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性婚姻法制化運動在去年吸引不少關注,支持方以「伴侶盟」為主力,提出多元成家方案,反對方則由一些親國民黨國語教會(註1)組成主力,雙方就現行婚姻對同性戀的排除機制進行攻防。在此過程中,反對方有些側翼係以較為隱晦的手法參與論戰,就我的分析,該側翼的論點可分為以下幾類(註2):
一、毀家廢婚派:認為國家是經由家庭制度產生其暴力,故徹底反對婚姻、反對家庭價值,同性戀婚姻自不例外;在論述上,這些人還會強調:因為此社會納入(inclusion sociale),毀家廢婚原有的力量會遭到削弱,致使此派更無力於抵抗國家暴力。
二、反體制化派:反國家但不反家庭,主張婚姻應與國家法律脫勾,比如臉書互設伴侶即可。
三、徹底婚權派:認為同性婚姻的推動只能讓某些較優位的同志受益,卻會犧牲掉徹底婚權(包括人與獸)的實現,他們說:當一部份進得了家時,將會使更少人去理會那些還被排拒在外的人之敲門聲。
四、寡佔受難派:認為同性婚姻的推動,會獨攬受壓迫形象,而遮掩了其他婚姻型式(如多重配偶合法化)的權益;或者,當我們專注於談論性別議題時,必然是已經忽略了階級等其他問題。
前二者係以激進的立場反對現行婚姻制度(不論同性婚姻是否被納入),所以理論上而言,其反對同性婚姻的理由,應與反對異性戀婚姻一模一樣,但很可惜,他們並非如此無差異地討論二者;在其立論中,同性戀群體甚至已經被特殊化了,被莫明奇妙地賦以本質上反體制想像或加以反體制責任,以致於視此(鼓吹)納入為一種對其他性少數的切割與背叛(異性戀者為什麼就不須負擔這個質疑?)。此外,在台灣的同性婚姻運動小有成績之前,我們甚少聽聞以「毀家廢婚」立場來反對異性戀婚姻的聲音(註3),儘管這些激進立場者表明著反對現行婚姻制度,但在操作上,他們是「更積極地」反對同性婚姻。綜合以上兩點,這明顯存在著對於同性戀與異性戀的差別對待。
至於側翼論點的後二者,不正面地反對同性婚姻,「只」反對同性婚姻的推動,認為此推動產生了意想不到的負面效應。這些論者假設了人類大腦容量很小很小,小到只能關注一個社會議題,於是當我們在推動同性婚姻法制化時,人獸戀、變性人人權、階級等等議題就會因此被略過了。這樣的說法看來粗糙,但其實是源自統左圈的一種聲東擊西祕技,並常能成功地混淆視聽:當我們談國族時(國民黨的殖民),他們說階級才是重點(勞工),當我們談階級時(跨海峽政商集團),他們又要說國族才是關鍵(美帝)。
同性婚姻法制化,說穿了就是一種以平權原則,來對社會排除(exclusion sociale)進行制度性補救,重點不只在於提供婚姻的選擇權,更在於以此權利的提供來改善社會不平等。我們該儘量提供給所有人要結婚、不結婚或支持毀家廢婚的選擇權,而那些企圖阻止別人有選擇權的人,其實是在算計弱化同性戀者的處境有利於他們立場的招兵買馬,這種態度不禁令人聯想到那些砍人手腳以逼人為丐的坊間傳說。至於那些比同性戀者更邊陲的人,若是期待被制度收編,自會欣見社會納入的擴大,因為這意謂著社會更加寬容了。
從性別到國族
性別、國族、階級是社會科學最聚焦處理的三大範疇,上面所言是屬於性別範疇,在其他兩個範疇也同樣有排除及納入的問題。本文的第二重點,即在於持著平權原則,爭取台灣的國家正常化;就目前所遭遇的排除機制而言,對外,台灣沒有對等的外交地位,更多情況是被國際社會所完全排除,宛如國際棄兒;對內,非正典中華民國認同被制度性排除,如教育部大砍台語教育經費、歷史教科書進行著國民黨史觀再殖民,或如我在《當窮人被歧視》(註4) 一文所討論的情形。爭取台灣國家正常化,讓台灣可以和其他國家平起平坐、讓本土認同可公平地在教科書發聲,這些訴求應該如同同性婚姻法制化運動一樣被看待。
同性婚姻法制化有其阻力,阻力並有主側之分,台灣國家正常化運動也有相同命運:主力是國共聯手,側翼則是或有自知之明、或沒有自知之明的統左們。兩個議題雖座落於不同範疇,但兩個側翼的論述方式卻有高度的雷同,很像一碗是榨菜肉絲麵、另一碗是肉絲榨菜麵。肉絲榨菜麵的論述可分為以下三類:
一、毀國廢邦派:反對國家,是故也反對台灣國家正常化。
二、寡佔受難派:認為台獨會獨攬受壓迫形象,如排除紅色政治受難者經驗,或者,認為當我們在談論國族主義相關問題時,必然會忽略階級等其他問題。
三、滑坡理論派(沒錯,就是反同性婚姻教會最常使用的戰法):直接將台獨連結到種族主義、獨裁或法西斯,而無視於台獨自始至終是一種解殖式的公民國族主義運動(註5) 。
三、滑坡理論派(沒錯,就是反同性婚姻教會最常使用的戰法):直接將台獨連結到種族主義、獨裁或法西斯,而無視於台獨自始至終是一種解殖式的公民國族主義運動(註5) 。
之前檢驗同性婚姻議題的方法,一樣可拿來檢驗那些「毀國廢邦派」,經此檢驗可發現:他們幾乎不批判中國國族主義、文化中國、中華民國、中華人民共和國,這若不是源於特定認同立場的執著(虛偽的毀國廢邦),就是對於台灣人身份認同者有所差別待遇。
再者,「寡佔受難派」也是有點粗糙的論述手法,如《立報》一文所指:「台灣國族主義論述…以徹底受害的本省人身分強化受殖民的集體記憶,從而消抹非省籍因素的階級統治問題。」(註6)這類小看人腦容量的陳述,雖然從未能舉出有效實例(哪一個議題被消抹了?),但經統左圈當作反射性寫作句型地一寫再寫,卻也漸漸地三人成虎了。
第三是使用滑坡理論嚇人,如《破報》在談論「南榕廣場事件」時,比較了「成大共產黨案」與「鄭南榕案」,發現意識形態因素使得前者不如後者受到歡迎,便表示:「與其創造英雄,不如嚴格分析我們自己的意識形態吧!省得抽象出新獨裁神話、複製戒嚴政治的精神。」(註7) 從英雄崇拜跳接到獨裁與戒嚴,這樣滑很大的滑坡理論是時時可在統左圈的寫作裏看到,他們甚至會偽稱此恐嚇及抹黑為「善意的提醒」。
性別+國族
如果我們理解到同性婚姻法制化與台灣國家正常化具有一模一樣的立論基礎:都是在反抗排除、爭取平權,那二者就應相互支援,台獨者支持同性戀的權益、同性戀者支持台灣的國家正常化,特別是二者面對相同的對手:不僅主力對手都有中國國民黨,連側翼對手都可能有高度重疊。
在此插入一個互挺的溫馨呼籲:反同志平權的郭采潔疑因受到同志們群起抵制,演藝生涯一時陷入危機,相反地,媚中的陳昭榮卻準備要回台灣大演本土劇了;如果有台獨團體發起抵制陳昭榮的運動,請非台獨的同志們予以理解,甚至互挺而給予支持。
最後必須在此提醒,台灣所面臨地位不確定、特定認同受到打壓,這跟同性婚姻受阻一樣,都是真實存在的問題,使用激進的姿態來逃避這些問題或貶低其重要性,只能賺到自我感覺良好;而使用該姿態來技術性杯葛現況的改善,不論其所引用的理論有多進步、修辭有多前衛,就效果而論,只會是挹助了保守反動陣營。這也是為什麼,當2012、2013年法國在爭取同性婚姻法制化之時,全國三十一個重要的極左團體(比社會黨及法共更激進的團體,註8),有達十九個表明支持同性婚姻,十一個未表態,唯有一個表明反對,這個例外和台灣的統左圈不同的是:他們自始至終持毀家廢婚立場並且無差別地看待異、同性戀者(註9) 。
推薦閱讀:要解統左之毒,除了本文之外,尚需搭配服用shaokuei所著《蘇格拉底之死-當代社會中的反智修辭與中立之惡》一文的前二分之一部份:http://ppt.cc/0obK
註2:以下連結可見苦勞網【想像不家庭】專題系列文章: http://ppt.cc/XPKm
註3:從2009年起的「置疑婚姻家庭連續體」工作坊有些討論極接近,但我們仍得要指出社會制度與群體文化所涉及的尺度是不同的、公領域與私領域也是不同的:經由質疑婚姻,而去鼓吹制度的變動來讓所有人(或特定性傾向的人,如同性戀)只能選擇「毀家廢婚」,這是不同於經由質疑婚姻去鼓吹個體選擇實踐「毀家廢婚」,並反對制度上優待結婚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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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充)關於我文中對於反同性婚姻側翼的四個論點分類與命名,是有經過一些整理的,不是直接引用他們的陳述,畢竟他們的文章常有立場不停跳躍的問題。
比如在前兩段把婚姻看成毒蛇猛獸,所以要毀家廢婚(婚姻=負面),後兩段卻又說「同性婚姻的推動只能讓某些較優位的同志受益(婚姻=正面)」,這是把對於婚姻見解的天南地北立場給亂湊在同一篇文章,有這種基本邏輯錯亂的問題,我當然無法照單全收,必須給予重新分類與命名。
其實連「毀家廢婚」這四個字的定義都一直在跳躍,有時是追求婚、家的多元定義,有時是完全敵視之,因為字面直覺之故,我這邊是採後者。
這篇文章把反同婚的側翼與反台獨的側翼作類比,激起好惡反應很極端:有人非常欣賞、有人非常不屑。我要先說明,文中並沒有用全稱方式指「毀廢派=統左」,我只是說論述方式高度雷同、人員疑有高度重疊。但這其實沒有什麼好令人欣賞或不屑的,因為二者本來就是出自特定意識型態光譜:極左(並且是從舊馬到安那其這一段),這也不是台灣獨有的情形,我文中最後一段有提到法國極左團體中有一是反同婚的,若請他們來評論台獨,他們所用的字彙與論述方式,會跟台灣統左攻擊台獨是一模一樣的。總之,若對兩個側翼的理論脈絡有所領略,自然會拿來類比。
為這篇文章生氣的人,大部份是生氣於把毀廢派比作統左。這真是奇怪了,統左的形象有這麼糟嗎?我是支持同婚的(看我這一篇文章大部份的文字是用來反擊反同婚側翼而不是統左就可知),但如果有人把我支持同婚的立場類比作獨左人士,我不會生氣,還會謝謝呢。
我請這些生氣的人,不要把統左看得這麼不堪,那也是構成台灣政治光譜重要的一員啊。
此外,不喜歡這篇文章的人,其反擊方式居然操演起文中已經點出的滑坡理論(這是捉匪碟白色恐怖)、人類腦容量太小說法(只談了二個,階級呢?),真令人哭笑不得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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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充)關於我文中對於反同性婚姻側翼的四個論點分類與命名,是有經過一些整理的,不是直接引用他們的陳述,畢竟他們的文章常有立場不停跳躍的問題。
比如在前兩段把婚姻看成毒蛇猛獸,所以要毀家廢婚(婚姻=負面),後兩段卻又說「同性婚姻的推動只能讓某些較優位的同志受益(婚姻=正面)」,這是把對於婚姻見解的天南地北立場給亂湊在同一篇文章,有這種基本邏輯錯亂的問題,我當然無法照單全收,必須給予重新分類與命名。
其實連「毀家廢婚」這四個字的定義都一直在跳躍,有時是追求婚、家的多元定義,有時是完全敵視之,因為字面直覺之故,我這邊是採後者。
這篇文章把反同婚的側翼與反台獨的側翼作類比,激起好惡反應很極端:有人非常欣賞、有人非常不屑。我要先說明,文中並沒有用全稱方式指「毀廢派=統左」,我只是說論述方式高度雷同、人員疑有高度重疊。但這其實沒有什麼好令人欣賞或不屑的,因為二者本來就是出自特定意識型態光譜:極左(並且是從舊馬到安那其這一段),這也不是台灣獨有的情形,我文中最後一段有提到法國極左團體中有一是反同婚的,若請他們來評論台獨,他們所用的字彙與論述方式,會跟台灣統左攻擊台獨是一模一樣的。總之,若對兩個側翼的理論脈絡有所領略,自然會拿來類比。
為這篇文章生氣的人,大部份是生氣於把毀廢派比作統左。這真是奇怪了,統左的形象有這麼糟嗎?我是支持同婚的(看我這一篇文章大部份的文字是用來反擊反同婚側翼而不是統左就可知),但如果有人把我支持同婚的立場類比作獨左人士,我不會生氣,還會謝謝呢。
我請這些生氣的人,不要把統左看得這麼不堪,那也是構成台灣政治光譜重要的一員啊。
此外,不喜歡這篇文章的人,其反擊方式居然操演起文中已經點出的滑坡理論(這是捉匪碟白色恐怖)、人類腦容量太小說法(只談了二個,階級呢?),真令人哭笑不得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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