍 甚至被丟到野外

    屍首被野獸啃咬 死無全屍 怎麼原諒?

    那這些人的人權誰要保護

    法律有保護嗎? 關進監獄有用嗎?

    住在裡面真的會悔悟?

    在裡面吃喝拉撒睡 除了沒自由 啥沒有?

    如果不是罪無可赦法官為何判死刑?

    你們有尊重法官的判決嗎?



    一個對國家社會有貢獻的人被殺害

    留下犯人住在監獄 燒我們納稅人的錢

    這是公平正義嗎?

    如果一個人的個性可以被導正

    那加害者早就被導正了 一個有良知的人連一隻螞蟻都不敢殺

    沒有良知的人 如何被教導成有良知的人

    那這樣你們不就狠狠的打了台灣教育的耳光

    要避免犯罪 請你們派人到各級學校單位導正偏差的學生

    導正黑幫!



    廢除死刑對社會有貢獻嗎?

    如果犯罪率下不下降的問題

    那麼為什麼新加坡為何可以做到? 而台灣不行?

    新加坡還有鞭刑!

    人家社會治安就很好



    如果所有被害人的家屬成立廢死聯盟

    也許比較有說服力

    台灣是民主的國家

    總不能 一昧的要求被害者原諒加害人吧

    妳們有何配套措施?

    犯人被減刑後出獄如果再犯

    是不是因為這樣又多一個無辜的受害者?

    (這不是沒有發生過)

    如果有這樣得事件發生 你們可以負責嗎?

    有些傷害是可以被避免的

    也不要用一些 如果沒有死刑

    犯人可能會饒被害者一命之類的話

    一但傷害造成 對家庭 個人是有多大的傷害

    存活 也許一輩子都要活在陰影下

    死了 家人活在陰影下

    這些你們沒考慮過嗎?



    請你們尊重大多數台灣人的想法

    支持嚴刑峻罰 亂世用重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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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 你的問題這裡許多關於死刑的文章都回答過了,別人的文章

    看也不看就先噴口水,還將一些對廢死的刻板負面標籤拿來

    這裡亂貼。這種不禮貌的行徑還要開閉口尊重,實在有夠莫

    名其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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