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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2月25日 星期二

如何面對「中國文化在台灣」?(by 格瓦推)




本文原刊於《極光電子報》(連結


一,文化解殖的必要性

國民黨強行殖入中國史觀於高中歷史課綱所引發的反抗、柯文哲自認為是「文化上的中國人」所招致的批判、湯德章紀念公園的孫文銅像被拉倒,這些現象都可以「解殖」的脈絡進行理解。

ROC殖民不只外顯於體制——ROC國號與憲法剝奪台灣的國家自主,更紮根於文化面向,例如:以中國史觀消滅在地史觀、以殖民語言(含書寫)邊陲化在地語言、以「中國性」歧視「台灣性」。

文化殖民導致受殖者對殖民母國的文化,產生認同或崇敬。透過教育、行政、法令等途徑,「中國性優台灣性劣」的價值階序,合理化了中國認同對台灣認同的壓迫與剝削,結構了黨國菁英的象徵與統治地位(鞏固殖民菁英的文化優越性,從中建立統治的合法性),也穩固了ROC體制的正當性(國民黨是ROC認同的最大獲利者)。是故,解殖工程若忽略了文化解殖的必要性,則難以推動。


二,去霸權,非去文化

政體與文化的殖民雖然交織互助,但相較於前者的明確易察,文化殖民卻內化於受殖者而積習難辨;同時,對比政體解殖,文化解殖的訴求往往面臨更多的質疑、阻力甚至污名。諸如:是否去漢字?是否拒絕源自中國的節慶與習俗?是否文化法西斯?簡而言之,文化解殖的倡議勢必要回應「中國文化在台灣」的事實,但答案絕非素樸的「接受」(如文化歸文化、政治歸政治)或「拒絕」(如抽離台灣文化中的中國元素);文化台獨要消除的是霸權現象,而非特定文化,它必須是一種屬地式的解殖:在史觀、語言、藝文、品味等面向,去除中國性的霸權,透過在地化與文明機制,依平權、比例與扶弱原則,翻整出台灣國族文化復育與成長的土壤。(註一)

考察ROC文化殖民台灣的戰略,與其說中國文化取得霸權與特權地位,不如說黨國權貴所認同的「中國性」取得該地位。壓迫者與被壓迫者的區分,不來自物的客觀性質,而來自殖民者的認證——他們特權化、霸權化他們認為的中國文化,邊陲化、污名化他們認為的台灣文化。是故文化霸權之所以為霸權,因為它符合了殖民者心中的中國性,例如儒教;文化壓迫之所以被壓迫,因為它符合了殖民者心中的台灣性(或本土性),例如台語文。所以我們會看到某些與漢文化有淵源的台灣符號,因為它的中國性不被殖民者看見或重視,而被「以台灣性之名」一體歧視。文化解殖真正的對象,是「中國性作為國家高級象徵」的意識型態,文化解殖是要翻轉中國性與台灣性的價值不平等。一言以蔽之,我們首先要對抗的是「因被認證為中國性或台灣性而產生的霸權或歧視」,以及進行認同階序的轉型正義。

但壓迫所造成的萎縮已經存在(註二),台灣文化(含母語書寫)要自文化階序的低級地位中解放,除了意識型態的解殖,還需公部門(地方或中央)在教育與公眾事物中補正,而非天真地以為被打成跛子的人,只要不繼續挨打,就能健步如飛。

從教育資源與國家祭典的角度審視,充滿中國性的儒家不只在台灣擁有文化霸權,甚至已成為國教。



三,原初論vs屬地主義

中國文化不再霸權,這是文化解殖的初步。去霸權的同時,「何謂台灣性」的思考必然發生——台灣的國家形象,應由什麼樣的文化內容呈現?「台灣性」是否偏狹如「拒斥非原初於台灣者」的指控?

依據公民國族主義(civic nationalism)的精神,台灣認同的特質為:1.拒絕原初論;2.屬地主義;3.共體感成形於民主機制。在文化場域亦然。

如果有人認為,文化屬性只能由其原初之處定性,例如:原初自中國的各種文化,不論於異地如何在地化,永遠只能被視為中國文化,這已與部族國族主義(ethnic nationalism)聲氣相通。

但是根據屬地主義的精神,當文化在地化後,原初論應退位。原初於中國的習俗文化,於異地(如台灣、日本、韓國)在地化後,因中華性消退,台灣性、日本性、韓國性充盈,則應被視為台灣、日本或韓國文化。經過強度足夠的在地化(包括風格化、精緻化,並輔以足夠的論述),關於原初的追索,雖有知識系譜之用,卻不能強奪其與原初處的異質性。例如:

1.日本茶道

日本的茶道,雖是源於其留學僧自宋國將徑山茶宴帶回日本,但經過在地化(和化),發展出自己的風格與流派後,充滿日本性。舉世皆視茶道(さどう)為日本文化,「原初於中國」之說,作用不外乎知識系譜的考察,但中國性已全然不見。

2.日本禪宗

禪宗於鎌倉時代自中國傳入日本,而後有宋一代,相繼有中國僧人赴日傳法。但是經過在地化,更重要的是在日本西化過程中,鈴木大拙、西田幾多郎以西方哲學的語言,將禪宗介紹給西方知識界。(歐美對「大乘佛教(Mahayana Buddhism)」的認識,是透過日本而非中國)「Zen」就是日文發音「禪」的拉丁化,在法國學界,甚至有人以zen chán 區別日本禪與中國禪。至於日本禪原初於中國?這對充滿日本性的日本禪,以及「在西方世界的認知,日本作為東亞文明的代表」,絲毫無損。

3.台灣年

即使台灣人(不含原住民)的節氣習俗受中國影響,但文化不是一個均質的概念,同步過農曆年只是外觀,台灣年與中國年的內容實則迥異。例如:長年菜、筅氈、挽面、拜地基主、行春等台灣年的內容,就與北京年俗不同。即使形式相同的吃年糕,在中國象徵「年年高昇」,在台灣則指「甜甜好過年」;再如若欲象徵「有餘」,在中國是吃魚,在台灣是以白米飯上插紙糊的春仔花代表米飯有剩餘(台語「有春」表「有剩」,即有餘)(註三)。所以認為文化解殖則不應過農曆年者,犯了「以原初論宣示文化宗主權」的迷思。

除了以上三例,還可見諸韓醫與法式料理。韓醫雖受中國傳統醫學影響,法式料理雖源自文藝復興時期的義大利,但經過在地化的發展增補,若還據原初論認定韓醫是漢醫、法式料理是義大利料理,則貽笑大方了。

台灣主體性的建立,不是指與中國共同的文化都必須清除。有些文化的確是一成不變移到台灣來(如國民黨版對中國史的道統觀),有些文化是移入後有進行在地化(如農曆節慶),我們應去強調這個在地化過程,而不是去強調文化的原初。強調原初論的後果,容易產生兩種極端的狀況:1.主張正統中國文化在台灣;2.主張清除中國文化以顯台灣主體性。此二者皆會造成解殖的巨大阻力。傳播主義是帝國主義的重要運作模式,事事講究傳播源頭與正統性的重要;相反地,解殖式國族主義者面對外來文化,會強調其適應與調整。





四,文化脫漢

透過去中國文化霸權以復育本土文化,以及透過在地化消化中國元素,都有助於掙脫「以中國為中心」的受殖地位。雖然文化脫漢不是文化解殖的必要條件,但是必要或適度的文化脫漢有助於文化解殖。

「脫漢」是一種在權力關係脈絡中才能說明其合理性的相對概念。從解殖思考脫漢,是指在建構台灣主體性的需求下,拒絕再以他者代表台灣。這個「他者」並非指全然未經在地化,而是其作用不利於標示台灣有別於中國。由於:1.中國政權/社會漢符號的泛主義(panisme)性格,2.地緣因素,3.裂解ROC統治的正當性,台灣的解殖工程應思考文化脫漢之必要,而語言是重中之重。

語言是文化最重要的成分。若我們不只視語言為表意的工具,更視語言為存有(being)之所在(我們是在語言中並且通過語言而生活),就能明白語言在文化場域的重要性。所以在解殖的過程中,應如何處理殖民者語言的公共地位,就成為不可迴避的議題。

觀諸全世界的獨立運動,不需動搖前殖民母國語言的優勢地位者,都有距離因素,如拉丁美洲。但即使如印度與英國距離遙遠,亦將印地語與英語分列第一、第二官方語言。至於與前帝國鄰近的新興獨立國家,如鄰近俄羅斯的前蘇聯東歐諸國:立陶宛、拉脫維亞、烏克蘭等,皆不以俄語為官方語言,而分別以立陶宛語、拉脫維亞語、烏克蘭語作為國家的符號。或如愛爾蘭,19世紀中葉,超過八成的人不會說愛爾蘭語,愛爾蘭獨立後,於1937年將愛爾蘭語列為第一官語(英語為第二),但目前只有7萬人(2%人口)會將此語言作為日常生活語言,故被視為語言復育失敗的案例;不過愛爾蘭政府已提出20年重振愛爾蘭語的計劃,如將在都會區廣設以愛爾蘭語作為教學間質語言的學校(les écoles d'immersion en langue irlandaise)。甚至如曼島,曼島語曾經死亡(在1974年隨著最後一位曼島語的使用者Ned Maddrell的過世而死亡,二十多年間沒人會講),但曼島政府還是得把它放在官方語言,透過聽以前的廣播等錄音,再慢慢讓它復生,並成為今日學童的語言課程。再徵如韓國與越南的語言脫漢,有助於一掃千年陰霾,確立自身的文化主體性。

台灣呢?現況是:華語(mandarin)的霸權壓迫了各族母語的生存與發展,強化了ROC統治的正當性,模糊了台灣與PRC的國家界線。所以在反殖(反ROC殖民)反帝(反PRC併吞)的考量下,即使不廢除華語官方語言的地位(廢除華語作為官方語言的地位禁絕使用華語),亦應依比例原則,以國家之力協助各語族母語的承傳發展,並列為官方語言,文化解殖才有觸及重點。必須再次強調,脫漢是為了標誌與中國的區別而拒絕再以某些符號代表台灣,其基調是「去漢/中國中心」,而非排除中國文化(含語言)在台灣。


語言滅絕(linguicide)是KMT-ROC殖民台灣的重要工程



五,結語

在解殖的脈絡下,如何面對中國文化在台灣?綜上所述:

1.取消中國文化的霸權地位,但不是驅除中國文化於台灣的土地。

2.揚棄原初論,強調在地化,以之建構「台灣性」的內容。

3.為了標示台灣與中國的區別而進行文化脫漢。

文化認同是「國族打造」(nation-building)的必要元素,欠缺/錯置國族打造的「國家打造」(state-building),正是台灣「國家失敗」的主因。如今國共聯手強化中國文化在台灣的霸權地位與代表性,我們若不進行文化解殖的反抗,無意致力於台灣性文化的創造與論述,不只解ROC殖民成為奢望,更是放棄了抗拒PRC併吞的重要武器。

文化是分享的,以公民國族主義為原則的文化台獨,並非要消滅在台灣的中國文化,亦非拒斥文化多元所帶來的富饒。文化解殖的屬地性格,所追求的是在非壓迫狀態下,住民、土地、歷史共蘊文化的台灣性。這是一種以平權與扶弱為原則的共同體建構,也是區別於中華帝國的台灣國族面貌。




(註一)詳見〈台獨作為解殖式的公民國族主義〉(格瓦推)(連結

(註二)例如壓迫台語文的書寫傳承,國民黨不只是抽去教育資源與公共支持,建立落差明顯的文化階序,甚至以暴力手段,禁止台語文在私部門讀寫流通。當台語書寫本身就是一種危險時,台語文寫作的萎縮,勢屬必然。
詳見〈可以這樣來理解黃春明與蔣為文事件〉(佛國喬)(連結

(註三)〈不要用北京習俗解釋台灣年俗〉(靜宜大學中文系台灣民俗文化研究室)(連結


2 則留言:

  1. 享受者的享受
    認知中國文化是一種懂得享受認知者的享受
    栽贓中國文化是一種懂得享受栽贓者的享受
    踐踏中國文化是一種懂得享受踐踏者的享受
    撫慰中國文化是一種懂得享受撫慰者的享受
    埋葬中國文化是一種懂得享受埋葬者的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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